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王志安“工会寄生虫论”、“罢工祸害论”引出与反驳
组织工会与罢工权: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权利和捍卫利益与尊严的基石(兼论中外工运史、中国工人境况等) 1
人类罢工活动的起源、发展、形式的演变 3
工业革命后工人恶劣的生存境况;罢工的规模化与组织化、现代工会的出现 4
罢工及工人运动的诉求和抗争史、抗争成果;现代工会的诞生、发展、作用 4
罢工及工会的副作用、危害的有限和更多益处、其他力量对工人罢工及工会组织的制衡 5
罢工权、工会、工人福利保障存在的法理与人权层面的必要性、哲学与人文主义价值 6
中国的工人、罢工、工运、工会: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下的畸形果实与复杂幽微情状;“中国模式”和“低人权优势”;中国工人抗争的必要性与正义性 8
中共建政前中国工人与工运简史 8
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工人阶级:被优待的特权阶级、贫困国家的贵族、独裁者的工具、复杂的身份角色、内部的差异 9
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后的工人阶级境况:“中国模式”下不同身份工人待遇的显著差别、经济繁荣下劳工权利的严重受损、“低人权优势”的残酷本质 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苦况和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 14
中国工人抗争面临的困境和“软肋”:专制体制、无组织与散沙化、社会达尔文主义与极端自由主义思潮 15
罢工、工会、工运并不会导致国家专制化、工人腐败化,方式力度得当还能利于维护劳工权利、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和谐、推动自由民主;劳工福利提高符合时代进步要求、与物质繁荣社会相适应 17
对王志安若干吹捧权贵资本家和赞同铁腕镇压工人抗争、贬损工运、质疑罢工与工会作用言论的评论与回应 18
总结:工人罢工权与组织工会权利现实中必要、维权时必需、法理上固有而不可剥夺 21
近日,著名媒体人、前中国央视记者王志安在推特上发表了一系列针对工会及罢工问题的评论,包括以下内容:
“美式工会就是寄生虫,制度毒瘤。今后美国如果完蛋,大概率就死在工会手里。
我要是竞选美国总统,竞选主张就是宣布禁止工会组织强制性罢工,企业有权解雇参与罢工的工人。
让美国再次伟大,就必须消灭美式工会对企业家的剥削。
曹德旺和美国工会之间的斗争,我是完全支持曹德旺的。那些工会就是应该统统赶出工厂,否则将来一定会把工厂搞死。
曹德旺才是工人的合作者,没有曹德旺,那些工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和曹德旺相比,工会就是寄生虫,他们本身不创造价值,只想把创造价值的企业家弄死。
……
我觉得工会组织罢工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你不能阻止其他非工会员工上班,也不能阻止雇主解雇你。经济类罢工应该在自由交易的基础上博弈,但现在美国很多工会,组织罢工的时候,不让其他人上班,这是啥道理?
这不就是黑社会么?
我觉得英国首相玛格丽特当年对抗矿工的大罢工就极有魄力,当年矿工罢工导致燃料短缺,整个英国差一点陷入瘫痪,但她没有妥协,说:
“我必须告诉你们,我们要应对的是企图用暴徒规则取代法律的做法,这种做法绝不能得逞。这种做法绝不能成功。那些人用暴力和恐吓方式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不想接受这些看法的其他人....法治必须战胜暴徒的规则。”
玛格丽特像个政治家,我比较支持她的主张。
……
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是现代企业。薪酬低是因为在农村种地更血汗,更奴工,只不过给自己做奴隶而已。
……
自愿交易无剥削,剥削是马克思经济学中扩大化解释的一个词汇,流毒甚广。
……
有人说没有斗争资本家会涨工资么?显然会啊,竞争的结果。30年前北京的保姆一个月几百块钱,现在估计六七千,月嫂上万。
他们斗争了?没有吧。是市场供需改变了。
越来越多的家庭收入高了,想要雇保姆,但劳动力供给减少了,于是价格就上涨了,就这么简单。
我一直支持劳方的非经济方面的需求,比如不能歧视,不能有工作之外的各种要求,等等。但经济需求我只支持法律意义上的最低报酬,这之上都应该通过自由交易解决。我不支持任何最低报酬之上的结伙性质的要求,比如工会的集体谈判。
美国工会都要缴纳10%甚至更高的收入做会费,我个人觉得他们的存在是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不是相反。
……
这些工会的人得到了加薪,但是,那些明明愿意以更廉价的工资工作的人却失去了工作。那些人才是工人阶级中更弱势的群体。工会维护的从来不是什么工人阶级的利益,而是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且,当他们维护成功时,一定会让更多,更弱势的人失去更多的利益。
……
中共过去的国企,人浮于事,铁饭碗,缺乏考核和监督机制,属于摆烂社会主义。
……”
