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私塾应该充分听取孩子们的心声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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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私塾应该充分听取孩子们的心声

                        2006年10月26日

何必

回龙观的一个居民楼里,一个小型的私塾悄然出现……(略。)

有关私塾,最近炒得越来越热闹。各地纷纷涌现的私塾式小学,激起了广泛的讨论,并让官方忙不迭出面表态认定私塾小学违背了《义务教育法》而属于非法性质。人们从中看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本系统的既得利益,认为私塾教育是非法,才叫顺理成章呢。如果教育管理部门不是如此作为,那才叫咄咄怪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边有关私塾小学的争论还轰轰烈烈没有平息,这边又冒出来个私塾式学前教育的地界儿。对此,又是招惹出来众说纷纭。10月24日《北京晨报》报道,背诵《弟子规》、课程家长定、师生一起定规则……北京回龙观的5位家长自己出资、找场地、聘老师,为自己的孩子建立了一个学龄前儿童互助学堂。经过一个月的尝试,家长们认为这种教育方式宽松自由,深受孩子喜爱并且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打算让孩子在此继续读完小学和初中。但这种“新式私塾”引起了回龙观网民的热烈讨论。新式私塾三大创意:师生一起定规则;课程教材家长定;教学方式更灵活。主办者说有利实施个性化教育。专家观点:不上正规小学属违法。网友看法:担心与现行教育脱节。媒体记述着“私家教育进行时”,拿丁俊晖和郑渊洁说事;也有媒体讨论“‘现代私塾’收获的将是什么”;10月20日《中国教育报》也讨论了“‘新私塾运动’的法律问题”,为如此口水仗添油加醋。

我们真是看到了鸡一嘴鸭一嘴,按照现在小资们的说法,就是唧唧歪歪。

其实,这些讨论都围绕着《义务教育法》来进行,其逻辑前提是,义务教育是个不容违抗的存在。可问题是,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到底是谁的义务?是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还是国家的义务?作为强制性法律,这种义务原本应该具有强制性,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义务教育越来越成为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国家却在逐渐从这种法定义务中摆脱出来。如果义务教育模式的实行结果就是家庭为此承担了日益不堪重负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而国家(具体来说是政府)却将所有责任都推卸给了社会,那么我们当然有权利对义务教育说不,或者就是让义务教育滚得越远越好。

说是这么说,毕竟,人家政府掌握着现代生活中唯一行使合法暴力的权力,威权政府当然可以强制性地屏蔽和压制对抗义务教育的各种行为,让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各种非议化为乌有。

我还是要说我自己的经历。2001年,我带着孩子到挪威探亲,并联系到奥斯陆的一家幼儿园,那里的幼儿园对新来的孩子可以由家长陪同适应些时日。幼儿园里,闹闹(我儿子的乳名)是唯一的外国人,为了他的到来,幼儿园特意在墙上张贴了英语中有关中国人比如马马虎虎之类的俚语的翻译,并向所有人通告,一个来自中国的孩子将要到来,还有不少有关中国的介绍。

我带着闹闹每天到幼儿园去适应,那时候他一句挪威语都不会,与周围那些金发碧眼的挪威小孩比划着。等到他可以独自去,我只需要接送。没两天,闹闹对我说:“你晚点来接我好不好?”

闹闹在北京也上幼儿园,每天早晨让他去幼儿园是个非常艰苦的事,他总是会软磨硬泡想方设法不去幼儿园,大人则或坑蒙拐骗或气急败坏强制性要送他去,让自己能够出去骗钱糊口。按理说,由于租房地点的变化,他也换过几个幼儿园,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迅速成为中心人物,凡是幼儿园有文艺演出他都会当主角,应该很喜欢幼儿园,可却不是。一次,幼儿园师生睡午觉,闹闹睡不着,坐在床上拿着枕巾甩着玩,甩到了邻床上,结果被强迫到盛夏的院子里阳关下罚站,而那时幼儿园的大门洞开,如果有人进去把孩子拐走……家长担惊受怕,告诉他即使睡不着也要装睡,要不然麻烦可就大了。这样的幼儿园孩子当然不乐意去,而每天早晨有关是否去幼儿园的较量,也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必须要为了大人的需要而牺牲自己,到很讨厌的幼儿园去。每天我接孩子时,当铁锁禁闭的大门哄然开启时,看到那些孩子解放了一般地跑出来找各自的家长,总是感觉心酸,对不住孩子。

挪威地处极地旁边,冬天黑得很早。我去接闹闹天早就黑了。经常能够看到,大学纷飞(挪威下雪很频繁)的院子里,影影绰绰星星点点散布着很多黑点,走近一看,都是孩子在院子里玩耍,一个男职员(那里不交老师而直呼其名,而且有很多男性义工,对孩子的性别教育很有助益)爬在雪地里做马或者狗,三个孩子骑在他身上乐不可支,闹闹就是其中一个。

我问闹闹,为什么喜欢在挪威上幼儿园?他说,那里的大人可以随便让揪头发拽胡子,可以拿幼儿园的玩具回家玩,可以……

现在,闹闹已经上到了小学四年级,被老师称作是“聪明、热心、善良”,很多时候能够同时和前后左右的同学说话并在第一时间举手回答课堂问题,被班里的同学们选为班长,当他得知选举结果时,当众表示非常高兴,因为可以有校长请班长们定期的冰激凌吃!(换在国内,注定又是什么为人民服务等空洞玄乎的自欺欺人。)

闹闹最怕什么?回中国上学,或者说,享受中国的义务教育。

2002年我回国前夕,对闹闹开玩笑说要带他回中国,他坚决不从,脱口而出“我是挪威人,不是中国人!”(那时他对国籍还没有任何概念。)

我该怎么样?当然要尊重他的选择:比如去幼儿园,比如留在挪威。

我一向认为,孩子的出生地不是孩子能够选择的,但孩子不能因此而具有天生的障碍,孩子有获得快乐幸福童年的权利;作为家长,既然选择了要孩子,就必须承担起为孩子提供快乐的义务,不能因为自己对成功的追求折射到孩子的期望值上,剥夺了孩子的快乐幸福;作为国家,也必须让孩子快乐幸福,决不能让一个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未老先衰,在惨无人道的教育体系的流水线中被塑造成惨无人道的残次品。

我们总是认为拥有着替天行道的权利和能力,但实际上,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我们却总是一厢情愿,往往用成年人的经验来决定孩子们的生存环境,不知不觉而一腔热血当中,充当了孩子正常发展轨迹的刽子手。

我们热火朝天讨论私塾上的所有,而其中却没有了孩子的声音。童言无忌当中,我们能够听到太多真切的感受和评价,这远远不是我们这些假模假式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成年人能够代替决策的。虽然孩子们不具备行为能力,但是他们的企望和判断,必须在事关他们利益上能够得到尊重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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