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无数次努力忘掉这段历史,唯恐它从我的记忆中溲漏出来,以致招来不测之祸。
那时的日记本、作文本、毕业合影,全都销毁了。在那两本日记上,有我写作的诗歌,记有一些校园趣事,还有一些朦朦胧胧的情愫。我的两位语文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分别写过“未来的文学家”、“小说的雏形”的评语,正是老师的这些评语,促成我在辍学之后,默默地踏上文学之路。
当年同学的名字,渐渐远离了记忆,也不想知道他们会在何方。
汉阳一中——一个令我痛苦难堪,令我恐怖惊悸,令我不敢记忆的学校。我们的毕业合影照片,背景是学校大门,汉阳一中的校名赫然悬在头顶上,因此必须销毁它。
然而,有些记忆又挥之不去,那些令人不寒而傈的情景,常常让我被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今天我又重新拾取那些记忆的碎片,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拼接缝缀在一起,那一段段往事又历历在目。
1956年我于湖北汉阳二中初中毕业,临近升学考试,我与同村的同学刘成道一起到学校探听考期消息。班主任周定武老师通知我们,成道被保送到孝感师范,我被保送到汉阳一中。周老师向我们说些鼓励言辞,随即将吊在房顶的纸卷取下来,从中抽出一张纸片交给我。我一看,脸刷地发热了,原来这是我一年前写的检讨书。那时我是班上年龄较小的一个,一位同学以强凌弱在寝室里欺负我,我以尖刻的语言回敬他,彼此动用了肢体攻击。如今,在我初中毕业之时,这份检讨书完璧归赵了。
这是令我终生感动的一件事。因为这件事让我永远记住了周定武老师。被保送到汉阳一中,令我喜忧参半。喜者,无失学之虞,也无备考之累。忧者,此前的汉阳一中只是一所初级中学,这时所办高中部只有一年级,被形象地称之为戴帽高中,我的直觉是由初中老师来履行高中教学。那时全地区可以选择的老牌高中有两所,一所是孝感高中,另一所是咸寜高中,而孝高、咸高都与我无缘了,我为读来读去走不出汉阳县境而暗自不悦。更想不到,命运的安排,在一年以后,我成为汉阳一中这所人间炼狱的一名受难者。
汉阳一中的前身为汉阳府晴川书院,汉阳府中学前堂,始建于20世纪之初,位于汉阳府城,后来成为汉阳中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之后,于1950年随同汉阳县府撤出汉阳城区,迁往汉阳县蔡甸镇,成为汉阳县第一所初级中学。1956年汉阳一中开办高中,一次招收4个班,我是高一(1)班,学号为59012。这个学号将在以后发生的事件中出现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插曲。
校园里响起了枪声
1957年6月12日至13日,震惊中外的汉阳事件,发生在汉阳一中。
新华社主编的供上层人士开读的《内部参考》,刊登了当月17日的报导《汉阳县发生一次暴动性的中学生闹事事件》,随后又刊登7月2日的报导《汉阳县第一中学暴动事件详细情况》。
此事惊动了毛泽东。1957年是一个多事之秋,权延赤在他的《毛泽东与赫鲁晓夫——1957~1959年中苏关系纪实》一书中,把从全国各地传到毛泽东面前的报忧信息,比做“雪片”。他这様写道:蓦地,毛泽东掀起眼帘,目光从那堆积桌案和床铺上的“雪片”一掠而过。旋即合上眼。
鸣放和辩论者中,有人不满足于批评个别弊病,而是对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发起了挑战!特别是武汉发生的规模不小的学生示威游行,竟呼喊出“欢迎国民党!”、“欢迎蒋介石!”,比匈牙利事件的规模小,性质却更加恶劣。匈牙利还没人喊“欢迎法西斯”、“欢迎霍雨蒂”!