以上摘录的只是王志安相关言论的部分内容,其他因为篇幅问题无法全部摘录,但这些基本可以反映其对于工会及罢工权问题的观点。
简而言之,王志安认为,工会组织工人罢工,乃至工会存在本身,阻碍了生产力提高、降低了经济效率、破坏了经济自由,不利于企业家及企业发展、也有害于工人自身。王志安还认为应该废除工会、禁止甚至镇压罢工、市场竞争高度自由化,尤其反对工会组织和工人集体行动、也不承认剥削压迫的存在,要工人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靠自身奋斗获得收入,社会整体也会受益。王志安还明确说明这些言论并非开玩笑,而是他认为的“常识”。
王志安言论一出,引发激烈争议。有不少右翼的泛自由派人士支持他的观点,也有不少反对声音。而反对者有的是就事论事反对其对工会与罢工的观点,也有的只是出于反对王志安其人而反对他。其实中国自由派中持与王志安类似观点的,应是大多数。支持和反对者中,有一些仅仅表达观点,有些则简单阐述了理由,但较少有系统性论述工会及罢工问题的。
笔者虽然并非劳工领域专业人士,但作为一位对于国际工运史及中国工人境况有所了解的人,在本文就王志安的言论及与工会和罢工相关的问题做些评论,希望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工人组织与罢工权的起源、价值、正负两面影响,以及世界各国工会及罢工权问题、中国工人面对的真实境况及捍卫其权利与尊严的重要。
人类罢工活动的起源、发展、形式的演变
狭义的罢工运动,是指17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人群,通过停止工作、拒绝完成企业主任务、为工程制造障碍等方式,争取权利和保障自身利益的活动。
而广义的罢工,则与人类文明史伴生,古代奴工(如手工业者、服务于贵族的仆役)和农民及所有劳动者,都曾以各种罢工或怠工形式,来对抗主人的剥削压迫、争取相对较好的待遇。只是人类早期的罢工往往以消极怠工的形式,而不是积极对抗的方式。但也有像中国西周时期“国人暴动”和古罗马“斯巴达克起义”那样由自由民或奴隶为主体的大规模反抗横征暴敛的暴动。但无论消极怠工还是武力暴动,都反映从人类出现部落和国家形态、阶级分化、分工,罢工和反压迫就随之产生,无论东西方都无处不在。
古代徭役和农奴制之所以效率低下,即便用皮鞭和棍子逼迫奴工,也仍然无法激起奴工积极性,正是因为奴工敢怒不敢言、无力直接反抗,就在劳动中尽可能偷懒和磋磨,以缓解自身劳动的劳累和被暴力压迫的痛苦。这种怠工往往没有明确的领导者,而是依靠奴工们心照不宣的默契。奴隶制生产形态下,更没有创新创造力,生产力发展缓慢。社会变革往往需要长期摸索和依靠运气。
近现代各国纷纷废除农奴制和庄园奴隶制,如1861年俄国亚历山大二世改革、林肯时代美国废除奴隶制,也正是为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相对于奴工,自由民有了更多自由和尊严,也有着更强劳动积极性。而废除奴隶制的国家,之后经济都更迅猛和良好的发展。这也反映了有权利自由的劳动者,要比被强迫的劳动者更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产业革新。
工业革命后工人恶劣的生存境况;罢工的规模化与组织化、现代工会的出现
而工业革命后,生产方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操作新式生产工具的产业工人出现,且数目迅速而不断的扩大。这些产业工人一方面获得了相对农民和传统手工业者更高的平均收入、区别于“男耕女织”的传统农业生活,也遭遇新的剥削和苦痛。钢铁工人、煤矿工人、建筑工人……各行业产业工人在将世界改造的天翻地覆同时,自身却工作在令人痛苦和危险的环境中。
如钢铁工人要面临高温热流的侵袭、浓烟灰渣的浸染、锅炉爆炸的危险,煤矿工人更是在几乎完全没有安全设施的井下作业,发生死亡事故是家常便饭。直到20世纪前30年,美国煤矿每年有3000多名矿工因各类事故死亡,每开采100万吨煤炭,就要付出8.37条生命。而如尘肺病等职业病造成的死亡,大多数都难以统计,实际因工致死致残人数比以上数字更高。而一张反映1900年比利时矿工下井的照片中,数十名矿工被塞在狭小的下井梯中,像动物一样肮脏和蜷缩。这些都反映了直到20世纪初,欧美工人工作条件仍然危险和恶劣,更不用说更早的18-19世纪了。
而纺织工人等轻工业和蒸汽机车驾驶者等行业职工,虽然工作危险性较低,却长期过劳工作,得到的报酬与劳动成果不匹配,身心也在痛苦中。而且由于当时交通工具刚刚发展起来,安全系统缺陷很大,驾驶火车、汽车、飞机及机组人员,也会面临各种危险。纺织工人也会得各种职业病,一些职业病迄今还困扰纺织工人,何况生产技术和劳工保护条件远不如现在的17-19世纪。
总之,那时的工人工作在非常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中,劳动工时很长、收入远低于产出的经济效益和付出的各种代价。一些工人还时常面临失去生命或重度残疾的危险。另外,工人之间也存在不平等,女工和童工收入显著低于成年男性工人、非白人工人收入显著低于白人工人(哪怕劳动成果相同,也是差异化对待)。
罢工及工人运动的诉求和抗争史、抗争成果;现代工会的诞生、发展、作用
