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第一桩执法犯法

文件上是这么说的。事情发生在八十年代初(八二年?)。

俺们大院是由一,二,和三号院组成。

执法者是二号院的(玉泉路)。小伙浓眉大眼,个子也不矮,部队复员后在北京公安局九处(跟踪保卫)当差。俺跟他妹妹认识,曾结伴去上学(十一学校),那时俺家也在二号院(离俺妈上班的地方近,而俺爸在一号院上班)。

小伙有一青梅竹马女朋友,住一号院(红山口),在俺家前面一栋楼。

说是女朋友又结识了另一男生(辽宁还是吉宁宣传或组织部长的儿子。记不清了)。没明白是脚踏两船还是已和执法者分手,啥说法都有。

一个星期六,执法者完成当日工作,为一第三世界小国的头儿来访保驾,没有交回枪(含五发子弹)。第二天(周日)上午到了一号院女友家里。女友爸爸妈妈和弟弟在,还有那位男友,星期一就要启程赴美留学了。一进门被女方父母拦住问要干啥?执法者进不去,两枪结果了父母,弟弟见状又阻,执法者让弟弟闪开说不想打死你,可弟弟紧紧抱着他,被结束了性命;自然那男友也就呜呼了。执法者对女的说,不打死你,留着你活受罪!我出门十分钟后再报案!

那日是听到响声,还纳闷不节不年的谁家放炮仗?难怪过了会儿持枪战士挨家敲门询问(事后才知缘由)。

星期一,在红山口北面的农田里,找到了执法者自杀的尸体,第五枚子弹留给了自己(是从太阳穴打进去)。

这下三个院都开始高度防备,因为女方家还有一大哥(当时在三号院,昌平),怕他报复执法者家庭,赶紧从原住处转移了执法者一家(父母和三个妹妹)。

哎,一天内五人丧命,酿成三个家庭悲剧。。。。。。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贴此留存:

https://bbs.wenxuecity.com/memory/1626132.html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hinomango' 的评论 :

文件上说第一桩。佩服谁啊?弟弟是最无辜。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百万庄大侠' 的评论 :

是俺们院的(国防大学)。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第一桩?谈不上。有罪无罪?不重要。恩怨分明,佩服一下。
百万庄大侠 发表评论于
这个女的我认识,家里好像是军科院的、、、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歲月沈香‘的评论 :

哇,沈香来了,欢迎留言!
歲月沈香 发表评论于
真是人间悲剧!一天失去五条性命,人啊,一定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留下的那位女孩这一生都不会过得好。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商 的评论 :

按理说,论坛管理不应该删他人跟帖,因为没有不当言词,大伙都是在逗乐。如果是为了挂首页,俺会选择留跟帖不挂出。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ongshankou' 的评论 : 小編(论坛管理)為了把你的博文理順,刪除几条跟帖,可以让羽音把跟貼補進去,千錯萬錯是我錯,出言不慎。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ongshankou' 的评论 : 我跟你一起喊冤枉!我一點沒有冒犯小可愛,,,紿終尊重她,也許当时她心情不好!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真心不明白,为什么要删掉那些有意思的跟帖???

(几坛)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商 的评论 :

商博,和小可爱和好了吗?俺问了她没生气,但生俺的气,删帖!!冤枉啊,小编删的。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京妞啊,啥叫憋那么久?俺时间文笔有限,加之年代久要好好回忆。此文挂墙头几个小时后消失了,出现在“热点讨论”还被删了好些跟帖(羽音为此很不满,俺告她不是俺删的)。另,你也没叫俺报信啊。
说到围攻报信,哈哈,无意看见那文,顺手一发。俺进城晚,不认识那么些马甲(还是您告俺啥意思)。不好意思,俺爱看热闹,没其它想法。
一号院没变化,还有几天启程。
谢京妞到此留言。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文学城北京姑娘何其多,半爿天啊!而且都是不得了!了不得!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我怎么在墙头没看见这篇啊? 在网管信息中心看见的。 红山, 就这么一故事, 你至于憋了辣么久吗? 写出来也不给我飞书报个信儿。 有人围攻我的时候, 你不是报信跑得飞快? 哈哈哈, 下次回北京, 到你们院拍点照片来。 不过一号院现在已经没有家属住了吧? 写得简明扼要不煽情,点赞。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商 的评论 :

是啊,俺也这么认为,把您的心,别人的心都扼杀了 :((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ongshankou' 的评论 : 那些逗号里有我的苦水,我也不想这样做,伤自己的心,也伤别人的心!红红你说呢!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再谢杨柳鼎力留言!!

