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事件再多判死刑也无毬所谓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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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事件再多判死刑也无毬所谓

                        2009年10月13日

何必

昨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略。)

呵呵。

乌鲁木齐七五事件的法律程序,还在继续进行。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内容。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中文媒体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崔之元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呵呵。

新疆问题,又一次把我党给拖入了泥沼吧。

这种事情,发生也只不过就是个时间问题,也就是说,或早或晚总是会出现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

前两天,广东省韶关就当初触发此次乌鲁木齐七五事件的汉族和维吾尔族打工者之间发生的暴力冲突的当事人进行了公审和宣判,主犯也被判处死刑。

杀人如麻,草菅人命,以暴制暴,恶性循环呗。

现如今,咱们听说谁又被判处死刑,已经见怪不怪了。死刑在中国无处不在,让人们看到,委府对于生命的彻底蔑视和轻慢。

如此之多的死刑,得到了什么?震慑犯罪?防微杜渐?社会治安状况改善?如此这般,什么都没有。

当然啦,如果从人口方面和被全世界口诛笔伐的从死刑犯身上摘取人体器官的倒行逆施的角度看,或许倒是可以斤斤计较些个。

大规模死刑的存在,并没有遏止治安状况恶化,只是让中国在全世界面前落得个杀人越货的名声。

此次对乌鲁木齐七五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是改变了胡耀邦对新建维吾尔族两少一宽的政策了么?是中国的民族政策有了调整了么?

不是。

温家宝在9月30日国务院的国庆节招待会上讲话里明白无误地信誓旦旦,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民族自治政策。

俺早就说过,现如今的委府根本没有任何改善治理方式的动力和能力,更没有进行改善所必需的理论支撑。执迷不悟抱残守缺怙恶不悛,得过且过碌碌无为混吃等死,也就这么着咧。

如此,这次乌鲁木齐事件犯罪嫌疑人被大量判处死刑,并不是对胡耀邦政策的矫正,而只不过说明,现如今的当局更加心狠手辣,更加嗜血残忍。

耐人寻味的是,与民间犯罪嫌疑人大规模被判处死刑可以相提并论的是,像陈同海等也算是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却越来越少见被判处死刑了。

也就是说,在死刑适用上,官民对立也同样有目共睹。

表面上看,这是在法律名义下的行为,但是,其中的政治色彩,从上面的形形色色的内容里可以看得淋漓尽致吧。

香港记者在新疆遭到武警殴打,使得香港左派也对中南海颇有微词。这与法律治理何干?

热比娅由于我党的愚不可及,一夜之间成为全世界的名人,这就是现如今委府的政治智慧和政治手段真实水平的典型表现。

如此死刑判决,意味着中南海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拆东墙补西墙,任何解决新疆之类的少数民族问题的意愿荡然无存,没有任何政治追求和抱负,连最基本最起码的政治道德和政治水平都不具备,只是采取重刑主义来对这个乱象频仍的国家进行惨淡经营。

问题在于,这种无所作为的态势,会使得问题非但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反而会让矛盾和冲突激化,并发酵升华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对于去年314拉萨和今年75的乌鲁木齐,我党可以诿过于人,说是境外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的所作所为,但是通化钢铁乃至石首事件,却没有了如此借口,而这些事,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处理呢?这些事件里也都是死了人的,有什么人被判处死刑么?到现在,通化钢铁打死陈国君者,有谁被追究法律责任么?没有。打死了也就打死了。

这又说明了什么?

在死刑无处不在的同时,责任的消失也是天经地义无处不在的。

这两天官方媒体高调报道重庆对黑社会人员进行审理的消息。其实,这只不过是薄熙来对十八大进入政治局而谋求政治资本的行动,这与薄熙来高调祭出唱红色歌曲和把王进喜焦裕禄又抬出来让重庆市的贪官污吏们顶礼膜拜的做法异曲同工,而打击黑恶势力更是对重庆市的前任市委书记、团派风云人物的汪洋的否定。无非又是个争权夺利的货色罢了。

全中国只有重庆市有黑社会?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就不会像重庆市那样无恶不作?为什么现如今的中国黑社会甚嚣尘上?俺几年前就曾经写过“或者废了城管或者废了黑社会”说的就是整个中国就是个地地道道的黑社会。

所以嘛,归根结底,还是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揽权卸责,欺行霸市,无恶不作。

如此,再杀多少人就能够使得事态得到控制和改善?

不可能的嘛。

而且,以目前的事态发展趋势看,今天的七五事件,就是明天会发生在全中国的嘛。

到那时候,再给多少人判处死刑,又有什么用呢?

所有这些,都是末日景象的方方面面而已。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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