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客就不是实名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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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就不是实名

                                      2006年10月30日

何必

最近有消息称,博客也将实行实名制了……(略。)

这些日子,博客实名制被炒得沸沸扬扬,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传统媒体上,对于博客实名制的探讨此起彼伏不亦乐乎。10月24日《东方早报》报道,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23日说,中国信息产业部门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有关“网络博客实名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何必注,略。)

另有消息称,10月19日下午,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在接受腾讯科技专访时说:“博客实名在客观上有必要和必然性,也是网络发展的趋势,但最后是否推行要看业界需求和网民反应。”

在其他场合,杨君佐认为网络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胡说八道,此前的一些不良现象应该有所约束和收敛了。而黄澄清则表示,我们既要保护博客言论自由,又要保证在自由基础上监管。实名制对博客有好处。易观分析师黄涌涛则谈到,博客的实名制过程程必然是一个群众运动,而不可能是从上到下的过程。

溜须拍马者自然少不了。互联网专家程新潮认为,推行博客实名登记制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主意。中国人口众多,实行实名制管理很明显可以加强控制力度,维护社会安定。实名制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登记制度的一种衍生举措,对于旨在净化网络环境的博客实名登记制。另外,推行博客实名还具有很好的商业效应……

看着如此乱七八糟的争论,我实在想不出,这个官方背景的互联网协会里自以为是的头面人物一个个声色俱厉地要收拾博客,“一些不良现象应该有所约束和收敛了”,并且在民间讨论热火朝天的时候盖棺定论说,“实名制对博客有好处”,让我们看到了官方的歹毒心思和嘴脸。

其实我们的社会里,实名制到处都是。大规模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是2000年银行储蓄实名制。2000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当时的意图是为了遏制风起云涌的腐败,到现在效果如何呢?2005年8月24日《检察日报》进行了报道,无需看具体内容,只要看看题目就可以了:“储蓄实名制实行5年多反贪作用不大”。注意,这是官方媒体的口径,真实情况我们当然可以想象究竟如何。

然后,实名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蔓延开来。住房实名制,购置车辆实名制,手机实名制……每一次实名制,都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争议,但最终没有一个不是强制性实施的。

其实,这些实名制之所以存在如此普遍的反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实名制缺乏法律依据。虽然在立法上有所滞后,但宪法中对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条款被写了进去,而在如何保护上没有具体规定。于是,这就成为官方对于私权进行侵犯的理由。不过,应该明确的是,从法律原则上说,对于公民而言,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作为的;而对于政府来说恰恰相反,凡是没有法律规定的,都是不能作为的。因此,在没有针对实名制的具体法条的情况下,实施实名制本身就是非法的。

而且,各式各样的实名制的出台,理由都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为了防范恶行的发生。于是,我们就看到,为了防止“极少数人”的不法行径,(譬如为了反腐败而实行储蓄实名制,为了防止交通肇事逃逸而实行机动车主实名制,为了避免短信诈骗而实行手机实名制,等等)不惜让全体相关者都为此付出成本,而丧失包括名誉和隐私在内的权益,并由此催生出一大堆利用他人隐私信息进行推销和诈骗的人群。这就是实名制的益处所在。

同时,无论是储蓄、房产,还是车辆、手机,所涉及到的法律都是财产所有权领域。而博客实名制却不然,涉及到的是言论自由问题。

通看全世界,也没有什么博客实名制。互联网的特性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个人身份的虚拟化。尽管我对于网络上那些论坛中的恶语滔天非常不满,但是我却不以为这是可以通过实名制可以防范得了的,更为重要的是,博客实名制将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构成极大的破坏,造成官方对于公民权利的又一次赤裸裸的侵害。

何必是我的笔名,这是源于小时候,看到茅盾、巴金、鲁迅等都是笔名,就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够在报刊上发表文字,那么我会使用一个什么样的笔名?为此曾经冥思苦想,并且那些使用笔名者的著作对我当时确立无政府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立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就坡下驴也就成全了这个笔名的出现,并且一直到现在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当初,有报纸使用笔名登载我的稿子,让我好生兴奋了一大把。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终于可以对我自己的社会符号行使一次自主权了。(可我也为此有过很多麻烦,当确认著作权时我就必须证明我就是何必,何必就是我,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要由报刊社给我提供证明。到现在,不少报纸评论编辑答应得好好的可却一直没有兑现,中国青年报曹林就是其中之一。)

我之所以用笔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想到处都是我的真名,而让人感觉是在自我炒作。很多认识的人都对我采用笔名很有微词,博客中国专栏主持人侯宁看到我总是劝说我应该使用我的真名,因为那样可能影响力会更大。但我却感觉,现在就是现在,现在是否被认可,与其他无关,然后执迷不悟地坚持那个“何必”。

我的博客引起了多方的关注,人民网强国博客先后有几个编辑让我将博客迁移到那里,新浪博客也有编辑如此,都被我谢绝了。理由很简单,博客中国上我的专栏不是我申请的,而是王俊秀受不了我每天垃圾邮件(稿子)的狂轰滥炸,感觉那些胡说八道可以给更多的人添堵,请该网站给我开通的。也就是说,这个博客是网站为我提供的。以我只是和方兴东、王俊秀吃过饭的情况看,他们是无论如何不知道我的身份证号码,也注定不会问我索要的。换言之,不管是前台还是后台,我的博客不可能实名制。

就我所知,使用笔名的还有九鼎事务所的秋风。在所有媒体上他都是用这个名字发言,包括互联网上的博客。

传统报刊尚且可以不采用实名制,这没钱没权没着落的互联网上的博客,却要实行什么实名制,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我所供职的两个电视节目上,片尾字幕上倒是用真名,但由于字幕机的毛病,我的名字一直被写成了“一”,那可不是我能够左右得了的。

也就是说,在博客上使用什么名字,那是个人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即使是后台实名制,也存在问题。

个人的言论自由,包括利用虚拟身份发表言论的自由。个人有是否暴露自己真实身份发表言论的选择权,就如同个人有是否发表言论的选择权一样。

从技术层面上说,目前互联网上,安全性有着很大的隐患。事实上,国际上网络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让个人在互联网上透露真实信息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而且,身份虚拟化了的博客,可以让人更加充分表达,形成更加真实而广泛的民意。

同时,这种事关如此巨量的博客人群的政策变动,却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听取利益相关者、也就是博客使用者的声音。显然,博客实名制将使得博客写作者的利益发生变化,因此,在倡导依法行政的现在,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才会有实体上的合法,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程序上的公正,就不可能有结果上的公正。可我们看到的却是,这种政策的设计与颁行,并没有举行任何哪怕走过场似的的听证会之类的的程序性活动,更没有充分听取利益受损方的博客使用者的声音,甚至干脆在互联网上屏蔽有关博客实名制的所有负面的质疑或反对的意见,这也真是令人体会到什么叫做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

还有,博客实名制将会引发已经存在的博客的巨大的转换成本,这种转换成本注定也是要由博客们来承担,而不是由政策的制定和变动者付出。这种制度设计和转换中的不公平性质,更是体现出政策的朝令夕改,彰显出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残破,更是表现出公信力的荡然无存。

实际上,博客实名制,就是对民意的强奸,就是对公民权利的肆无忌惮的侵犯。

但说归说,业内人士介绍,博客实名制势在必行,是早就内定了的事;而且有关博客实名制的讨论,在传统媒体上可以,惟独在互联网上不行。这叫什么世道?

反正,如果真要实行实名制,我只能转移到那些不要求实名制的地界儿去,或者干脆就把博客撤掉,省得面对越来越多的侵权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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