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自行车是怎么被歧视的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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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自行车是怎么被歧视的

                                2006年10月12日

何必

骑自行车被公认为是一种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但让人尴尬的是,在北京骑自行车缺乏安全感……(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为什么会做这么一则报道呢?原因就是近来,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骑自行车出行被撞了。新华网9月25日报道,梁从诫说:从初中起我就一直骑自行车,但是最近我因为汽车把骨头摔坏了,女儿再也不让我骑车了。前些日子我在路上骑车,突然冒出一辆汽车来,我紧急刹车,一下子就摔倒了。如果北京的汽车不给自行车让路,在北京骑自行车是很危险的。梁从诫说,北京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新建道路没有自行车专用车道;有些自行车道过窄;机动车行驶中占用自行车道;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骑车人健康;机动车停车位占用自行车道;在自行车道设置公共汽车站,导致公交车出入时影响骑车人正常行驶,并造成交通隐患。这些情况使骑车人的路权不能得到保证,并损害了自行车的交通资源。选择私家车成了“霸主”,这很不好。

全国政协委员给撞了,这是何等重大的事件!如果换了比如我这等社会最底层的分子,撞了也就撞了。可人家是权力分子,是参政议政的要员,哪儿随便说撞就撞呢?这不,给人家撞出毛病来了,人家不高兴了,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发话了,媒体也就有了炒作的题材了。没听见,各个媒体的说辞五花八门:南方网:骑自行车缺乏安全感让百姓很受伤;千龙网:保障自行车的路权 市民才有安全感;红网:让每个城市的自行车都能安然看风景;城市不应抛弃自行车;再造“自行车王国”……我真是高兴,这次撞到了关键人物,才惹得一片喧嚣。

以我的经验中,这位梁从诫并不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主儿,而他担当的自然之友协会头面人物,所以节目中才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对该协会项目负责人的采访。其实,自然之友协会与自行车何干?梁从诫就算是被媒体称作“著名环保人士”和权力人物,不接受采访也就一边待着去。哪怕找个交通问题研究者也比非得守株待兔强。

梁从诫说在北京骑车很危险,不知道他这个环保人士是不是光是关注北京市的环保,如果不是,为什么不说说在北京以外的地方骑车的状况。

他所列举的在北京骑车的问题,大概也是蜻蜓点水。

2003年,一直处于独身一人和失业状态中的我,闲极无聊,周边到处是非典的恐怖,我倒是利用这难得的清静,到处溜达。这一溜达招致我当时写了不少有关在北京的自行车出行的经历和体会。现在看来,文字有些可笑和粗鲁,但不想修改,权且如此。

自从我在非典期间买了自行车到现在,我出行基本上都是骑车。而且,骑行在马路上,我见红灯就闯。如果有红灯能闯而没有作为,那将会使我自己很懊恼。

其原因很简单,如今的道路、交通规则、交通信号设置都是趋炎附势只是服务于机动车的。对于自行车来说,充满了太多的歧视。而当规则本身就是歧视性的,那么破坏规则就带有谋求公平的意味。

如果我不是由于非典,我也不会再买辆自行车来骑,也就无从体会骑车的饱受挤兑。

当道路拥堵时,机动车就被默许向非机动车道路挤占,而自行车就只能在机动车之间穿来穿去,否则就只能在便道上骑行。

更不用说,当在路口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同混行的路上、甚至机动车违规却威风凛凛地行驶在自行车道上时,催促自行车让道的喇叭声不绝于耳,从来没听说过机动车要给自行车让道的而只有相反。

路口那些信号灯也是为机动车服务的。在花园桥、官园桥等处,机动车直行时自行车可以通过路口,而自行车自然是位于机动车的右侧,那些想左转弯的自行车被机动车档在旁边无法转向;而当机动车左转时,自行车却与直行的机动车都在红灯前必须止步。这样,想左转弯的自行车就得等两个红灯。现在,每每还弄几个穿着统一制服的中老年男女站在自行车道阻止骑行者在红灯时通过。他们是按小时获得收入,如果碰到了自行车轧到了停止线什么的还要被扣钱。(用执法来解决就业,这本身就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悲哀,而高执法队伍的存在,更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此话题在这儿不赘。)不管是只准许机动车左转弯还是各方向都禁行,我总是加快速度直奔机动车道,在被迅速甩在身后的中老年制服们的高声叫唤中扬长而去,或者,就是从都停着的自行车和机动车前通过路口的人行横道骑行到允许行人通过的对面,采用了逆行方式,本来应该先直行在左转,我却先左转再直行。