也是,谁也没想道。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商 的评论 :

商博跑这来了,您那一堆逗号帖都被小编删了(论坛首页),留着蛮好的。小编还可以改咱们的跟帖?学习了。
"花腔"是羽音的专利,您寻她去,哈哈
这样的真实故事实在不该发生。哎,世事难预料。。。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谢菲儿光临!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谢谢!老商说得对,有时也会说错的,哈哈!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大伙没一块儿上,是没想到真能为这点儿破事儿杀人。老商说得挺对。
老商 发表评论于
在红红姑娘的博文里听到了枪声,五条人命,让读者来做律师或法官,
故事是真实的,就是为了女友移情别恋动了杀机,但无论从道义上,法律上来判断这行为都是犯罪的,一时冲动釀大祸,
劝世人凡事要冷静,要能忍得一时忿。当然说来容易做时难,特别对血气方剛的年轻人来说,人老了有时也会情绪矢控。
谢谢红红姑娘的博文,希望妳再接再厉!除了文字还想听到你动人的女高音,而且是"花腔"!(可以找羽音姑娘和你合唱)期盼着!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1

感慨,谢谢红山分享!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那会儿大伙说,她能活受罪(意思以后就忘掉)??为啥仨男的不一起上??弟弟最无辜。。。

嗯,那是俺住过的屯。
人参花 发表评论于
哇,特别惨烈的故事,几条生命就这么没了,那姑娘肯定会活着受罪了。话说她弟弟本不该S的。
红山的艺名原来出自这里。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uzi2015' 的评论 :

没有说他在执法,而是他本人的工作的性质是执法的。
huzi2015 发表评论于
您可能对执法犯法的概念有误解。他没在执法。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哎玛,刚看到您赞词“您这种写实主义作风,特别适合做大案要案纪要。我喜欢,冷峻,写实,不虚头巴脑,不瞎感慨。“ 哈哈

(几坛那边太忙活了)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杨柳你真逗,羽毛音就这么比划,您就棒槌当针了。哈哈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也可能吧,而且还是留洋。

那年头,“洋”就没在俺脑海里,开化晚 哈哈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您还是花腔女高音,听人唱个现场,特别震撼。希望以后有机会听。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古树羽音' 的评论 :

谁说不是呢?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她肯定喜欢后面那个男孩子吧?咱们这代人找对象,家长哪里管得了啊,不爱找谁找谁吗?组织部长的儿子,估计主要是那男孩子大学生,那时候部队复员没学历啊
古树羽音 发表评论于
天呐!我说红孩儿啊,自从你让我看到了一位隐身业余书法大家,就一直等着你,再次从绘画/诗歌/雕塑/花腔女高音等领域等着你的佳作呢。今个儿“砰砰砰砰砰”的五声,就又震出了这样一个悲剧悲情的人命案!
希望不是真的,但愿不再发生!不值啊!父母给的生命,值不得呀!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您这种写实主义作风,特别适合做大案要案纪要。我喜欢,冷峻,写实,不虚头巴脑,不瞎感慨。

瞎感慨是我最大的毛病。

原谅我,我是论坛灌水成习惯了,一开始跟帖就犯了灌水的毛病。哈哈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杨和柳' 的评论 :

问题是,不知她喜欢谁?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嗯,海外原创出来了,看到了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唉。那女的为啥不能大大方方说,我不喜欢你了,喜欢别人了,咱俩分手吧。被人骗相当于被人羞辱。当然,我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腔调不可取
hongshankou 发表评论于
俺发的不是海外原创吗?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小姑娘跟我这种老帮菜没法比,哈哈。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一家之言,姑妄听之。
杨和柳 发表评论于
妹子,我随手点了您名字,您这么言简意赅,发哪个板块了?要发海外原创啊!

海外原创栏目,会列队出头,公正地每篇文章都到博客首页露个脸儿。

提建议啊。

写博客,把地点交代得太具体,一旦惹着了人,被人盯上了,会被人挖掘。不能有这么详细的地点。

当事人的身份要模糊,省的被好事者传播给当事人。

当然,也有些博客是纯粹写实,一般写实的博客都无观点,无事实,只有花鸟虫鱼,风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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