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再访广岛【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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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访广岛

 

【德】麦考·帕默  著 

郎伦友  译

 

第九章  第一节

 

9.1  皮肤烧伤的等级

       

   在我们接触证据之前,应该先谈谈几个术语。皮肤烧伤可以根据原因进行分类,还可以根据严重程度单独分级。

 

9.1.1 烧伤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接触(热物体或液体)、化学物质(硫酸、芥子气)以及热辐射。虽然我们将要考虑的所有主要原因——闪光烧伤、凝固汽油弹和芥子气——都适用这种分类,但它们又不同于平民生活中常见的原因。

   芥子气烧伤比其他化学物质——例如强酸(硫酸或盐酸)或强碱(碱液)——烧伤发展得慢,芥子气的延迟效应使得它特别危险。巴里事件(见1.4.5一节)的伤亡就说明了这一点:那些受害者在暴露后短时间内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许多人没有想到在那天夜晚之前换掉被污染的衣服,直到第二天醒来才发行皮肤严重烧伤。【22】

   凝固汽油弹烧伤可以归类于接触烧伤。不过在这种情况中,可燃材料被设计成具有粘性的大块,以便粘附在目标的表面上,【139】这就意味着传递到目标表面上的热量将会非同寻常的高。因此,与普通的接触烧伤比起来,凝固汽油弹的烧伤往往特别严重。【140,167】

   核闪光烧伤是一种由热辐射造成的特殊烧伤病例。在这里,能量是以一种特别短暂而又强烈的脉冲传递的,这就意味着被皮肤吸收的热量来不及向下面的组织扩散,而是在表层产生非常高的温度。研究人员已经找到了模拟这种高强度闪光的方法;这类研究的一些成果详见9.6一节。

 

9.1.2 烧伤的严重程度

 

  这个分级是用“度”来表示的:

  *一度烧伤表现为受刺激和红斑(变红),但对皮肤解剖结构没有损伤; 

 *二度烧伤,皮肤表层剥离形成水泡。通常下层皮肤可以从毛囊或腺体内的深层斑块中再生,并迅速愈合,留下轻微的疤痕,或不留疤痕;

  *三度烧伤破坏了整个皮肤深层。伤口被周围向内生长的新皮肤封闭,就会形成疤痕;

  *四度烧伤是包括皮下组织的严重损伤。

  所有明显的烧伤都会有一定程度的疼痛,只不过是疼痛的强度和特点可能会有所不同。接受实验的一二度闪光烧伤的志愿者一致报告当即就有疼痛感。(见9.6一节)三度和四度烧伤会破坏皮肤的神经末梢和皮肤本身,并可能改变疼痛的特点和强度;然而只要受害者仍然保持清醒,它们仍然会感到某种疼痛,这种疼痛源自仍然存活的最浅层组织中的疼痛受体。然而,对于化学烧伤,疼痛通常不会在接触化学物质的那一瞬间感觉到,而是在化学物质穿透皮肤并发生破坏性化学反应后才会感觉到。如上所述,尤其是芥子气,可见病变的表现和疼痛的感觉往往延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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