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鸡

吃不吃鸡?在这个问题上,yes?or no?不确定。多年来,我基本上是不吃鸡的。老广馆子里各种鸡肉做的菜都好吃,但我们从来没有点过,以前就算是舍不得吃吧。唐人街广东烧腊店橱窗里挂着的豉油鸡,盐焗鸡,烧鸡,白切鸡,葱油鸡,“又平又靓”,很是诱人,也从来不买。肯塔基炸鸡,麦当劳,BK,Wendy‘s,其他快餐厅的炸鸡,外酥里嫩,好吃,我平均一年去一次?好像还达不到这个频率。

在美国不吃鸡的人不多,特别是我们这些大陆来的穷学生,读书时的营养来源主要就是鸡肉。我并不像穆斯林不吃猪肉那样拒绝鸡肉,但为什么在美国生活了这么多年,又基本上不吃鸡肉呢?

早年在大陆时,城里人能经常吃老母鸡,绝对是富有宽裕的主。院子里的朱老头,每年到了冬至,“一九”要吃一只鸡,在进九的第一天,必须是当天活杀的老母鸡,清炖,大补。朱老头工资一个月一百出头,就两个人,当然补得起,一条街上的人也只有朱家可以这样吃鸡。

其实我们家也是有小小机会能吃到老母鸡的,但只有在家庭重要人物过生日的时候才可能,好像不是在冬季。当然不能吃红烧的,一只老母鸡不够吃,至少要两只,最好是三只。但只有一只,只能煨汤,搞一大锅子汤。我们家中午就吃鸡汤面,在正日子那天。老母鸡汤很清薄的,寿面沉浸在鸡汤里,鸡汤上浮着一层薄薄的黄油,我能接受。若是猪油,我就不吃了。吃晚饭时才能吃到一些鸡肉,是负责制汤的扬州大姑妈撕一小块鸡肉给我,“来萨,弄滴个鸡漏把你切哈子”。她分给我肉吃,也分给别人吃,但她自己不吃,她就吃香烟。老母鸡就是她从扬州乡下带到南京来的,当然她有权决定怎样吃鸡和吃多少鸡以及喝多少汤,fair enough。她从大清早起就忙着杀鸡,拔鸡毛,煨鸡汤,中午时分鸡汤就得了,她就开始保卫鸡汤,不被偷吃。扬州大姑妈后来移居海外,生活在地中海之畔,最后客死他乡。现在我离开“他乡”不远,还常去,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我们称大姑妈是“西班牙女郎”,还是“美丽的”,罪过。

这样说来,我应该对有鸡吃是很渴望的,而现实生活中却又很不是这样,大相径庭,虽然早就有条件可以大快朵颐的日日食鸡,咩嘢鸡总食得。我想这个“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心理阴影造成的。

来美国之前,一个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人回到了学校,他夫人是我们的老师,她说老K从美国回来以后,这辈子都不会再吃鸡了,再好吃的鸡都不吃了。她说他看到吃鸡就起反应,泛恶心,想要吐,就像“妊娠反应”。原来他在美国几乎天天都吃鸡,连下辈子的鸡计划都吃完了,他人也吃伤了,所以不能再吃了。而她自己依然喜欢吃单位附近的小金陵烧鸡,我也很喜欢吃。

后来我来美国念书的时候,组里的一个中国同学的老同事也在附近,就在哈佛医学院工作,他天天都在实验室里拼搏,有一天,这位年轻人终于倒在了实验室里,急救发现他昏倒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所导致。原来这位同志一星期的伙食花费不超过五块钱(当时不乏类似者)在超市买一只光鸡和一大包面粉。他把鸡熬了一锅汤,又把面粉下成了面疙瘩,做一次要吃一星期。他天天吃同样的东西,这一顿饭吃鸡汤兑面疙瘩,下一顿就吃面疙瘩兑鸡汤,日复一日,顿顿如此,天长日久,焉得不昏死呼!

