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大中联手挑战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9日
何必
已经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此次两会上也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略。)
好像,有件事需要说明一下。
我每天一篇的垃圾邮件所发送的通讯录,不断发生着变化。还是要老生常谈的是,如果列位谁要是不愿意继续接收我的这种垃圾心情当中制造出来的垃圾文字,告诉我,我将不再发送。
最近,有些新加入者对我提及,在发送邮件时不应该总是千篇一律地使用“潘祎的稿子”,而是应该将每篇文字的标题写上去。新华社有接收者已经再三对我提起这件事,并且告诉我,正是因为看中我的稿子,希望在邮件目录当中从标题上就能够辨明内容,而无需打开每一篇稿子,可以提高使用效率,这位也应该是新闻圈儿里的同仁说,这显然是为了我好,为什么这种建议不被采纳?
非常感谢这位、以及很多提过类似建议者们的好意。我并非怙恶不悛执迷不悟者。虽然我曾经说,稿子是给电视台的同事们看,因此对标题也就没有做太多处理。不过,现如今真实的意念是,今年,注定是中国、也是我自己发生巨大变故的一年,这种变故应该就发生在奥运会前后。在变故到来之前,列位暂且姑息我这种冥顽不灵。奥运会以后,如果我还安全的话,我一定从善如流,按照诸位的要求行事。
好了,言归正传。
现在,对于刚刚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全社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各地衙门纷纷对此采取行动,试图能够在这部让人匪夷所思的法律所引起的影响方面寻求到动态的平衡,以防止逐渐升温的社会不满情绪的总爆发。
但是,情况似乎不是那么简单。
光是拿北京来说,最近中国家电零售业巨头、排名老大的国美收购大中电器的事件,就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在人们对这起收购所造成的市场垄断格局议论纷纷之际,却全然没有想到,这起收购当中所涉及的原大中员工的去向问题,却有可能成为新的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所面临的最大的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联系多年的网友,就是在北京大中电器供职。现在,网友及其同事们,就处于这起劳资纠纷的风口浪尖上。最近与我的电子邮件来往当中,可以看到该事件的点点滴滴。为了保护网友,我在引用时将有可能暴露其身份的内容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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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 22:50
新年快乐
……今天果然要签合同了,可惜……没听到内容。有人在发邮件希望有400人组织起来去市政府告,不在石景山仲裁,因为石景山是老板的老窝。还列出要准备的资料内容和思路。我希望能够战胜这个不懂得尊重人的老板。你知道12月17日门店盘点,公司发给门店员工大约1200到2000元,媒体还有报道说老帅谢任前的心意。什么啊,我今天听说后来老板把相关的老臣血骂了,嫌发钱多了。听了就生气。……怎么占人便宜就应该,自己往外拿钱就心痛。反正他挺抠门的,出趟国回来给身边的人竟然送温度计之类的赠品,还不是买的,他还真送得出手。你说谁能做到这样,除了张大中啊。
我:跟丫挺的死磕!而且,广泛通知国内外媒体,把国美也牵涉进去,声势越大,对问题的解决越有利。我赞成直接去北京市,而不在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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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 22:08
新年快乐
今天原大中公司出面与各岗位代表共30余人开座谈会,交流有关员工在异主后的切身利益的赔偿问题。表示会根据法律给予一定的赔偿。会上各代表极少发言。原大中公司如果真遵纪守法,就不会这么多年都磕扣员工的超时加班血汗钱。还让员工交发票冲帐以达到所谓的合理避税。而员工被公司扣的税应该稍多于公司交至地税局的额度。如果原大中真想如数赔偿,就应该在今天的会议上拿出方案,一起诚恳讨论。可事实是没有方案,只是座谈,分明是假作戏,探口风。会议最后,原大中表示在一周内拿出方案,非常清楚的事实是,原大中根本就不想赔偿。卖公司的计划可以策划三年之久,却对员工的利益丝毫没有仔细考虑,到现在也没有方案,大家真应该清醒了。我想事情不会拖会久,势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这十天内的问题。我在等原大中公司发致全公司员工的解除合同通知。希望快点发下来。怎么才能造声势呢?