正是许多不公不义、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微薄的报酬,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工人开始团结起来,争取权利和尊严。欧洲三大工人运动,也是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源头,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意志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英国宪章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了。这些运动有暴力的有和平的,或暴力与和平兼行的,诉求包括改善工作条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对伤残工人予以保障等。之后还有女性的抗争,要求男女同工同酬。而产业工人的结社,也正是在此时大规模成型。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之后,世界工人运动规模更加扩大,并与反专制、反帝制、反对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不义战争、反对殖民主义的抗争相连接。女性工人也和女权主义合作,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性权利。正是在工人运动浪潮催化下,欧洲的德国、俄国、奥匈帝国等专制王朝,在内忧外患下垮台,结束了悠久的君主专制、向民主共和迈进。
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工人运动由以前的暴力与和平方式夹杂,变得主要以和平非暴力方式为主。到了1990年代之后,全世界工人运动都基本以和平方式进行。部分流血暴力事件,基本都来自于专制政权的镇压。
从18世纪至21世纪,工人运动同步于工业革命及产业转型升级,与人类近现代史交互。而工人运动都是由众多工人形成组织甚至政党,团结起来进行抗争。工会是工人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形式。而罢工等活动也由工会及其他工人组织主导。
工人们之所以组织起来,是由于单个工人根本无力对抗财大气粗、雇佣黑帮人士、还有国家机器保护的企业主。个体的抗议、罢工、辞职,显然也不能影响企业主和政府的决策。无论武装反抗,还是和平非暴力抗争,都需要工人团结和组织起来。现代的工会也就应运而生。
工会的宗旨是为了维护工人权益,并要求成员集体行动、与同事同仁共进退。工会在罢工或其他抗议时,还会有纠察队动员参与和维持秩序,对于背叛工人集体的“工贼”往往还施以暴力手段。但这是维护工运秩序的必要,否则就无法凝聚力量抗争,会被软硬兼施、同样有暴力能力的企业主及其打手、政府军警轻易瓦解和镇压。
正是在工会组织的罢工和其他抗争下,从18世纪到20世纪,各国工人阶级的权利从无到有、保障由少到多,从如奴工一样的工作机器、行尸走肉,到成为有自主性和尊严的工人阶级。如八小时工作制、工伤保障、工人医疗和养老保障(退休制度)、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工人在必要范围内的自主自治等,逐步得到实现。
不仅工人权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有赖于工人抗争,各种权利和保障制度的维护,同样依靠工会、罢工压力、各种工人运动。否则,各项保障只是一纸空文或大打折扣。法律和制度条文的诠释、使用、注解,都取决于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者及其受到的各方影响。当资本家和亲资本政府力量强大时,法律的解释和执行就利于资方;当工人团结和有影响力时,有利钟摆就会偏向劳方。且双方的博弈往往可以让法律的解释和执行更加公平。而如果只有一方的影响,或双方的力量及话语权相差悬殊,法律的天平就会倾斜而不公正。
欧美之所以工人保障较好,正是在于工人的团结、工会的强大、工人运动的蓬勃。美国虽然贫富差距大,但工人运动的强大仍然让蓝领和白领工人都能得到较好保障。而像香港等亚洲地区,工人权益往往较差,很大程度在于工人组织不力、政府对工人的打压。例如香港从港英时期到中共统治至今,政府都阻止工人拥有“集体谈判权”,而工厂主和地产主在政法界和舆论界都有垄断性影响力,是香港贫富悬殊、中下层工人生活痛苦的原因之一。
此外,工会及其他工人组织,也是工人阶级相互联络、交谊、合作、构建阶级和行业共同体的平台。与基督教会、穆斯林兄弟会等宗教组织类似,工会也是工人阶级之间交际的纽带,是凝聚人心、互帮互助的团契。而工会大楼、会议厅,也与教堂、清真寺有相似的功能。工人很多是无神论者,或不同工人间信仰不同,又面对工作压力和人际纠纷,显然也需要类似于宗教组织的人际交往和心灵寄托平台。工会虽并不能完全承担这些职能,但显然远胜于无。
罢工及工会的副作用、危害的有限和更多益处、其他力量对工人罢工及工会组织的制衡
当然,工会及罢工也确实有各种副作用、负面影响。工人组织起来抗争既可以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权益,也可能争取不合现实的、过高的收入和利益。罢工活动也会影响生产进度和效率。工会在组织罢工中,对待工人、企业主及打手、警察时,有时也会使用暴力手段。而一些缺乏品德和怠工者,也会利用工会及反抗企业主的活动以谋取不合情理法的利益。大规模的罢工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甚至酿成极左极端革命,损害包括工人阶级在内各国人民利益。
