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共妻令”事件

偶在国内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deannn
打印 被阅读次数
   苏俄宣传画:收割谷物的妇女

苏俄“共妻令”事件



作者|彭华

原载|《看历史》

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报道里,苏联“共妻”说曾持续多年。对于这一敏感而离奇的事件,苏联史学界观点并不统一。一些苏联史学家要么三缄其口,要么只是一笔带过。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星火》《论据与事实》等苏联中央媒体才先后披露一个事实:1918年,在许多报纸上出现了一道伪造的“共妻法令”,那些吃白饭的好色之徒将这一法令当做护身符,并将其一直实践到了1930年。

“冒险家”的奇想

1918年6月底,莫斯科米亚斯尼茨基街的交易所大厦,正在进行的法庭审判已经进入尾声。

庭审中的被告名叫赫瓦托夫,原本为一家布匹店的小老板。赫瓦托夫被指控涉嫌编撰《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擅自在莫斯科的大街小巷大肆张贴,组织无政府主义者非法团体。该伪造“法令”由19段文字组成,通篇号召劳苦大众争取性享受的权力,在“法令”开篇这样写道:“所有绝色佳人皆成为资产阶级的笼中鸟,严重扰乱了人类在地球上的正常延续。”

这一真假难辨的法令颇具煽动性地宣告:从1918年5月1日起,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应摆脱个人控制的束缚,宣布自己为人民的公共财产。

按照这份“法令”,男人将有权“享用”一名妇女,但每周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三个小时。而要得到对这一“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当事人必须事先加入“劳动家庭”,并领取工厂委员会、工会或地方苏维埃办理的会员资格证明。对原本有家室的男子,“法令”还给予一定照顾,允许原夫在规定次数之外亲近原妻。而对那些拒绝将妻子充公的男子,剥夺其与其他女性发生亲密关系的权利。

“法令”还规定,每名渴望享用“人民财产一分子”的“劳动家庭”成员,必须从其收入中扣除10%。而不属于“劳动家庭”的男子,每个月则需交纳100卢布的会费。管理部门将用这些工资扣除款及交纳金设立一个“人民后代”基金,对公有妇女支付232卢布的补偿金,对其中的怀孕妇女发放补贴,对她们所生子女进行抚养,让孩儿们在“人民摇篮”长到17岁,失去劳动能力的妇女还可领到退休金。

荒诞的实践

法庭在司法调查过程中查明,在被捕之前,赫瓦托夫已经实践了“法令”上的部分内容。为此,他在索科利尼基村买下了一幢有三个房间的木屋,并将其命名为“社员爱宫”。他还为这所“宫殿”物色到了一些“住户”,并把光顾者统称为“家庭公社社员”。从“社员们”手上拿到会费后,赫瓦托夫便将钱款据为己有。有时候他也会亲自光顾一下“爱宫”,物色他中意的年轻女子,当然是完全免费的。

根据赫瓦托夫的安排,社员们每10个人睡在一个房间,男女社员各自单独分开休息。在其中两个十人床位房间中,分别隔出了一个可供两人睡觉的小号(隔间)。在征得其他社员的同意后,一对男女就可以住进隔间,尽情享受性爱的欢愉。

“公社社员”的这些生活细节被传开后,一群青年人便带着他们的女友纷纷要求加入这个“公社”。这下子“爱宫”乱了套,明显处于少数的已婚妇女不干了,备受冷落的她们开始发出抗议,用带来的板条拼命抽打地板。

“无罪释放”却被杀

这真是法学史上前所未闻的案件,受到了苏维埃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为将这一事件审理清楚,苏俄党政机关派骨干介入了法庭审判和辩论。

法院主席名叫莫基拉,是一位剑术高强的前线老战士,担任法官助理的都是人民陪审员,而辩护人一个是国家救济人民委员科隆泰,另一位则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拉林。

作为公诉一方,政府派出了两位代表:一位是俄共(布)莫斯科委员会妇女部主任维诺格拉茨卡娅,一位是莫斯科著名的“布尔什维克党医”扎尔金德。他们在发言中反复强调,“工人阶级从维护革命利益出发,有权干涉自己成员的性生活”。在发言结束时,两位控告人提议追究赫瓦托夫的刑事责任:剥夺自由5年,关入弗拉基米尔中央监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莫基拉请辩护方发言时,女辩护人科隆泰轻盈地跃上了讲台。在长达40分钟的发言中,她以精彩的语言捍卫她的“爱神”理论。她为被告辩护说,男女关系过于随便,缺乏形式上的严格约束,导致时下人们举止轻浮,才使赫瓦托夫“法令”中所宣扬的东西有了市场。

