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反思之三:中国三年封城隔离对不对、是不是早就应该放开,如何对待疫情、权衡生命和权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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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中国从一开始搞高强度封城隔离就是错的。或者说,最多封一两个月,再控制不了就不能封了,因为影响太大了。封城隔离对人的自由、权利、生计、身心健康,都是极大的损害。即便死亡率达到埃博拉、黑死病,也不能继续封。

另外,即便封锁,也应该像韩国、台湾、日本、新加坡那样,相对软性封锁、以罚款等方式事后惩戒且需依法行事,但是对于紧急就医、购买基本生活用品,都不能阻挠,不能直接把门封死不让出来,更不能不顾法律、使用各种野蛮极端方式暴力“执法”。

即便出现大规模死亡和残疾,也是应该放开的。西方的“共存”的确比中国的“封城”造成的新冠死亡人数多,如果算上次生死亡,应该也是西方的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共存、应该封城。 人的生命价值不仅在于长度,还在于质量;不仅在于存活,还在于自由。

另外,封锁期间政府应该提供补贴补偿,以及出台各种扶助政策,还有提供国民隔离期间的各种生活服务。西方乃至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就是这样做的。而中共中国在防疫过程中,不仅不给钱、让失业破产者自生自灭,还要卖高价菜、高隔离费用、催生高价机票,拼命发国难财。

中共在封城期间,本来应该增建医院和ICU、扩招医护并提高待遇、引入安全高效疫苗、为新冠患者及家属提供各种救助,而不是发展核酸产业、大建缺乏长久价值和普惠作用的方舱医院。

总之,应该更多服务而非管理,应该以人为本而非为上峰意志和社会稳定罔顾人权、应该顺其自然而非逆势而行,坚持人道与科学。

然而中共尤其习近平政权所作所为,完全相反。其持续三年的封城隔离政策,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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