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选举舞弊问题,有人说,既然法院判决了,“你们、我们、大家”就该闭嘴,否则就是反民主。这话对吗?
只要看看为什么美国有
- 1.宪法第一修正案,
- 2.第二修正案,和此前的
- 3. 独立宣言,
- 那些人持有的那种“你们闭嘴”的认识是错误的。是被极权思维洗了脑,灌了病毒。
- 虽然政府命令、法院判决是要执行的(这当然是日常、正常情况),但是自由的言论和集会是不能被剥夺的。
-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行动上你要执行政府的命令、法院的判决,但是:1. 人民可以有保留意见;2. 这个保留意见可以自由地表达,可以通过出版、集会,请愿来表达。人民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不得被剥夺。
- 如果表达不同看法的权利都被剥夺,那么一个国家就没有机会再纠正冤假错案了。那就必须变相认定“政府、法院永远正确,永远光荣、永远伟大”。认为只要选个政府,就应该彻底相信政府、法院,这是那些脑子狭小的人才会有的天真看法。
- 而美国制定宪法的先贤知道任何人都会犯错,政府、法院当然也都会犯错。不会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所以他们才有了第一修正案。让人民有发声的权利,让社会保留一丝改正的可能性。防止社会变成一个极权、独裁的社会。
- 这也是川普所做的,既然国会已经唱票通过了新总统,那么我就执行交接工作。但是任何人要强迫川普和人民放弃心里的怀疑,禁止川普和人民自由发声,那都是破坏第一修正案。
- 作为自由人,行动上,我执行政府的决定,但是你不能要求思想上我都认可那些荒唐的东西。
- 有些人可能还以为,“既然是民主社会了,我们就应该相信组织相信党,不再跟政府唱反调”。其实稍微一想就知道这种思维是浆糊脑袋的产物。正因为是民主社会,人们才有了不认同政府结论的权利。否则干嘛争民主要自由?!只有极权社会大哥才会说“我们都代表你们了,不但代表,而且是代表了你们最大、最好的利益。你们还有啥非要说的?“
- 还是当年宪法制定者对人性的洞察。他们知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是可以仅凭言论就能改正的。人民必须有必要的强有力的自卫手段。要有枪。
- 他们知道有人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有人不认道理只认强权。人民为了维护自己天赋的权利,那也只能必须有枪。
-
【从慎重考虑,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改变成立多年的政府。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来恢复自身的权益。
但是,当政府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一成不变地追逐这一目标,足以证明它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2]。】
- 川普和人民大众怀疑大选舞弊是有事实依据的。比如多州同时白登曲线,比如乔治亚州的富顿县监控录像等等。
- 川普即使有怀疑,还是执行了和平交接政府权力的程序,这是对国家整体的尊重和慎重。
- 川普和人民继续自由发声表示大选有舞弊,是合乎宪法修正案的。是民主的执行者。
- 反对、禁止川普和人民自由言论的人,才是民主的敌人,民主的威胁。
===1. 第一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列出了五项基本自由,通常称为“五大自由”(Five Freedoms)。这些自由是:-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和想法的权利,政府不得通过法律限制言论的自由。
-
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
-
每个人都有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政府不得设立国教或干涉宗教活动。
-
出版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
新闻媒体有权自由报道和发表意见,政府不能通过审查或控制新闻内容来限制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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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自由(Freedom of Assembly)
人们有权和平集会,表达对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
请愿政府的自由(Freedom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公民有权向政府表达不满,提出建议或请求改变政策,而不必担心遭到报复。
-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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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修正案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英语: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二修正案”(Amendment II),是美国权利法案之一,于1791年12月15日正式通过。它保障了美国持枪权,亦即公民享有正当防卫的公民权利。内容
[编辑]“ |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 ” |
- 译文: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也有翻译为州)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5]
法院裁决
[编辑]===3. 独立宣言 前言========
[为了清晰各层的意思,我引用时加了12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
1.?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3. 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
4. 的确,从慎重考虑,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改变成立多年的政府。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来恢复自身的权益。
5. 但是,当政府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一成不变地追逐这一目标,足以证明它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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