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香港名媛杀人分尸、头颅与胡萝卜煲汤案:又残忍又蠢笨的凶嫌

这几天网上铺天盖地报道香港名媛蔡天凤疑被前老公一家四口杀人分尸而且还煲汤的离奇案件。弹丸之地的香港,一向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竟然还会有这种奇闻。

我喜欢看破案的纪录片,美国的Forensic Files(法医鉴识档案),几乎一集都没错过。最近油管上又看到不少中国自媒体人做的各种离奇案件节目,质量也不错。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杀了人要逃脱法网,也越来越困难。

看了这么多节目,有几个总结:

1. 所有案件总体来说,起因无非是财、色、情。

财,俗话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财是所有案件第一大动机,所以美国这么多案件都和杀人骗保有关。美国这个社会福利是发达国家最差的,人们大量购买商业保险,而且美式消费理念导致无数人透支、欠债,最后只好打起了杀人骗保的歪主意。

色,很多妙龄女子失踪、被害,都是变态色鬼下的毒手。不得不说,和很多外国相比,中国的性犯罪算是少的。我很多美国女学生课上曾说,在中国的时候她们敢夜里一个人外面独自走路,而在美国是万万不敢的。印度是个强奸大国,妇女们更不敢独自出行了。

情,美国很多案件原因都是分手后一方不肯罢休,继续骚扰另一方,或走向杀人的极端;也有不少是离婚后夫妻为争夺孩子的监护和抚养权,动了杀人的念头。这种情况相对上面较少。

香港这个杀人分尸还煲汤的案件,自然是由财而起,外加嗔恨之心。眼见蔡天凤要出售供前夫一家四口居住的豪宅,那一家人因此起了杀心。人要学会不要对别人无条件太好,因为你对他有九个好,但又一个没让他满意,他反而会嗔恨无比。香港这个名媛就是,买豪宅让公公婆婆住,他们不知是否知恩图报?而一旦你要卖掉房子,可能要让他们另找住处,他们自然就恨之入骨了。

2. 杀人不留一点痕迹难上加难。

由于DNA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根头发、一小滴血迹、一小口痰,都带有一个人独一无二的DNA信息。也因为DNA鉴定技术的成熟,曾经的陈年旧案也都一一破获。


上图:喷洒鲁米诺后的现场血迹,无论怎么擦拭、清洁,依然会显现出来。

而且,杀人者不知,无论用任何方法擦拭血迹,只要一喷鲁米诺(Luminol),关灯后用紫外线一照,血迹照样能够显现。

更何况,现在的监视镜头大街小巷到处都是。

关于香港这个案件,真不知道这一家四口为何会这么残忍加愚蠢——

1. 杀了人还分了尸、绞肉馅、头颅煲汤...... 这得多么变态才做得出来啊!我小时候家里过年连杀鸡都不敢!我现在基本吃素,如果吃鱼吃鸡,不能看见鱼或鸡的形状;所以盘子里如果有鱼头、鸡头这类部位都我是不敢吃的。想想这一家四口,简直是畜生啊!

2.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四口是疯了还是怎的,他们不知道权衡利弊吗?现在的一切(鸡飞蛋打、身败名裂不说,至少漫长的庭审就让他们难过几年)就是他们谋划杀人时候的预想和期盼吗?首先,他们应该知道,被害者一旦失踪或被害,警方首当其中要从其配偶和前配偶排查,全世界的刑侦教科书都这么教的。第二,即便杀人分尸灭迹,这一家子竟然不顾左邻右舍,还夜夜传出不是尖叫声就是剁肉绞肉声。

3. 一家人总有善恶之分,可是这一家人杀人分尸竟然如此齐心协力,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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