更不用说,我以前专门写过,挤占或根本没设计自行车以及人行道致使其除了违章之外走投无路。

如果骑车走三环路,骑车人会在类似紫竹桥、学院路桥、马甸桥、安华桥、安贞桥、和平街桥等诸多地方(如果走二环则有西直门桥、复兴门桥等)经历与机动车同等坡度的上下坡,而那些道路设计者是否有足够的智力想到过,完全靠人力的自行车与靠油门控制的机动车在上下坡时所耗费的体力是迥然不同的,在平缓的道路上骑行和经过几次上下坡的折腾所能通行的距离是有很大差距的。但那些惟利是图的设计者们才不会想到处于弱势地位的自行车们呢。

在首都体育馆旁边的地方更有甚者,如果从路边出来想自东向西骑车,则必须下车搬着自行车走台阶——这里根本就没有自行车道,只能搬上搬下穿过地下通道。这叫什么事?道路交通只为机动车设计,还不是反映了贵族化倾向?

骑车受罪,还表现在横过马路方面。现在,北京市大大小小街道上到处都在马路中央弄了道铁栅栏将对面隔开,机动车方便了。但这看上去好像是为了安全而设置的路障,却给行人和骑车者带来了太多的不便。比如我现在住的翠微路要骑车到公主坟,如果按照交通规则,就得将自行车推上过街天桥,从那上面过去,然后再推下来,再骑上。如果从翠微大厦骑车去城乡贸易中心,到了公主坟还得绕环岛一圈。而简单的办法——也是所有人都如此的做法,就是骑车逆行过去。这看上去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但不这样又怎么走呢?这规则本身订得就缺德,就那么劳民伤财,如果都遵守非累着不可。

但是,这样的话的确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又该算谁的?

想起我自己的一段经历。我在商务电视时,有时中午的确无所事事,干脆跑回家里睡一觉再去。2001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午觉起来到位于空军总医院门前的大数下蔽日候车(公交车站都摆在烈日炎炎的马路边暴晒,原有那么点树都被当局整理市容给美化了去),与公交车站隔着一条自行车道,而那上面停放着若干大客车挡住了视线。当发现所要乘坐的40路车已经进站,匆匆跑过去,不想自行车道上一辆自行车与我撞了个结实,车上的中年妇女摔了出去,坐在地上不起来;她的同行者扶起她来,我们到旁边的空军总院去给她看病,拍片子什么的折腾一溜够,然后到公主坟交通中队解决问题。最后,说我违反了交通规则,要负100%的责任,医药费误工费都由我承担。好在只花了340元。解决问题的警察说,按照公安部颁布的什么狗屁条例,各路有各路的“路权”,我跑到自行车道上就是侵犯了自行车的路权。真见他妈的鬼了。行人路权被那么多地侵犯,怎么没看见谁出面管管?公交车站巴掌大点地方根本容不下站等候车的人,就得站到机动车或自行车道上,出了事谁侵犯谁的路权?如果非要追究责任,这荒唐道路的设计者该当何罪?这规则制定得让人压根儿无法遵守。

立法者都是体制内的人,脑满肠肥油光满面的不会跑到这里来等车的;司法者更是有着不可一世的权力在手,当然得逮我这模样的违规者了。

而说到违反规则,满马路上看看那些军队、武警、警察的车吧,横冲直撞,经常有事没事闪着个警灯招摇过市。那些以甲乙丙丁开头的军队车辆、那些标着WJ字头的武警车辆、那些以O开头的车辆(O—A是公安部、O—B是北京市公安局、O—D是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常常走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闯单行线和红灯。这些特权车辆天天在路上横行霸道,放着所谓规则不遵守,还号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骗谁呢?合着就是让行人、自行车、出租车这些弱势群体遵守规则,那么,所谓规则还不是只针对平民而非权贵?