但这些问题是任何组织和社会运动都会带来的一些副作用,其危害是有限的,以及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加以弱化的。即便有这些弊端,也更不应因噎废食,废弃、禁制、打压工会和罢工及其他工人运动。
首先,企业主、资本家、地产主等资产阶级和精英阶层,本就拥有巨量的资源,其不可能放任工会无限要求权利和利益。资方多数情况下都有充分的资源与劳方对抗,双方博弈下形成妥协,而不会让劳方单方获利。
第二,政府机构不可能允许罢工者无限的要求和不断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政府作为保守现行秩序的机构,普遍对罢工持容忍但不鼓励的态度。民主体制下的政府,对于罢工虽然多数情况下会允许,但不会无限包容。如果罢工的要求明显不合理而罢工时间过长,民众也认为某次罢工不合理且过于影响正常生活,政府就会派出军警人员强迫罢工停止,必要时还会武力镇压。而专制政府则更加普遍镇压罢工。在这样的前提下,工会和罢工工人不可能随心所欲。
第三,无论工会的组织力量,还是罢工运动,都需要消耗工人及其他参与者大量精力、损失不少收入,付出各种代价。罢工和罢市等非暴力抗争,某种程度类似于“自残”行为,首先付出代价的并不是资本家和政府,而是罢工罢市者自身。即便工会给予罢工者一些援助,也往往不敌损失。罢工者罢工期间没有收入,罢工失败还有被开除风险且必然不会补发收入,即便罢工胜利也不一定会补发罢工期间工资。而罢工往往伴随着街头抗议,同样需要抗议者花费大量时间和物质。所以罢工者会根据情况、权衡利弊、往往不得已才罢工,而不是像吃饭喝水一样随意罢工、漫天要价。
第四,工会组织虽然有一定强制性,内部往往也有不少黑幕,但仍然基于法律,成员有基本自由,大多以民主自治方式运转,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即便工会核心小团体影响力大,也不可能主宰会员命运。工会给予工人的庇护和支持作用,还是大于其阻碍自由和影响效率等负面作用。工会也会有一些道德准则,而不会庇护无赖和怠工者。当然在一些特殊国家特殊情况,那是另外一回事。正常民主国家,工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一样,都需要接受社会监督。而且资本家和政府也不会对工会内部黑幕视而不见,相反往往密切关注以便离间工会成员之间关系。而且,随着时代发展,绝大多数工会的暴力成分已几乎消失,核心组织者和普通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平等和谐,成员的进出也都基于自愿(但退出前提是不能破坏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罢工)。
总之,许多人对于工会缺点及罢工危害的看法,是夸大了其缺陷和危害,是过度和不必要的担忧。如果没有工会和罢工,那么固然没有了这些缺陷和损害,但却会让工人在内各种劳动者及社会中下层民众遭受更大的损失和伤害。当然,对于工会及罢工存在的问题,也确实需要正视和解决,工会和工人力量也需要被其他势力适度制衡,但不应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因噎废食的取缔工会和禁止罢工,也不能对工人和罢工过度的打压。
罢工权、工会、工人福利保障存在的法理与人权层面的必要性、哲学与人文主义价值
其实,罢工权利及工会组织的存在,不仅有现实必要性和意义,更有自然法权、基本人权、哲学与人文理念上的必要与价值。
如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及其他诸多纲领与宪法所说,“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与生俱来都与其他的人有着平等的法理权利和尊严,而不因出身、财富、性别、身体状况等而有所差异。但现实中,由于不同身份和阶层人士的权力、地位、金钱等差异,不同的人之间形成显著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往往又会进一步制造更多更大的权力、地位、金钱的不平等,并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的尊严、所得、利益,实实在在决定人的生活幸福与不幸、物质与精神的得失。
面对法理上平等的应然、现实中不平等的实然、法理与现实的落差,人类社会就需要采取诸多方式弱化差异、减少不公、最大限度接近平等,并在部分领域实现平等。如民主选举、法律与法治、社会契约、税收,都是促进平等的手段(哪怕他们也可能被用来制造更大不平等)。
而在工人与资本家、劳动者与统治阶级之间,同样有着显著的不平等。这既有不同身份者分工差异必然导致的不平等,也有强势一方利用其权力和资源有意制造、加剧、巩固的不平等。在这样不平等下,弱势方通过纯粹讲道理、诉诸法律等方式维权,并不总是成功,反而常常失败。
在这样的情况下,弱势一方有天然的反抗权,尤其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抗争、争取和保卫符合情理法利益的权利。而对于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停止工作,迫使企业主和权贵阶层让步,是最惯常的手段。而单独的罢工往往难以起到效用,那么组织工会、集体罢工、集体谈判,就是必然的路径和又一应有的权利。