我上学的时候,超市里的鸡才一块钱一只,很大一只,能烧一大锅。记得我只买了一两次就不再买了,不会做,烧出来当然就不可能好吃。“美国的鸡很难吃”,这个概念从此就牢不可破的建立在我的认知里了,直到现在。再加上上面这两个活生生的例子影响,我后来对于吃鸡肉的兴趣就大打折扣了。

还有一段苦难的历史对我不吃鸡也很推波助澜,甚至可以说是“雪上加霜”的决定性作用。上学时同住一单元的同学是上海人,他已经是复旦研究生毕业了,所以课就不用去上,教授同意他pass考试即可。李先生有大把空闲时间无处打发,日子过得无聊透顶,于是就到处找工打。但他也是一个极为谨小慎微的人,不敢出去校外找钱多的工作,只能在学校的汉堡王餐厅找了一份工,虽然只有两三块钱的小时工资,他也去做了。“有得赚总比没有要好”,李先生说,他的心态很稳妥,完全没有读书人的清高,他一直在那里做了很多年,挖到了在美国的第一勺金(李先生早就是财主了)。

学校餐厅就在我们公寓附近,过了马路就到。他早上去开门,晚上去锁门,他干得不错,很快就成为餐厅的副经理了。每天都是他最后一个离开餐厅,就把一些卖不掉的食物带回来了,不然也是倒掉。李先生在晚上餐厅打烊后,10点多才回到宿舍,他会带回来一包三明治,和一大杯冰的可乐,天天如此。他的纸袋里有好几个鸡肉三明治,请大家吃,但是没有人要吃三明治,但想喝可乐,他又不请。我们不是客气,没有人稀罕他的三明治。那是店里没有卖掉的鸡肉三明治,早已在空气中陈化掉了,僵掉了。鸡肉表面的面包屑早已吸足了空气中的水分,夹鸡肉的面包也是陈旧的。软哒哒的冷三明治,只有鸡肉和面包,没有配料和调味品,口味可想而知。“鞋垫子都比这个三明治好吃”。这样的三明治就是李先生的晚餐,他一次要吃俩才够饱。李先生并不是苦孩子出身,是医学院老教授家的公子哥儿。大家对他在这一点上都佩服有加。他的饭,我们都难已下咽。

其实这还不是李先生对我们的最大影响,“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李先生每天晚上带进房间里来的那股“仙气”。他一进来,大家就会把房间门马上关上,包括他自己也会把他房间的门关上。李先生满身都散发出浓烈的抽油烟机喷出来的厨房气味,着实令人作呕,窒息。学生在学校餐厅打工,通常是在前台做,李先生却要去厨房里做,他不想被人看到,当然他的英语也破烂。他的头发和面孔也是油光满面,闪闪发亮,他就像刚从油水里打捞出来,我们几个同住的同学都戏虐他“闪耀着万丈光芒”。而这时的李先生,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过道里,就着可乐,吃他的三明治晚餐。

李先生并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糙汉子,他戴眼镜,不胖不瘦,用上海人的斯文口音,说话不紧不慢,很是有教养的样子。但他体毛发达,身体散发出的气味熏死人,与西仔有一拼。可是他从来不用除臭剂,他不是不懂,室友们都提醒过,他就是不舍得买除臭剂。他工作劳累了,回来就先休息,歇够了再去洗澡。所以,我们公寓里的气味其实是厨房油烟和人体气味的混合,还有他脚上的恶臭。我们的感受有多煎熬?就可想而知了吧。我都很佩服我居然挺过了与他做室友的岁月,胃口都被他破坏掉了。“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吧?我可能就是为他付出了不吃鸡的代价。

代价是很显然的,所幸不太严重,不曾有过“忽然昏倒”事件发生,但营养不良是肯定的,因为我至今依然爱吃当时吃的最多的冷开水泡饭和榨菜,两碗起。

坦白地说,后来这些年来,除了不吃鸡,我们并没有亏待自己。肉类,没有不吃,也没有少吃。猪肉牛肉,海鲜鱼类,螃蟹龙虾……,都是餐桌上常见的动物蛋白质,鸡肉也是常买,但最后还是给狗儿子吃了。Costco离这里很近,螃蟹和龙虾,还有各种浓汤,便宜又大碗,我们就经常不做饭,喝碗浓汤,来点螃蟹,虾,烤一块大蒜面包,晚餐就算搞定了,一天就算混过去了……,以后可能也会更频繁这样,这辈子就算混过去了。简便快捷的“西餐”,好吃,健康,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常态。副作用是人也越来越懒,也愈发不喜欢房间里充斥着中国菜的浓烈香味了。房间里没有任何气味才是最理想的状态。