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党内指示《组织力量反撃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直言不讳地警告全党,中国“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险”。果然,6月12日在武汉近郊的小县城里,发生一个“小匈牙利事件”。不过飞到毛泽东面前的这个“雪片”失真了,没有人告诉他真相。
汉阳事件,其实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自发性学潮,当时被妖魔化为有组织、有计划的反革命暴乱,以现行反革命暴乱罪判处了3人死刑。在被判处徒刑的师生中,包括一位哺乳期的28岁的女老师,一位年仅16岁的高一(2)班同学。
被处决的3人是:汉阳一中副校长王建国、汉阳一中语文教研组组长锺毓文、汉阳县文化馆图书管理员杨焕尧。他们被称为“汉阳一中反革命暴乱事件”的首犯或主犯。
那一天是1957年9月6日。号称一万二千人大会,在我们学校的大操场上举行,刑场在我们寝室后面的土坡上。当3声枪响(有人听见4声枪响),人们像潮水般地涌向土坡,又从土坡上陆续退下来。我来到土坡上时,看客已经不多了,眼前情景惨不忍睹。地上躺着的是我们年轻的校长,年轻的老师,和一位65岁的无辜老人。年轻校长的长裤和鞋,已经被人脱走,双腿双脚赤裸着。他的同事回忆说,那是一条灰色的长裤,料子比凡尼丁好些,好像是灰色的毕叽。杨老头站在台上时,一直不停地哆嗦,如果没有两位警员架着,早瘫倒在地上,这会儿一动不动地躺下了。这块岗地已经被人们践踏得寸草不留。
我不能在这里描述我当时看到的一切,那是令我终生难忘的一幕,我无数次想在头脑中抹去这段记忆,又做不到。上帝在设计人类大脑时,本应该装上一个Delete键,让人们可以随意删除不需要记忆的东西。
那个土坡东面坎下,有一口小小的池塘,池塘终年不涸,清洌洌的池水,菜农用来浇地。我们那幢宿舍有些同学,每天早晨就近在这里打水洗漱。有位中年菜农每天早早守候在这里,用警惕的目光紧紧盯着我们,不让我们把肥皂水倒在他的菜地里。自从校园里响过响亮的枪声之后,同学们都心照不宣,不再到这里来取水洗漱,自觉地到校门口去用井水,这位中年农民再也不用早早来这里看守了。他是一位间接的受益者。
全国各大报纸都报导了这一事件。一些大报连篇累犊地发表了消息、通讯和社论。还摄制了新闻纪録片在全国播放。
汉阳事件在海外必然引起社会主义国家的密切关注。苏联《真理报》作了跟踪报导。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代表团,朝鲜国家元首金日成,先后到湖北秘密访问了汉阳事件之后的汉阳一中新校长。
当时驻中国大陆的唯一西方记者路透社漆德卫,向全世界发出了汉阳事件的新闻。
当时中美尚未建交。美国青年代表团出席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之后,有十多位美国青年来到中国,专程前往汉阳县城,到汉阳一中进行实地调查访问。
《胡适全集》第34卷,收录有1957年9月8日他在美国写下的日记,记录了一则英文报纸的标题——10,000 See 3 Executed In China,编者注释为:万名中国人观看三人被处决。
台湾国民党当局跟着忙乎了好一阵子。他们以为大陆真的出现了“反共义士”,蒋介石亲自题写了匾额,以示褒奖纪念。
1959年4月的一天,在我们校园里的大操场上,又一次举行宣判大会,刑场同様在我们寝室后面。1957年因汉阳事件被判处10年徒刑的数学老师邹振距,这次加上越狱逃跑罪,也被处决了。
不知道是为什麽,刑场屡屡选定在这里。策划者们的目的,究竟是要让青年学生们,一个个变得胆大,还是一个个变得胆小呢?