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是劳动者固有的权利。由于劳动者相对的弱势,需要赋予其独特的权利、允许其使用非对称的手段。只有保障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才有可能捍卫人权和劳工独特权益,以及对抗强大的统治阶层、既得利益阶层。尤其是劳动者组织工会,以人数优势对抗资方的资源优势及政府的支持,是若干劳工权利和维权方式中最重要的权利与手段。
而工人在内劳动者获得工资、全体公民拥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必要的保障,同样是人自然而然应有的权利,而不应剥夺。只是劳动者的收入和公民保障,除满足最基本需求之外的部分,需要与劳动价值(贡献)和劳动强度(代价)相吻合,并与其他公民相对一致,既不应被剥夺和损害权利与利益,又不应显著超出其他劳动者和公民的保障水平,以保证平等与公正。
无论劳动、罢工、组织工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等,都只是实现人幸福的手段。如果为了创造财富、提高效率,而要求劳动者付出过高代价、损失更多幸福,那也是本末倒置、主次不分。良好的劳动关系、经济模式、社会状态,要以人为本,兼顾效率与公平,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践经济发展,以折中与稳健方式促成社会繁荣安定,既不让理想沦为空谈和被扭曲,也不为现实不择手段、牺牲弱者利益。
保障劳动者罢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和关怀,是人文主义与理性主义在现实中的实践。当然这种保护和关怀并非恩赐,而是劳动者天然应有、现实中也应由其自由、有序、有度行使。并由公民社会契约和民主法治体制予以保障与协助的。
在包括劳动者在内国民权利平等问题上,中国的许多人士往往是不以为然或缺乏意识的。无论是中国官方建制派、既得利益者,还是自由派和政治反对派,普遍蔑视人与人的平等,尤其反对“结果平等”,且对“机会平等”也不屑一顾。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思想作祟、严重缺乏平等博爱的人文精神的后果和表现。中国人尤其社会精英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今世界是较为少见的,其他无论欧美还是亚非拉多数国家的社会精英尤其知识分子,普遍重视平等。中国是一个特例,且是不良的、令人担忧的特例。而这样的特例,正是来源于中国的特殊现实,又反作用于中国特色的现实中。
中国的工人、罢工、工运、工会: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下的畸形果实与复杂幽微情状;“中国模式”和“低人权优势”;中国工人抗争的必要性与正义性
中共建政前中国工人与工运简史
在1949年之前,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相较于其他国家尤其亚非拉国家,是没有多少特殊性的,与国际工人及工运的主流基本一致。中国现代产业工人诞生于从清末洋务运动到民国实业救国的历史浪潮中,而中国工运的大规模兴起则是民国初年。
相较于欧美的工人阶级,中国工人的工作条件更为恶劣、收入更是微薄、生活更加拮据。这很大程度在于清末民初中国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落后、生产关系的野蛮,以及中国官吏更加残忍的剥削、对待工人的苛酷。中国工人及工业还要遭受显著先进于中国的西方企业竞争和西洋工业品的冲击。日本明治维新后,中国工业又面临日本的竞争和压力。中国共产党宣传的中国人民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虽是为其夺权的宣传,但也是当时的客观事实。
清末时,腐朽暴戾的满洲贵族和满汉官僚残酷镇压大众,所以那时的工人要么逆来顺受,要么加入会党参加起义,而没有和平抗争的空间和舆论发声平台。民国后,社会自由空前增多,工人的和平非暴力运动、兼有暴力与和平的抗争,呈爆炸性增长。另外,由极左翼的共产主义分子鼓动的工人暴动、武装斗争,也日益增多。
民国时代的工人,既遭受国内官僚和资本家的盘剥,也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及产品倾销的压力;既是遭受多重压迫苦难沉重者,也是相对农民和手工业者等较落后生产者的、代表新兴的、先进生产力的、国家振兴希望的工业劳动者。简而言之,工人既倍受压迫,又肩负重任、被寄予厚望。于是,那时的工人处于政治的中心地带、工运频繁,各方也都积极拉拢和动员工人,国民党和共产党即是联络和策动工人、发起工运的两支最重要力量。
国共主导的工运,有相同也有差异。二者都强调工人的被压迫与贡献,国民党集团相对更强调工人促成民族复兴和抵抗外侮;共产党则更强调工人的阶级属性和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的角色,及反抗资产阶级中的作用。在国共合作时期,双方都致力推动工人运动,1925-1926年的省港大罢工(广东和香港工人反帝反资抗暴斗争)就是国共共同主导工运的典型。
但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党“清党”,以及国民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后性质和任务的改变,国民政府对工人运动由支持为主变成抑制为主。而中共遭受沉重打击,虽仍希望动员工人,但力不从心,中国工运不再那么疾风骤雨。但国民政府统治下工人仍然有罢工的权利自由,全国各地的罢工、罢课、罢市仍时常发生。