我骑车总是故意违反交通规则,有人指责我,总是把矛头对准别人、总是抱怨制度有问题,而自己却不遵守规则。其实,在我看来,如果制度本身就缺德,这种制度遵不遵守好像并不重要。

经常,我从首都体育馆打羽毛球回来,浑身是汗,有时忘了带备用上衣,夏天里干脆赤膊骑行近一个小时回到我的住所。有时想着,如果这时我过去的同事看到了:哈,老潘在大马路上光着膀子,也算是蝎子屎毒(独)一份啦;平常老是潘老师潘老师的,怎么满大街就他一个人光膀子?很不文明很不体面呀。特别是,北京还是个首都,是文明古国的首善之躯,却有着这充盈裸露癖的人混迹其间,耻辱哀哉!

非典期间,我经常骑车到空空荡荡的大街上好不快活地溜达,小小病毒弄得街道上干干净净,这实在是史无前例,把个北京城里的人清除出三分之二,也不会有如此清净。从公主坟骑车回来,到了翠微大厦该往右拐了,这是一辆挺高级的轿车狠狠地别了我一下,贴着马路牙也要右拐。我挪上前去,猛拍副驾驶那边的车窗。贴着神色膜的车窗摇下来,这边坐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开车的是个比他大点的女郎。我对着车里吼着:“会开车吗?有你们这么开车的吗?看看把我挤到哪儿了?”对方不屑地向外看着我,“噢?噢!”车继续往前开,转到了我住所那条大厦背后的路上,而他们也闯进了单行线。我骑车追过去,从后面撞了该车后保险杠,车再次停下来,小伙子开门到车外,横眉立目问我想干什么,我反问把我挤到边上连句人话都不会说就走了?当作司机的女郎也下车,看车保险杠是否有毛病,接着向围观上来的人诉说他们的道理。一时间,里里外外都是看热闹的人,整条路都给堵上了。对面开来的车里有个司机拿出手机给我:“丫挺的闯单行线了,打122叫警察!”我本来想接过手机,但怕车里人担心我抢手机,说了句“你能帮忙叫警察吗?”转身又去对付那对男女。不一会,警察开着亮着警灯的车来了,问过情况,问我伤着没有,然后以闯单行线的名义扣了司机的驾驶证,对我说“你的车没事,人也没事,其他的就不归我们管了。你得找110。”说罢亮着警灯呼啸而去。(这叫什么鬼规矩!)那小伙子得意洋洋地说“你不是没完吗?你还想怎么样?”我一听,把自行车往他们的车前一放:“小兔崽子,我看你小丫挺的今天怎么走!”周围人赶紧上来劝,说我犯不上与那不懂事的玩意儿叫劲;那女郎摸出100元钞票塞进我的裤兜(大概是我个子太高够不到别处)“算了,是我们错了,他是我弟弟,不懂事,你就放过他吧。”这才有了收场。

碰到这贵族规则,只能凭着自己,没人给你做主。按照法律上的说法,自己的权利只有自己去主张。

就这世道。

骑自行车,还得遇到别的歧视。

2003年6月份我到友谊宾馆,门卫就是不让我将自行车放到宾馆区域里,我问他为什么,他只是说这是规定。在我再三逼问下,那个外地门卫让我给他们保安部打电话。电话里,保安部的人说他们这儿就一直是这样规定的,我提高嗓门冲着话筒说我到这里来可自行车不让进那么自行车放哪儿?他一个劲让我别生气,既然是规定也没办法,只好把车放到马路对面去。不过他也提醒我,马路对面老是丢自行车!他这还好,不像门卫那样让我把车放到500米以外的立交桥下面去。于是,这里人可以进,轿车可以进,自行车却只能放外面,这是什么样的规矩?这种嫌贫爱富的德行可是风景乎?