因汉阳事件蒙受不白之冤直接受到惩处的有70人之多,其中教职员22人,学生33人,县直属机关干部14人,城关居民1人。数百名学生的学籍档案内,装进了参舆汉阳事件的卡片。除了被处决者外,这些老师和同学以及其他受牵连者,数十年间,家无寜日,祸及子女。当年汉阳一中受到株连的学生,背井离乡者有之,改名换姓者亦有之。
汉阳事件本是初中三年级学生为提高升学率的一次自发行动,那时我已坐在高中一年级教室里,与这个事件无涉,而且,在班主任严加看管之下,全班没有参与罢课游行,连出去看热闹的人也没有。校园里响过枪声之后,一场红色恐怖又席卷校园,我仅仅因为说了“我的心是肉做的”一句话,被批斗过3次,以致两年后高考升学无望。
我侥幸地离开了汉阳县。我小心翼翼地走过来了。我在校时学校的正式名称是湖北省汉阳一中。我填写的各种履历表,从来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表述为:湖北省汉阳县第一中级学校。这様填写,给人直观感觉,或许不会马上联想到汉阳一中吧。
凭着这类小小的生存智慧,我幸运地避开了可怕的劫难。
迟到的公正:宣告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无罪
汉阳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最早发生的一大冤案。所有被告人没有一个人认罪。在长达30个年头里,上访上诉的当事人从未间断。即使在政治高压的年份,也有写着“王建国是好人”的纸片悄然出现。甚至有受害学生秉笔直书,匿名向报社投稿,揭露某大报对汉阳事件的不实报导。然而,多少年来,在汉阳县、在湖北省、以至在北京,没有人敢于触动这桩明明白白的冤案。被判刑10年的女教师胡斌,自1978年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向地方到中央各级相关部门写申诉信89件之多。所有接待上访者的官员们都讳莫如深地说:这个案子,是中央定的,经过“御批”的,没法平反。
所幸,胡耀邦担任中央组织部长之时,全力推进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早在1978年9月25日,他刚正直言:“落实干部政策的根据是什麽?是事实,也就是干部过去的实践。判断对干部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根本的依据是事实。经过对实际情况的调查核实,分析研究,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麽时候,什麽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麽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总之,对待一切案件,都要尊重客观事实,这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
耀邦当年提出的“两个不管”,可谓惊世骇俗之举,展示了中国共産党人的坦荡胸怀,为中国当代沉冤昭雪铺平了道路。
胡耀邦在中共中央总书记任上,汉阳事件终于回到“事实”的天平上,从中央到地方启动了法律程序,还蒙冤者以清白。
1986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度刑再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全文如下:
原审被告人王建国,男,生于一九二四年,湖北省蕲春县人,原
系湖北省汉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原审被告人锺毓文,男,生于一九二五年,湖北省汉阳县人,原
系汉阳县第一中学教员。
原审被告人杨焕尧,男,生于一八九二年,湖北省安陆县人,原系汉阳县文化馆图书管理员。
上列原审被告人因现行反革命暴乱一案,经湖北省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于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以(57)刑特字第8、9、10号刑事判决,以现行反革命暴乱罪判处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死刑,立即执行。王建国、锺毓文不服,提出上诉。经湖北省孝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以(57)刑上字第113、114号刑事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仍不服,提出申请覆核。经本院审核,于一九五七年九月四日以1957年度
刑复字第203号刑事判决,核准判决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死刑,立即执行。后同案原审被告人胡斌等不服,提出申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后于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三日报送本院审核。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本庭认为,原判决认定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为首策划、组织和指挥汉阳县第一中学的现行反革命暴乱的犯罪事实全部失实,原以现行反革命暴乱罪判处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死刑不当,应依法纠正。特改判如下:
一、撤销本院1957年度刑复字第203号刑事判决和湖北省汉阳县
人民法院(57)刑特字第8、9、10号刑事判决以及湖北省孝感地区人
民法院(57)刑上字第113、114号刑事判决;
二、宣告王建国、锺毓文、杨焕尧无罪。
这个判决书的全文告诉世人——王建国是无罪的。锺毓文是无罪的。杨焕尧是无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回到了公正的天平上。
从此压在汉阳人头上的一块巨石掀掉了,汉阳人心头的阴影从此抹去了,汉阳人的尊严恢复了。
王建国的长女文佳原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麽様的父亲,看到这份判决书她写道:“一个剥夺我父亲生命的政治谎言,终于大白于天下了。我终于可以大胆地喊一声:我爱我的父亲!我终于可以大胆叫一声:爸爸,我爱你!”