这些罢工大都是为争取合情合理的权利,也基本遵守法纪,并没有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相反,之后十年的工运恰恰反映了工人抗争与阶级调和实现了较好的平衡。1927-1937年,民国“黄金十年”的光辉成就,和工人阶级努力工作密不可分。
而抗日战争期间,工人无论参军还是继续工作,都为抗战做出巨大贡献。这时的中国工人普遍配合抗战大局,很少有罢工行为。
抗战后,中国逐步滑向内战。在内战及战争间隙,工人在国共之间较为亲近自诩工人阶级代表的共产党,哪怕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已对工人权利做了许多保障。工人通过在国统区大城市发动工运等方式,削弱国民政府的统治、策应中共的攻势。在中国东北的工人,还为中共提供了直接的军事和后勤上的强力支持,成为中共打赢内战的关键因素。
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工人阶级:被优待的特权阶级、贫困国家的贵族、独裁者的工具、复杂的身份角色、内部的差异
1949年中共建政后,工人阶级被赋予了中国领导阶级的崇高地位。1954年及之后的多版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而在现实中,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准确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也确实居于领导地位,尤其相对于农民阶层,工人在政治上、物质上、话语权上、生活上,都居于优越的位置和状态。
中国在1950年代初,通过“三大改造”及没收外国财产,将民族资本主义和外资企业,都改造为由中共体制统辖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其中规模较大和较先进的企业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苏联援助中国的156个工业项目和企业,也成为毛时代中国工业的骨架。
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名义上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所有。但实际上,无论产料的调配,还是产品的配给,都由中共党干部决定,而并非真正归属全民,也非由全民相对均匀的受益。而工厂的管理、运行、生产内容和方向,也由中共党政官僚决策。
而工人自身的权利自由和生存状况,则处于一种颇为特殊的状态中。一方面,中共治下的工人并没有正常民主国家工人那样的政治自由、言论自由(甚至人身都不自由,如很难更换单位(没有自由竞业的可能)、没有介绍信不能随意旅行),也没有真实的罢工权(虽然1975年宪法中包括了“罢工自由”,但只停留在名义上,且时间短暂,后又取消),与当时中国其他群体一样被实际剥夺了政治权利,某种程度只是中共政权的工具和奴隶。
但另一方面,相较于占当时中国劳动人口约80%的农民阶层,占中国劳动人口约15%的工人阶级,享受着远超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地位上的尊崇、令农民艳羡的保障。在当时,中国工人的医疗、住房、养老、子女教育,均由工厂或政府完全承担,个人不需支付一分钱。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如鞍钢、一汽、一拖等,还会给予工人疗养、旅行、休假等待遇。除非“反革命”或犯下严重刑事罪行(如杀人),工厂会将其开除,否则即便不称职、常年消极怠工、打架斗殴,也可以将“铁饭碗”捧一辈子。而当工人老去,不仅自己有退休金,子女往往还可以顶替职位,世袭罔替,同样享受这些保障。
虽然以同时期发达国家及当今标准看,毛时代中国工人享受的物质条件其实仍然有限,也谈不上富裕,但在那个中国人普遍高度贫穷的时代,工人显然是“人上人”、“工人贵族”。1960年前后中国发生大饥荒,数千万人死去,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以及少数知识分子,工人鲜有饿死情况。这正是在于中共政权宁可强制征粮饿死农民,也要满足工人需要、维持工业运转。在毛时代一些时期和情况下,因对工人的推崇和依赖,部分工人待遇甚至好过机关干部。
但同时,工人却并没有因此做出与所得相匹配的贡献。相反,工人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都颇为令人失望。虽然中共利用和奴役工人,但又放纵工人在非政治的生产领域的堕落,以及工人对农民等更弱阶层的压迫。无论是计划经济及公有制本身的缺陷,或者说以“反对资产阶级剥削”为理由对工人的尊崇和放纵,也往往放任工人的怠工、偷懒、“跑冒滴漏(各种生产事故和产料产品毁损)”。工业生产中也缺乏可靠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一杯茶一张报纸一把椅子(休息)一整天”。即便有时上级下命令进行工业“会战”,也不管质量匆匆完工、敷衍交差,然后再回到喝茶看报聊天的日常状态。