不光是这里。我到位于长安街东头的现代城,从楼间的马路骑上小道,有个穿白衬衣篮裤子的保安模样的人冲我喊“下来,这里不许骑车!”我回头看了看,没理他,继续骑,他追过来,想拉住我的车。我下了车,回头问他:“你想干什么?”他再度说这里不准骑车。我问他哪儿标明这里是禁止骑车?他说没有,只是他来告诉;我用手指着街边那些交通警示路牌对他说“认识这些是什么吗?这叫交通警示牌。如果没有这样的牌,我骑车就不算违规。”他说那是道路警示,而这小道上不准骑车,则是现代城的规定。我哼了一句“现代城是什么东西?牛逼是怎么着?没有警示牌就可以任意不让人做这做那?”他有着外地藉保安那股倔犟:“规定就是规定,不许骑就是不许骑!”那时正好是早晨上下班时间,行人行色匆匆路过,其他保安看这里发生了纠纷,先后赶过来帮忙。我看那保安急了,也逗他“瞧你丫那德行!”由于有了别人,他气也粗粗地回了一句“瞧你丫那德行!”我把车一支“你个小丫挺的,还想打架是怎么着?我听说保安打人的事多了,可就还没见过呢,今天倒想试试!”别的保安见状赶快把那外地人拉开,北京口音的像是头头的问过情况,对我解释说他们这里是不让自行车骑着过,他们也申请立牌但市容部门不批。我说“为什么不批?就因为不让自行车骑着过没道理。没有牌,骑车过就不算违章,这道理你懂吗?”他倒是很和气“您这大早晨的不是叫劲吗?”我看他没有想打架的意思,悻悻离开。到了要去的楼门口,又有保安看到我推着车就先冲我喊“自行车不让进!”我问他们车放哪儿?他们得知我不是楼里的住户而是来办事故而没有自行车停车牌,说只能是放到马路立交桥下面(与友谊宾馆保安的答复如出一辙,看来这几乎成了思维定势),我把车放到附近的公共汽车站旁,但看那儿有那么多乡下人无聊地东张西望,担心车被偷了,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弄个糟糕心情,还得蹭公共汽车回家,还是满处寻摸。看到现代城那里自行车都在一个地下室处鱼贯而入,我也过去,门口保安问“有牌吗?”我随口说了句“昨天忘在办公室了。”他犹豫一下还是让我进去了。这才停了车放心地干自己的事去了。

想那现代城的开发商潘石屹,倒是弄出了不少概念楼盘欺世盗名获取了大把大把的钞票。不过,就这对于自行车规定的小事上,就可以看出他不过是个逐利小人而已。不管他是弄了什么样的概念花样,还是娶了哪怕外星来的女人当夫妻店的花瓶,骨子里还是副媚上欺下崇尚等级的玩意儿。都说国内搞房地产的开发商都与黑社会有染,这点似乎是不错的。要不然就不会弄出这等邪门歪道来。

当人们为了北京城具有了太多太多的友谊宾馆和现代城而越来越“漂亮”(实质上是越来越失去了中国城市味道而食洋不化不是个东西)而喝采时,体会一下自行车族们的烦恼,也许能让人觉察出别样的滋味及其背后的与时俱进意味。

再看看那作为北京市领导人功绩之一而大谈特谈的平安大道,光秃秃的马路上把原来的树都砍掉了,行人和自行车都得与机动车一样,暴晒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毒日里享受与机动车同等的待遇,这不也是现代化林林总总当中的裨益?汗流浃背时看着道路旁边根本就没有给未来种植遮凤挡雨蔽太阳的树留任何位置,也就知道了市里再也不想给自行车族们留什么平等出行的地位,在举世都提倡多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减少大气污染交通堵塞等跨世纪问题时,我们的父母官(屁!)们眼睛还是顺着屁眼往上看只会溜须拍马全然为了自己的仕途而不管百姓哀苦。

而且,北京马路越来越宽阔了,(但堵车却越来越严重了,稍有风吹草动就堵得不亦乐乎。2001年冬季我还在国外时就听说北京因为一场雪而全城大堵车,很多人本来个把小时就可以回家却在路上耗费了近十个小时,足以说明为民的政府都干了些什么好事。非典过后,人们回复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没有什么事故和天灾可道路上也堵得密不透风。市里那些人天天做这种事,大概不会像外行人那样不知道道路的宽窄与车辆行驶速度或不拥堵程度并不成正比,只不过为了炒地价、为了城市所谓形象工程。姑且不说这一切都是以中国广大乡村的无可挽救的凋敝和自然资源不可救药的毁灭性掠夺为代价。)但从自行车族来说,道路的加宽带来的却是自身越来越无地自容举步惟艰。

这里还有,道路三天两头被开膛破肚。以前看到森村诚一小说了就骂过这种无能政府的所作所为。如今北京市照样如此,弄得沙尘飞舞遮天蔽日不说,在路上的行人和自行车往往是最直接的受害者,通常挤占的都是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这也难怪,机动车思维模式里当然是要牺牲人力交通的了。

