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31) 读“读书”
见一本书中概括了一些经典小说所反映的哲学认知。书中简单评论归纳了一些作者或者他们的书。有狄更斯,有哈克贝利和吉姆的密西西比河漂流记 等等。
以前以为,再没有读到一本好书更让人愉悦的事了。可以再加一句,再没有比读到别人读书的心得比自己高出一截子更为开心的事了。
狄更斯笔下的栩栩如生小人物画像,不但给英语语言增点了新词语,新表达,更让好奇于众生如何立于世界如何享受如何挣扎于日常生活的人读起来很愉快。这是我读狄更斯的粗略感觉,读狄更斯时的心情,大笑或感动都如昨天。但读这位作者,《未来简史》的作者,从狄更斯书中所总结出的人文主义看世界的角度,是我不曾也没能力总结出的。
同样,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历险记,曾让我看得欲罢不能,哈哈大笑,而这位作者就总结出哲思。看来,我的读书境界还在小学生水平。
关注的对象是小人物,关注他们所思所想,原来就是人文主义。小时候从不好奇于明星名人,却常常夜幕降临时,醉心于看家家亮起的灯,我常想,这一家人在做什么? 那家人在做什么,孩子在学习?父母在做饭?他们在欢笑吗? 这种好奇,原来也是来自一种自然生长的人文主义。
可惜作者没看过《红楼梦》,这是他的损失,我的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