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贵族的婚姻大概是沿用周朝的制度。根据《士昏(婚)礼》记载,首先由男方家里派媒人到女方家里求婚,叫做“纳采”,也称为“下达”。若女方许了婚,男方再遣媒人问许婚的是女方家里哪一位姑娘,叫做“问名”。男方得到回音后到庙里去问卦,得到吉卦,派媒人去女方报吉,叫做“纳吉”。“纳吉”后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里送订婚的礼物,叫做“纳征”,也叫“纳币”(币用五匹深灰色的帛和两方鹿皮)。纳币之后,男方挑选吉日,向女方请求定期。女方假意不肯定期,再请然后告之,叫做“请期”。到了吉期,新郎亲自到女方家里迎娶新娘回家成婚,叫做“亲迎”。从“纳采”到“亲迎”,称为“六礼”。
而实际上,春秋的贵族婚姻也并不是严格按照这六礼来执行,男女当事人是有着相当的自主权的。那时候择偶标准和现在有所不同,女子自然是要容颜美的,而至于男子,则要求勇武魁梧。那时候对美男子的描述是“有美一人,硕大且俨”。
据《左传》记载,郑国大夫徐吾犯有个妹妹很漂亮,郑君的宗室公孙楚已下聘礼在先。而另一宗室公孙黑不服,又指使媒人去强行纳聘。徐吾犯感到很为难,两个他都得罪不起,于是便请上卿子产定夺。子产说:“这简单啊,就听你妹妹的吧,她看上谁就嫁谁”。于是徐吾犯把子产的意思告诉了公孙楚和公孙黑,并请二人前往他家由其妹自行选择。公孙黑刻意打扮得很漂亮,摆上了丰厚的礼物后便离开了;公孙楚却身着戎装而来,向左右连射两箭,均中的,然后驾车走了。徐吾犯的妹妹看了说道:“子皙(公孙黑)很帅,但子南(公孙楚)却是个大丈夫。”
于是她决定嫁给公孙楚。对于她的选择,公孙楚自然高兴,而公孙黑也能坦然接受,并没有觉得丢了颜面。你看,春秋的婚姻礼法还是很人性化,很讲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