说到夸夸其谈里的与国际接轨,别老是弄点子让老外都嗤之以鼻的高楼坦路,啥时候自行车不再像是三等公民那样躲藏溜边受挤兑,而可以再度浩浩荡荡在路上,也可以说尊重路权还有在自行车这道上与国际也接了一把轨。

其实,就在北京市区里的有些路段,自行车比机动车走的坡度还要大,甚至机动车走平坦的路,而让自行车上下坡。例如在长安街上的东方广场一侧,机动车在平坦的路上走,而自行车却不得不下坡经过一个地下通道。这种安排与设计究竟是为了什么、自行车怎么就从地面被迫得钻到地下再出来,真是令人费解。到那长长的通道里,有种被出卖了的感觉。在国外的地下通道里,灯光灿烂色彩缤纷各种店铺鳞次栉比,而北京的地下通道里,黑洞洞的。像首体那个专供自行车穿越同样黑洞洞的通道(机动车则在路面上大摇大摆)里,更是由于城市贫民(姑且这么叫,很难说这里完全是由于农村人进城务工者所为)在此遮凤避雨乃至过夜驱寒在里面大小便而弄得骑车人一进去臊臭气扑面而来,(事实上北京市区很多地下通道都是如此,还有到了晚上很多人都不敢走这些地下通道,因为这里经常发生治安事件。)让人对于骑车经过这些通道而心情不爽。

从路面状况来说,自行车道也比不上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经常被维修甚至重新平整,而自行车道则总是经年无人问津注目和打理。从木犀地到公主坟自东向西一段(相反方向更惨,自行车没有专用道)的自行车道坑坑洼洼颠簸不平,骑车人的屁股要经受些折磨。而这种现象,在北京市区很多自行车路段都赫然存在。我所经过的自行车道最好的地方,就是钓鱼台国宾馆外自北向南那一段,也许,也是由于外国人才使得北京的自行车族们沾了光。

碰到刮风下雨雪或修路而土积在路边时,机动车飞驰而过常常使在旁边骑车的自行车族们溅到一身污水或是灰头土脸蓬头垢面——全社会道德水平下降乃至道德体系崩溃的状况中机动车驾驶员们当然不会例外成了碰到有自行车时小心翼翼减慢速度,反正挨那些挂彩了的自行车们的骂与平日了所经受的其他谩骂好受多了,毕竟这是可以充耳不闻的,甚至摇起车窗根本就不管被光顾者在干什么。(想起大概是93年我们开车去山东莱州路上高速经过积水车轱辘溅起高高的水花把旁边骑自行车的人弄了个透心凉满车里的人都乐不可支哈哈大笑。)

面对在路口常常碰到的自行车直行而机动车右转弯总是喇叭响个不停让自行车让道的情况,我就总是加快骑抢到机动车前然后刹车回头瞪着眼看机动车驾驶员嘴里还念念有词,这时通常机动车驾驶员都老老实实不敢有何越轨举动,否则自行车主大可下车挡住机动车路造成堵车,警察过来注定是要收拾驾驶员,因为堵车局面是警察失职,他肯定会将火发到机动车驾驶员那里,而对于自行车主,常常由于执法难度太大而任其消遥。自行车族们也就在这时才能找到些可怜的平衡。

有时,骑车到路口,看到那些穿着统一制服的人维持秩序,有的人不理睬就直闯过去,他们在背后大声喊叫着,看到无力将其叫回来,就嘟囔着“让骑车撞死丫挺的!”——这就是民意。我们这里就盛行着对于生命的蔑视,口头禅里也充斥着拿人的命当儿戏。也能到处听到,当自行车或行人阻碍了机动车的行进时,往往从驾驶室里崩出一句“找着轧死你哪?!”好像轧死人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那些钢铁怪物就应该大摇大摆,而人只能用血肉之躯相以抗衡,要不然就抱头鼠窜到一边呆着去。

可怜的中国人。

还有,骑车到一些公共场所存车也有麻烦。除了像友谊宾馆、现代城那样的地方不让自行车进入外,有些地方则是放车却要被莫名其妙的勒索。一次,我因为喝酒多了爬在桌子上把眼镜框压变形了,骑车路过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想到里面让眼镜柜台的给正一下。把车锁在旁边有不少车的公共汽车站旁边,进去才知道那里并不提供这种服务(这也是竞争造成的?),郁闷地出来,开车锁刚要走,一个胸前挂着挎包的男人过来冲着我伸手,我纳闷地看着他,他见状说“交存车费!”我一听就急了“什么?我进去没两分钟你就要收费?这儿哪儿写着是存车处呢?你收钱,车丢了你管吗?合算挂个包就收钱?什么玩意儿!”边说边骑车上路,这时听旁边有个女人的声音好像是回应我“你什么玩意儿!”我刚要下车循声找人(估计是那男人的老婆),旁边一个骑车的对我说“哥儿们算了别理丫挺的,不给丫钱就完了,他们丫变着法儿搂钱。”

