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逼中企退缩及国人可在美诉百度等美上市中国公司
2006年7月15日
何必
萨班斯法案出台后首先适用于美国本土企业,在过去的两年里,众多美国公司的总裁们为了符合法案中有关公司治理和财务披露的严格规定而疲于奔命,今天开始,法案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所有外国公司正式生效,中国企业的准备情况怎么样呢……(略。)
2006年7月15日,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日子,却将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记住,原因不是别的,正是美国那个从属地原则上看属于国内法的法案,从此前的针对美国大公司有效,到了这天开始对美国的中小企业以及在美国上市的所有企业有效。如此一来,中国那些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就成为中国人眼里的焦点。
7月13日出版《每日工业快讯》报道,(何必注,略。)
其实,萨班斯法案的推出,是为了应对类似安然、世通等财务丑闻的,其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种立法思路,与中国保护企业利益却将消费者权益当作狗屁的法律原则(看看比如中国的民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以及物权法搁置的背景吧)大相径庭,更是令自由主义者们很是恼火于这种法案的颁行将极大地损害企业的竞争力,原因在于这种目标于企业内控机制标准化正规化的法律,根本无从为企业现实市场份额的扩充,只能降低生存率,从而有害整个经济乃至社会的运行效率。
但是,这种在效率与公正之中更倾向于后者,严厉打击了企业地位和强势的法律,却是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旗帜鲜明。被称作“政治学的牛顿”的西哀耶苏谈及社会最低层时认为,“第三等级代表了什么?一切。它在现存政治秩序中又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它要求什么?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制宪会议)想要自由,但不懂得公正。”F•伯纳洛亚在《伦理与经济之间》中更是一针见血地说到,“伦理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公(国家)和私(市场)的双重失败造成的。对社会权利或是人权的尊重也是如此。同样,公平交易标志着发展和传统贸易的失败”。正是由于在面对企业时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地位,各国才都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米国人采取立法的方式推行针对企业内部治理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听起来匪夷所思到了完全无视企业自主权并将企业管理公开化的措施,也算是对中国国内的自由主义派所倡导的去社会化的国际回应了。
斯蒂格里茨在其《大幻想》中认为,从根本上说,这是各国和各民族所达到的最紧密的融合。(何必注,略。)
这也许就是中国人热衷于的全球化。但是作为双刃剑,其中带给各国的,决不仅仅是跨国公司为所欲为。4月4日快讯,(何必注,略。)
这种强调消费道德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风尚,是对于泰勒时代企业霸权的彻底反动,更是对企业行为进行规制逐步强化的表征。
问题是,表面上看,萨班斯法案是个美国的国内法,但是这个法案已经引起了发达国家的高度关注,欧洲和日本都在仔细研究该法案,并为在各自国家调整法律体系以适应这种法律风潮变化下功夫。
事实上,中国企业在海外的遭遇也并非仅在美国才能折戟沉沙。盛立中《西方的工会有力量》一文中讲过这么个故事。这是一个港商在英国开办公司时的遭遇。(何必注,略。)
在该文里盛立中写道:在一个什么主义都不讲的社会里,没有民主政治和博弈机制的建立,没有资本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完善和制衡,没有官权与民权的平衡,精英、权贵与资本的苟合只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冲突,直至把社会推向不可调和的深渊。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并外资化已是普遍现象。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大约有600多家企业海外上市,而且这一数目呈快速增长。而其背后闪动着地方政府积极的身影。河北省副省长才利民日前表示,该省正有5家企业筹备今年赴港上市,尚有30家民企在准备中,“十一五”规划未来五年的目标上市公司总数为100家。山西省长于幼军日前宣布,“十一五”期间将推动山西省企业海外上市,每年推出35家企业,筹资1200亿到1500亿;在陕西,有官员表示已有近10家企业海外上市,还有数十家企业在准备中;在安徽,地方政府推动海外上市的企业有20多家……地方政府推动企业海外上市,除了关注政绩、宣传地方形象,企业海外上市后还能带回来外资身份与FDI。
现在中国那些已经在纳斯达克等股市上市的企业都在夜以继日地为了通过萨班斯门槛而劳作着。很多企业已经放弃了在美国上市的打算,转而寻求在英国和香港上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已经明确表态要转道英国了。这是因为什么?傻瓜都明白,这是因为中国企业向来治理水平其差。甭说中国内资企业了,按照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标准来衡量,美国人自己套用标准后结果大吃一惊:100%的外国在华企业全部都不合格!
萨班斯法案使得那些原先摩拳擦掌准备到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放慢了脚步,徘徊在美国门口踯躅犹豫,越来越的企业悻悻离开跑到别的市场上骗钱去了。而那些已经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又都怎么样呢?说起那些企业,一个个大名鼎鼎如雷贯耳,搜狐、网易、新浪、前程无忧、百度……哪个不是腰缠万贯?又有哪个不是在侵害中国消费者利益上争先恐后?看看几大门户网站上强行让浏览者收看的广告就知道这些曾经辉煌过也曾经垃圾化过纳斯达克的中国企业都是什么货色了。
现如今,这帮子企业为了萨班斯而煞费苦心。前面的报道中提到,百度、搜狐都在为了适应萨班斯而加班加点。
(何必注,略。)
事实果然如此吗?我那个同样籍贯为宜兴的现在北京的网友给我发来了这么一则新闻。
(何必注,略。)……
想当初,李彦宏将百度送上纳斯达克并在开盘当天股指飙升得让人眼花缭乱,曾经被媒体追逐得笑逐颜开,人模狗样地在太多电视节目中振振有辞地说着振兴中国民族企业之类的豪言壮语,到现在,为了萨班斯加班的同时,连中国的劳动法都要违背,采取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勾当降低企业成本。这大概也浓缩了中国那帮子纳斯达克们的嘴脸了。
面对此情此景,我倒是想,萨班斯法案背后有一个很让中国企业毛骨悚然的陷阱,那就是司法管辖权的米国人方式。如果一个企业在美国设立子公司,这个企业在全世界的所作所为如果遭遇被认作不当都可以在美国得到法院受理。比如,海尔或联想在美国设立了分公司,而热衷于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总是急赤白脸地像撒胡椒面似的到处上床撒种,可即使是在越南的海尔或联想分公司出现了诉讼,也照样可以在美国得到法院受理。这样的话,百度员工遭遇到的权益侵害是否可以援引如此司法原则而以美国上市公司的胡作非为而在美国起诉百度?
再设想下去,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这些在国内牛逼哄哄的企业都可以因为侵害中国消费者利益而在美国面临中国消费者的诉讼,这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快人心的场面?我们中国人可以为了中国的破烂法律在这样的层面上被全世界耻笑而惴惴不安?当这种“与国际接轨”被强制性地破除“中国特色”之际,我们还想高枕无忧?
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当然是很可怕的事情。全球化的双刃剑效应就这么不期而至。
如此一来,司法管辖权里米国人的霸权主义行径将中国人口口声声的主权放到了狗屁的位置,将中国企业暴露在消费者的横行霸道的光天化日之下。这还得了?
欧洲各国和日本都在模仿萨班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空间被大大逼仄。搞不好,从纳斯达克撤出或转道欧洲的中国企业,最终都不得不龟缩在治理程度比内地好不到哪儿去的香港,在所谓大中华圈里自娱自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