工人们为自身舒适,工作效率极低、敷衍了事、粗制滥造、浪费原材料,还有不少工人偷盗或明目张胆的“拿”生产材料和产品,所谓“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没有竞争压力、管理者担心政治批斗(严格要求工人,可能会被扣上“资产阶级法权”、“白专”之类帽子)而不敢管束工人,所以这些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偷盗国家资产、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仅难以制止和惩罚,还愈演愈烈。粗放的管理和运动式生产,也进一步破坏了生产关系。
于是,毛时代的中国工业,效率极低、浪费严重,更没有创新能力,主要靠吃民国的老本(甚至使用清末一些机械和技术)、苏联的援助、日本在伪满存留的工业基础等,以及从农民那里榨取的巨量资源,维持臃肿庞大而又虚弱的工业体系、供养大量尸位素餐的工人。这时工人的福利,某种程度确实扮演着“养懒人”的角色。但工业效率低和工人怠惰,根本上并非福利问题,而是计划与指令型经济体制缺乏活力、中国特色生产管理体制不科学(相较于苏联虽僵化但有一定科学规划,中国毛时代经济更多是无序和混乱)、没有竞争和对照、市场压力和反馈缺失、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共同造成。
而中共之所以如此优待工人,既是由于中共极左意识形态对工人尊崇的现实实践,也是为巩固其统治的手段。对中共而言,除了党干部和解放军,工人是其最可靠的统治基本盘,工业是中共政权统治的红色中国赖以生存的骨骼,工业成就是彰显中共统治优越性的标志。发展工业、优待工人,也即捍卫中共自身统治合法性和安定性。为此,他们当然不惜优待工人,而在“政治挂帅”和“阶级斗争为纲”大前提下,对于工业效率和产品质量反而并不在意。而收买拉拢工人的代价,也主要由农民负担,中共“慷他人之慨”,自然“崽卖爷田心不痛”。
而对毛时代工人自身而言,处境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们没有作为正常国家公民应有的许多权利(如真实的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哪怕在多数资产阶级国家也拥有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自主罢工自由,即便参与政治活动也是在中共党或毛泽东本人的指挥、授意、操纵下进行(而非自发自觉自主的参与政治)。“文化大革命”时工人参与“武斗”,也同样被拘于特定的范围和目标,而不允许其反抗中共、中共体制、毛泽东本人。但同时他们又在生产和技术方面不受严格管束(乃至非常放纵)、保障健全、在贫困饥荒年代中衣食无忧,是“工人贵族”。毛时代的工人,除少数情况下接受重要任务需加班加点干活,大多数时候并不会超时工作、不被剥削压迫。相反,这些工人工作时也能悠闲自在,反过来还借助“剪刀差”剥削农民。
不过以上主要指“全民所有制(国企)”企业的正式工人。毛时代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之外,还有大量“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除了少数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待遇接近“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他企业得到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远低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级别的企业,工人待遇往往也颇有差别。
而无论哪种所有制企业,除了正式在编职工,还有大量非正式(也就是“不在编”)的临时工、短工、雇工。这些非在编工人没有正式在编工人那样“从摇篮到坟墓”的优厚福利,只能得到按照工作时长或计件方式得到的直接工资,且往往远低于正式工人同时长同件数得到的工资。而且现实中,往往是最苦最累的活由临时工承担,而国企正式工悠哉悠哉当“甩手工人”,但工作周期结束后最终分配的报酬,前者所得远低于后者。
这意味着,除了工人和农民的“剪刀差”和“双轨制”,工人内部也存在“双轨制”。而“编制”,即是区分正式与非正式工人及不同待遇的标尺。编制内外的工人,不仅“同工不同酬”,福利保障更是天差地别。毛时代的编外工人甚至说完全没有任何保障。通过“编制”,中共也区分了自身统治的基本盘和非基本盘、“自己人”和“外人”、可靠者与不可靠者。
而这种“双轨制”,也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理想的嘲弄。马克思的《资本论》等著作,都非常强调工人的解放、人类的平等,且也明确主张工人内部的平等、批判“工人贵族”。只是马克思时代批判的“工人贵族”指那些与资本家关系紧密、收入较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但中共统治下将做同样劳动的工人分为“在编”和“不在编”,对二者保障天差地别,是比马克思所批判的不平等更大的不平等。而若将“双轨制”下不同工人等同视之、都归为“工人贵族”、“懒汉”,或都当成“奴工”、“被压迫者”,显然都是错误的。
而马克思虽然高抬工人阶级,强调工人在生产力和社会变革中的先进性,也批判过农民的落后,但他更强调平等与自由,当然不会想到也不会认同中共毛政权让工人处在“九天之上”、让农民在“九地之下”的悬殊待遇。工人确实是先进的、比农民更促进生产发展的,但显然农民不应被当成二等公民对待和压榨。而且中国毛式体制和工业模式,粗放、技术含量低、浪费严重,以农民为代价也并未达成国家工业化目标,只是让一些工业企业悬空般架在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基础上。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供养来源于全民,但不能反哺全民,反而吸血和拖累全民。
