鲁迅说,“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大半。”
跟着想。想刁和滑吗?去练书法。什么样的人长得有点刁和滑,去看书法家。什么样的文章写得刁和滑,去翻翻历代书论。
哪个中医不一肚子的世故?一眼睛的有数?一嘴的“这也行,那也行,看你怎么行。”
经常觉得中药当写成“中要”。“你要不要?”“要有要的方法,不要有不要的说辞,还有要与不要之间就让你“回家再想一想”。总之,药者,要也。糊弄了几千年。不变的是:要钱。
书法教刁和滑,笔划的圆润多少有滑的成份于其中;中医教有意无意的骗。幼时见过街上的老中医用毛笔写药方,不觉得他是医生,更像算命的sir。
鲁迅评价红楼梦时说,用几千年的
牺牲换来本红楼梦,值得吗?只觉得先生说得在情,并不觉得在理。但改换成,以瞎猫碰到死老鼠的几率为凭藉,至今还在吵什么中西医的嘛嘛,是不是在犯二?这样说,不觉得舌短。
最不可信的“根据”是:中医治病于中国人,几千年了。更觉得可信的是:中医为业,以此谋生,治好了个啥?!几千年了。“大家都不容易”。
偏激地认为:你练过书法吗?你接触过中医和中药吗?如果都曾,还悟出了点道,成了什么香山居士,东坡居士的,与张口就说中国足球坏话,提到日本就气不打一处来者,都为自己将其归为不跟你玩儿了一类。
二
科学,即分科的学问。
分科至细,至无所不包,至即使不能包括,也留下诸如“其它”待之,就需要精致的逻辑。
《本草纲目》的了不起在分科;它的没有什么了不得在仅以经验分,不知道总结出个诸如类,科,属的原则;它的要不得在不知道怎么分就当罢手,但却勉强归类甚至瞎整。
医和药,没有藉贯。“中”医“西”医,是胡说,中西医结合,更是个扯。
科学的医药之下出差錯,是除了上帝谁不犯错;冰糖煮梨子治愈咳嗽,信它个鬼。
一拍脑门,迸出尧舜;接着拍,脑震荡。希腊民主,延展,一派理性文明。巴比伦人印度人埃及人中国人没有希腊人这个聪明度。认了,跟着学。就中国人,还在拧巴。
与其相似,一刀下去,华佗扬名。谁敢接着切?却转身归为阴阳,郎中的头至今还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