的确,原来存车时有两个牌一对,存车者拿一个车上挂一个,走时需要对照牌子上的号码无误才能取取车交钱,如果车丢了那是得向收费者讨要个说法的;而现在只要与公共场所的什么人有关系,就可以画地为牢谋取钱财,这当然是全民腐败的一部分,而问题是如果车丢了看车人不管,就是个地盘钱。而这种情形决非少见。不知道这有什么法律依据。

还有让人添堵的。去年我刚回国,有个人骑车到我所租住的翠微小学宿舍看我,把自行车放在了楼下。等走时我们一起下楼一看,那辆好几百块钱买的没骑多长时间的车不见了。我很不好意思,请来人去派出所报案。不想人家倒好像很大方:“算了吧,找那麻烦呢!”我再一问,才得知原委——通常,派出所都不大会理睬这种报案的,中国低下的破案率使得这类案件几乎全部都得不到侦破,各个派出所还要掩盖自己所辖范围发案率的数字,因此那些警察接到这类报案时也脸色很难看。于是,丢自行车现在多数都不报案。报了也没用。

对此,我很无奈。一方面,从中可以看出公民对于法律保障体系的不信任,宁肯自己吃哑巴亏,法律如果落到了这步田地,这法律本身有没有或者是否尊重也就不吃劲了;另一方面,司法系统的这种无能与慵懒也在助纣为虐——使得那些偷鸡摸狗为非作歹者由于很容易得手而却很少追究,因此犯罪成本越来越低廉,犯罪的安全系数倒是越来越高。如此,如果不犯罪,倒好像是坐失良机了般让人耻笑。

难怪治安状况日趋差劲。

就这些内容,绝大多数都成为后来首经节目有关自行车之痛的各个节目。到了现在,自行车歧视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变本加厉了。2004年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载文,刚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国家“畅通工程”专家组组长、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王炜教授认为,自行车作为一类交通工具是绿色的,但它不是一种绿色交通方式。相反,正是因为自行车太多,影响了城市的道路交通,致使道路的利用率不高,机动车运行缓慢,尾气排放量增加,城市空气污染加剧。进而专家得出结论说,自行车过多是城市交通拥堵根本原因。

说自行车成为城市交通罪魁祸首,我看了这样的结论,真是想跑到大街上随便抱住个什么婆娘鼻涕眼泪地为我们这个苦难深重并人模狗样的民族鬼哭狼嚎一痛。

以北京为首,中国到处充斥着机动车霸权,其中以委府和军队为代表和先锋的公车更是构成了中国社会交通的独特景象。新华社质问,为什么公车改革这么多年,公车却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加?为什么?大概结论不言自明。

梁从诫所谓私家车成了霸主的说法,大概的确是因为他是权力人物,实在看不见公车和私家车之间到底孰轻孰重,或者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原本,委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具体到交通领域,应该让更多的交通主体使用公共交通,但这是可能的么?不行,公交车那是什么地方?违法犯罪重地,只要还不想活得不耐烦到了割腕摸电门的程度,大体上凡是有条件者都会对公交车上那种所谓公地悲剧似的公共产品的边缘化垃圾化贫困化避犹不及。

而拥有自行车吧,现如今北京市已经不给自行车上牌照了,为什么?因为自行车失窃现象已经超出了法律管辖的能力范围,凡是在北京有过自行车的人,没被偷过的大概也算是稀有动物了。如此治安和交通状况当中,骑自行车?死不死啊你。

在城市道路超负荷的现在,有好事者倡导无车日。但如果离开了机动车又如何出行呢?公交车不行,自行车受歧视,怎么办?零点调查数据显示,北京人上班距离平均19公里之多,总不能让人们都跑步出行吧。如果赶上我这等老眼昏花而且还色迷迷的主儿,这马路上还消停得了?

怎么办?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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