现在,我可以堂堂正正说自己是汉阳一中的学生,汉阳一中是我的母校。就在汉阳一中校庆之际,我应约为母校题词:“爱我母校学生于1959年毕业于汉阳一中,从此以此学历安身立命而无憾,是母校给我志,给我识,给我胆。”
我说没有遗憾,那是因为文学的怀抱接纳了我。对于一个踌躇满志者来说,没有经历高等学府的熏陶,又怎麽能说没有遗憾呢?
2004年夏天我回到母校探访,年轻的校长方勇军一行人,陪同我参观校史室。我一眼就看见墙上有我的照片。一个曾经被汉阳一中遗弃的学生,今天回来了,回到一个全新的校园里,回到恢复尊严的行列中,母校以此规格表示对我的认可,我当然激动得热血奔涌。就在这一时刻,还没等我好好激动一番,我又看见汉阳一中历任领导人的栏目里,一张既陌生又熟悉的照片,吸引了我的目光。啊,那是我在校时崇拜的王建国校长,那是曾经教导我们用知识武装头脑的先师。刹那间,眼泪夺眶而出,我赶紧转移视线。当我的目光再次投向这张照片时,还是忍不住流泪。我只好离开校史室,独自站在走廊上,一任泪水流淌。
王校长这顿清白的照片,历经了多少葳月多少风雨,才堂堂正正地挂在这面庄严的墙壁上啊。在这张照片里,又隠藏了多少寻觅和制作才得以复原的故事啊。
经历了汉阳事件——
知道了批判语言的一般格式。知道了何谓上纲上线,上挂下联。知道了人民的名义也有被盗用的时候。
知道了报纸上说的事情,也有很多内容并不真实。
知道了当假的被认定是真的时候,选择随声附和,还是选择沉默,其结果迥然不同。
知道了英雄的光芒,也可以在记者作家笔下杜撰出来。让你永远不知道的是,在某个场合你的表态,给你带来是幸运还是不幸。
一个带引号的左字之外
1986年1月2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的第三天,中共湖北省委发出了《关于为‘汉阳事件’彻底平反的通知》,明确指出,“汉阳事件”是汉阳一中部分学生为升学率问题自发地进行罢课闹事的事件。原来认定为“反革命暴乱事件”没有根据,是在左倾错误思想影响下造成的一起冤案,应予彻底平反。
同时指出,考虑这一冤案是在当时“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造成的,对具体办案人员不宜再追究责任。
同时又指出,平反工作中,要严防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挑唆煽动,要通过对“汉阳事件”的平反,切实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和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当前要抓紧时间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现在不登报、广播,在处理好善后工作后,视情况再作适当安排。
汉阳事件的的确确彻底平反了,在政治上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任何尾巴。
在平反那年,连年过半百的魏培祖老师,也如愿以偿地恢复了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团籍。
在经济上的补偿,也遵从了“适当从优”的原则,主要受害人或家属,得到人民币4000元、2000元或1000元的抚恤金。
但是这个公正来得太遅了。有人早已死在了监狱里,有人盼不到这一天,绝望地自寻短路,当年被处以极刑者的亲人再也找不到掩埋死难者的坟墓。
那些抚恤金或补助款,不是太多了,也不是太少了;而是无论多少,都不能买回受害者的生命或青春年华。
胡斌老师走进监狱时28岁,走出监狱时38岁,反革命帽子戴到48岁,随后便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上诉历程。等到彻底平反再回到汉阳一中,她已经超过退休年龄1年,象征性恢复工作1年,便无可奈何地接受了退休的通知。没有人能够赔偿胡斌老师的青春。没有人能够赔偿受害同学们的青春。