我是严重的“食物崇拜症”患者,一旦喜欢上这样食物,会坚定不移的吃下去,可能会一直吃到死都不改变。而带我去吃和我带去吃的人们,早都不吃了。我可以几十年去同样的餐厅,吃同样的东西,或者去不同的餐厅,吃同样的东西。在波士顿的金财越南餐厅,吃了30年同样的越南牛肉粉;去广东馆子,永远要来份“牛腩面”。所以,餐厅里的跑堂,见我来了,从来不多话,我们点点头就可以了。在附近的四川饭店,叫外卖我只要说我是谁,对方就不再问了,这个人永远只买“水煮牛“和“笋尖肉丝”。我知道人家有很多新菜,也很好吃,依然顽固。当然,我也有吃了一段时间就不吃的餐厅,人家关门了。

现在,我的这个“毛病”或是“怪癖”也减轻了很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越南牛肉粉,广东云吞面,牛腩面,烧鸭面,没有去吃了,老四川叫外卖的频率也大大少于一周一次了。我喜欢吃鸡了!但不是中餐厅里的鸡肉菜肴,也不是烧腊档门口上吊的鸡,是印度人的玫瑰烤鸡块。

附近的小镇Waltham,有一条很热闹的商业街,它有一个很好玩的名字,Moody St,“情绪失控”街。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moody,每个星期都会去一次,虽然这里离我家不近。街上开了越来越多的亚洲餐厅,但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冲着这里的印度超市来买价廉物美的印度食品。

出租的公寓就在这条街上,所以我会经常路过这里。每次在印度超市附近都会严重堵车,超市门口人流如织,很多衣着体面白人老美也在这里购物。“好奇害死猫”,顺势停车,进去一探究竟。

“OMG,这是个伟大的地方啊!怎么没有早点发现它呢?”,相见恨晚,痛心疾首!这里的东西之多,品质之好,价格之低廉,难以置信!难怪购物者如织。但我只买几样最常见的中国蔬菜,葱姜和大蒜。这里的价格只有韩国人的Hmart价格的1/3-1/4,也比唐人街便宜不少。可惜没有肉类海鲜出售,但是有鸡!

印度人超市的角落里,有一个厨房,卖当天做的印度饭菜,多为煎炸食物。咖喱色泽的“印度料理”,卖相不佳,我试的兴趣都没有,只有那款深玫瑰红色的大鸡腿,“出污泥而不染”。来一只,试哈子。

其实这个红鸡腿,我也不是第一次吃,以前上班的时候中午出去吃饭,印度餐也没少吃,用馕或米饭配着脏兮兮的糊糊是我更喜欢的,在这一点上,我与印度人很近。现在其他喜欢的印度菜都没有,这个鸡就承受了我所有的对印度菜的热情,压力山大。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干掉了这只大鸡腿。没有其他食物的干扰,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鸡腿上,吃后感应该比较真实,评价也偏于公正。玫瑰烤鸡,是我起的名字,Tandoori chicken,无人不知。其色泽就很诱人,印度香料的气息更迷人,难以描叙,中餐没有近似的味道。一开始感觉很好吃,但吃几口就“顶不住”了,味道太强烈!配上印度大米饭吃可能是绝配,现在要空口干掉一只大鸡腿,“廉颇老矣”!我还把撒在上面的新鲜紫洋葱和配菜也一并吃了,吃完了肚子里就燃起了烈焰,只有不停的喝冰水灭火,一夜不复消停,第二天中午起来嘴里都是印度味。

吃过意大利餐厅的晚餐,通常我也无法入睡,大蒜,起司,香料在胃里持续的燃烧,虽然我喜欢吃,但肠胃受不了,翻江倒海,就不再吃意大利饭了。但这次我没有停止对印度烤鸡腿的喜爱,依然着迷于那古怪而又神秘的味道,尤其是在夜半三更之际。我理解为什么年轻人半夜里要去吃火锅和烧烤。

印度超市10点关门,因为附近有两所大学,有很多印巴学生和亚洲学生,他们是这家超市的重要顾客群体,我要在他们下课之前赶去印度超市,否则,很有可能,我的印度大鸡腿们就是他人的盘中餐了。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