我:如果你们确定集体行动,就要广泛通知国内外媒体,并且把国美搭进去,造成国美收购形成大中员工大规模失业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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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 10:40
新年快乐
我……不召知道会有什么行动,昨天倒有仲裁的通知书发过了,今天又看到别人发的一封邮件,给你发过去看看,在附件里。
Doc1.doc
打开该附件,内容如下。
不能让阴谋得逞
张大中要逃避对三千多员工的工龄补偿约五千万人民币
(何必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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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 15:17
……维权很困难,调解也得两月呢。何况还没有开始任何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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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16:30
新年快乐
今天防损的人百十来号来公司要求上保险,曙光派出所的人都来了。现在还没走。三百来人不给上保险,挣这么钱至于吗。怎么就不遵守法律呢。
我:希望你能够如愿以偿吧。有什么消息、或者需要帮忙的,及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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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17:57
新年快乐
那就把我给你的消息妥善处理吧,像革命人士一样散出去,多做积德的事。他们防损聚众,跟我们没关系。是他们体系自己发动的,
我: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份相对完整的事件前因后果的材料,哪怕是资料汇编都可以,我放到我的博客上,这样会引起广泛注意。……你可以不提及你自己的身份。光是那么个消息,读者根本不知道事情的起源和发展,无助于做出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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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9:55
我整理一下吧
我:……你尽量说得清楚些。我写好后会给你发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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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 23:04
新年快乐
……
2006年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黄光裕.doc
这个附件里的内容,比较完整地将事件的来龙去脉做了交待。老规矩,引用完毕后用加长省略号表示。
(何必注,略。)
呵呵。
看到了吧,这些应该让我们感觉到和谐社会,还是喝血社会?
别忘了,国美在收购上海永乐时,也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情。
别忘了,现在的事情发生在中国的首都北京。
别忘了,国美黄光裕曾经是中国首富。
别忘了,大中曾经是北京家电零售业的一面旗帜。
别忘了,现在可是劳动合同法刚刚开始实施的日子。
别忘了,中南海现在还在口口声声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别忘了,胡锦涛警告中国已经出现管治危机。
别忘了,反腐败在上海和天津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在北京却依然贪腐势力当道雷打不动。
大中的成百上千员工被血腥对待,这种情况处于进行时。
有关劳动合同法,我已经写过不少篇的文字,而且以后还会继续涉及。现在,姑且不论这部法律本身的问题,单就北京大中事件来看,员工的权利救济将会是个什么收成?劳动合同法将在这个事件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说,这个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的日子里的事件,将会给劳动合同法怎么样的迎头痛击?中国企业主的势力,将会在官商勾结之下,如何将人们欢呼雀跃的劳动合同法玩忽于股掌之间,使之沦为婊子?所谓的公平正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如何被类似大中、国美等大名鼎鼎的企业们戏弄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国内外都知道,中国大陆劳动力维权艰难是古今中外空前绝后的。权利的贫困化,是个不争的事实。
咱们也不谈什么人民主权是不是应该服从于宪政精神,法律是不是应该避免成为意志的仆从,政治体制改革何去何从,只是看,从大中、国美欺诈消费者、虐待员工的具体事件上,就能够让那些坐而论道的高谈阔论玩儿去,目睹血淋淋的现实。
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能够读出太都的味道来。比如,刘延东、胡德平等等一本正经的官员们,对于中国私营企业主们的所谓原罪讨伐之说大加鞭挞痛斥,认为追究私营企业家原罪将有害于经济发展,对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大好形势有着否定性的成分。咱们姑且不说黄光裕、张大中们在创业之初都采取了何种离经叛道无法无天蝇营狗苟胡作非为的手段,完成了自身的一夜暴富,并在中国财富格局当中占有不可小觑的一席之地,正是由于当局对于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的视而不见默许乃至公开纵容,才使得中国社会彻底失去了赖以存在和延展的底线,形成了资本对劳动力旷日持久的强势,让资本家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张开血盆大口,对企业员工以及消费者进行丧心病狂的掠夺。
从现在正发生着的大中联手国美对原大中员工权益赤裸裸的侵害与剥夺上,我们当然可以看到,中国的私营企业究竟都是些什么样的货色,在贪腐势力横行霸道之际,以钱为纲的总路线被别有用心地持之以恒着,而中国的劳动者们则继续为了歌舞升平之中改革开放的混账成就付出着时光、劳苦乃至生命。
连正在发生着的资本家对劳动者有恃无恐的侵权都无法寻求救济,遑论什么私营企业主的原罪?如果这就是贪官污吏们声嘶力竭叫嚣的什么公平正义,那么咱们也太应该为成为中国人而感到莫名的不可思议了吧。
什么叫做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看看北京大中与国美正在紧锣密鼓干着的狼心狗肺的勾当,就是太石破天惊的范例了。
这也折射出,改革开放的全部合法性到底在那里。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就是靠着大中、国美如此这般对劳动者血汗的明目张胆的吞噬和压榨,那么,国民怀疑甚至否定改革开放的合法性乃至全部成果,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抛开打左灯向右转的歪门邪道,不去理睬意识形态向左转社会政策向右转的倒行逆施,只是看活生生的案例,我们也就应该对自己可能的生存环境和遭遇到的洗劫而倍感欣慰与惆怅了吧。
对此,咱们能够看到什么样的结局呢?
兔子,等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