从平反工作开始,迄今已有20多年了,没有出现任何“别有用心的人”制造的事端。所有得到平反的人们,如解倒悬,如沐天恩,感戴不尽,并无份外之求。很多人以为这个冤案永远翻不过来,如今翻过来了,也就心满意足了。
我没有想到,被平反者或家属,他们的要求非常之低,他们想到的是国家有困难。王建国之妻受其株连被划为右派,两个女儿无人照顾送外婆家寄养,外婆一大家人仅有14平方米住房。王建国大女儿杨文佳要求分给一室一厅住房。杨焕尧遗孀曹素馨独身一人,住武昌胭脂路公房,只有7平方米,也是要求分给一室一厅住房。被错判的陈天顺死于沙洋劳改农场,遗孀在汉口当小学教员,一家四代六口住17平方米,还是要求分给一室一厅住房。失去的是一条人命,要求得到的是一室一厅,没有人提出补发长达29年的工资。
自1986年以来,人们在默默地等待着,将平反的消息大白于天下。但是,“视情况再作适当安排”的这椿事儿,不知道应该由谁来再作安排,所有当事人全都忘记了。
当年可是全国大报小报、红头文件、电台广播、小册子、画报铺天盖地公诸于众呀,当年可是境内境外海内海外弄得沸沸扬扬呀,那时没有电视,可是有胡编乱造的新闻记録片《铁证》在全国各地播放呀。当年的死刑判决书可是在一张大报上全文刊载了呀。
平反已经过去20多年了,没有人向当年具体办案人员追究责任,所有的责任都由一个“‘左’倾错误思想影响”全部包干了,都由一个带有引号的“左”字完全承担了。到头来,你不是妖怪,我不是妖怪,谁也不是妖怪。
汉阳事件是一个无须任何人承担责任的冤案。
我一直没有弄明白,究竟是哪个环节出错,以致酿成如此悲剧。
人们今天回顾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也无意于追究什麽人的责任,只是希望汉阳事件的历史永远不再重演,只是希望所有的当事人,也包括一些受害很深亦害人不浅的受害人,都在道德的天平上,检讨自己。这样做大约不会过分吧。
我研究了这段历史,结论是发生汉阳事件不是偶然的,在当时的背景下,如果不在汉阳发生这个事件,也会在其他地方发生类似的事件。但是,造成汉阳事件这样惨痛的结果,却有着许多偶然的因素:一个决策人的一句话,可以断送一条无辜的生命;一条不负责任的举报线索,可以把一个人送上断头台;一份违心的检讨书,招来的是数年冤狱之苦。
一批新闻人参与了对无辜者的围剿。他们道听途说,捏造事实,公开报导,密送内参,制造了一系列的舆论假象,为决策者提供了错误的依据。今天,当然可以不去追究这些新闻人的责任,也从来没有人追究过他们的责任,但追问一下他们的道德良知、职业操守可以不可以呢?
历史无情地记录了一些祸福相依的事实,很多人在政治高压下违心地整治他人,举报他人,诬陷他人,到头来自己沓是难脱干系,也被整得20多年不得翻身。
当年有人出卖他人,也有人出卖自己,企图通过假坦白获得从宽处理,其结果是再想回到真实上来,就不那么容易了,以致走上不归路,
从汉阳事件中捞到好处的当然大有人在,但是数十年来他们心灵受到了煎熬,就像那些冤魂时时刻刻缠绕着自己一样,一位当年的主事人,面对着汉阳事件复查组成员的调查,吓得双手哆哆嗦嗦,因为他清楚他当年扮演了什么角色。
也有人宁愿身受趸刑,却不愿出卖自己的良心。
当年也不是没有人敢于出面秉公直雷,也不是没有人站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未能阻止那股执意快办快杀的势力,反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且殃及子女,今天,历史证明这些人是光明磊落的,是无私无畏的,是真正的人,一位复查组人士说得好:我们不追究责任,不等于不分是非。
复查组的领导人张思卿说得好:不追究个人责任是回事,但经验教训要搞清楚。
我们只是需要理性的忏悔。
让每个人都明白,从今往后,一雷一行,务必对历史负责,对自己负责。
在汉阳事件中——
你说过什么?
你做过什么?
结果是什么?
今天面对昨天,有愧还是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