科隆泰强调指出,十月革命前俄国社会底层固有的自由散漫,以及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沦丧,不会随社会主义的发展而自动消亡,还会多多少少遗留下痕迹,资产阶级的沉渣陋习还会不时泛起。鉴于这种社会背景,科隆泰要求法庭对赫瓦托夫法外开恩,将其从法庭直接无罪释放,但对于从好色的“公社社员”手中收到钱款,则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发言结束后,科隆泰刚一跳下讲台,全副武装的红军战士的警卫线便被赫瓦托夫的支持者冲破。一群已婚妇女浩浩荡荡地闯入法庭,一同高声叫喊:“暴君!亵渎神灵!丧尽天良!”叫喊了一阵儿后,她们就开始乱扔臭鸡蛋、烂土豆和死猫。挨砸的不仅有法官、控诉人和辩护人,而且还包括她们前来声援的对象——被告赫瓦托夫。

见法庭形势完全失控,警卫人员立即叫来增援部队。一辆装甲车迅速赶到出事地点,一群荷枪实弹的水兵从上面跳了下来。眼看大势不好,妇女们被吓得作鸟兽散。

法院里的局势安定下来后,莫基拉与两名士兵陪审员便进入另一间会议室,就法庭最后的裁决进行磋商。在反复商量了大约三个小时后,因科隆泰毕竟位高权重,他们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结果法庭当场判决如下:因赫瓦托夫犯罪证据不足,法庭当庭释放。同时法庭责令被告,索科利尼基村的“爱宫”要立即交公,非法获取的钱财必须上缴国库。

尽管赫瓦托夫暗自庆幸得以获释,但他的平安日子并没过多久。就在获释的第二天,他被一群无政府主义者杀死在自己的布店里。

“名扬海外”

“冒险家”赫瓦托夫死了,但伪造法令的故事并没有完结,而是恰恰相反。这个荒唐的法令出笼后,就以闪电的速度在俄国大地广泛传播、蔓延。到1918年的秋天,它就被许多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报纸大量转载。有的把它当作一个吸引读者眼球的怪异噱头,有的则是为了诋毁无政府主义运动的名誉,进而给苏维埃政权抹黑。要知道当时的情况是,无政府主义者与布尔什维克建立了统一战线,并在各个层面参与了苏维埃的工作。

假法令四处泛滥,新政权却没有及时控制这股势头。假法令在传播过程中还以讹传讹,各式各样的新版本不断出现。如在维亚特卡边区(基洛夫州),右翼社会革命党人维诺格拉多夫从《乌法生活报》摘录了赫瓦托夫的“大作”,将其进行添油加醋地修改,并以《不朽的文件》为标题,再度登载在《维亚特卡边区报》上。

赫瓦托夫的“杰作”及部分实践,不仅在苏联国内家喻户晓,而且还“名扬海外”。

1918年夏天,美国和欧洲各大报纸上纷纷出现这样的头条:“禁止组建家庭,布尔什维克共妻”“苏维埃实行群婚”“社会主义令卖淫合法化”“布尔什维克使俄国文明走向荒芜”等等。这些文章见诸报端后,让许多西方人对苏联留下了强烈的不良印象,认为布尔什维克破坏婚姻和家庭,将女性社会化。

英国著名作家赫伯特·威尔斯也听说了这一奇事。1920年,他专程从伦敦来到莫斯科,与列宁交谈了三个小时,想弄清俄共(布)领导是否真的颁布了《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是否准备在日常生活中贯彻实施。列宁解释道,苏维埃政权的中央机关与该“法令”毫无干系。威尔斯在《阴霾笼罩的俄国》一书中描写了此事。

转向禁欲主义

在1920年至1930年期间,苏联社会开始转向禁欲主义,社会生活规范十分严肃。从1930年开始,男女暧昧关系又被极度政治化。在报纸和杂志的扉页中,已经不再有对性问题的讨论文章。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衣着轻佻的姑娘也消失得无影无踪。1935年3月,在苏联一家纺织厂发生的事成为这一时期的最佳注脚:列宁共青团开除了一名青年钳工,因为他“同时与两个姑娘谈情说爱”。

对于社会主义式清心寡欲的生活,苏联政府给予了大力鼓励和提倡。1937年,《共青团真理报》发表社论说:“人民的敌人费尽了心机,妄图以资产阶级思想影响青年人的婚姻爱情观,从而在政治上腐化苏联青年。”在这个阶段,婚前性行为被彻底归入“有毒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即便是正式离婚,也被贴上了丑恶的标签,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今后的事业和命运。

随着苏联上世纪一系列重大事件的上演,“共妻令”事件被吹拂得云消雾散,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和谈资中。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