显然,毛泽东和中共扭曲了马克思对工人阶级的推崇,异化了社会主义,以“共产主义”的红皮,行古代专制社会将人分为尊卑贵贱不同的等级社会之实,其工业体系、工厂运作、工人待遇,都是畸形的、违背经济规律、违反平等的。它既不是资本主义工业模式,也不是社会主义模式,而是通过强制手段塑造的、为政权服务、不顾现实和生产效率、牺牲农民等其他阶层权利,构建的畸形工业架构和工人待遇。
马克思主义,是明确反对剥削压迫,反对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反对将一部分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不幸基础上。而毛时代中国的工人农民二元体制、工人内部的“在编”/正式工和“不在编”/临时工的“双轨制”,恰恰是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最着力批判的“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一部分人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不幸之上”的行径和状况。而那些工人贵族,也与马克思批判的资本家及其走狗们在本质上无异。这些剥削压迫的实质,并不是换了套皮、改了身份、变了说辞,就能掩盖的。
毛时代的工人体制下的劳动权利保障体系,是非正常的、不平等的保障制度;这样的工人,也不是正常的工人阶级;这样的工农关系、工人与其他阶层的关系,也不是正常与和谐的生产关系与人际关系。显然,也不能以毛时代工人的低效堕落,来否定正常环境国家工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必要。而中国不正常的劳动体系和工人待遇,到了邓小平时代及今日,仍然处处存在,只是“不正常”的具体内容和表现有了很大变化。不过,毛泽东到邓小平乃至今日中国扭曲的工人境遇,也让中国人包括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于中国工运的认知随之扭曲,并衍生诸多不良后果。
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后的工人阶级境况:“中国模式”下不同身份工人待遇的显著差别、经济繁荣下劳工权利的严重受损、“低人权优势”的残酷本质
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中国工业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制等名义公有制的企业垄断的历史告一段落,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蓬勃发展。而大量农民也开始进城、从事工业和服务业(二三产业)工作。这样,就诞生了农民工,即家园、户籍、出身、社会待遇是农民,又在城市或工业区做工的特殊身份群体。2000年,中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2023年已近3亿。除了农民工,还有大量作为城市户籍居民的非国企工人(包括白领和蓝领及其他类型工人)、国企外包工人,自1980年代之后也有1-3亿。而国企及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正式工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数千万人这个量级波动。显然农民工及城市非国企工人,可称为“非公工人(公有制企业正式工以外的工人)”,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的真正主体。
虽然相对于毛时代,改革开放后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非公工人数量暴增,但国企(邓江胡时期,“全民所有制”已基本改称为“国有制”,在名义上也脱离了“全民”)正式工人和非国企工人/国企外包工人的“双轨制”,并没有破除。虽然经历了1980-2000年“大下岗”的“瘦身”和冲击,国有企业裁汰了大量工人,但大多数工人仍然留在工厂,从事远较非公工人轻松的工作、得到优厚的福利保障,并继续以变相世袭方式世代传承。
对这些国企及国企正式员工而言,其劳工权利得到了超额的保障。他们也继承了毛时代的低效和浪费,其所得往往不及劳动价值,而其中差额由国家财政及全体纳税人承担、民营经济的盈利弥补、国家的银行和金融系统为其借贷。基本部分国企央企做出不小成就,也是建立在无限投入纳税人的钱、各种政策优待绿灯、牺牲其他企业和人群利益,来实行的。
而占到改革开放以来工人80%以上的非公工人,包括城市民营企业工人和个体户、外资企业中国籍工人、农民工、国企外包工人,则处在极为严重的剥削压迫中。
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工厂的工人都在超时、过劳、时常发生工伤的状态下工作,得到的薪水却很低。工厂主和管理人员往往使用粗暴的、侮辱性的、侵犯性的方式对待工人,为达成生产目的不惜透支工人的体力、脑力、健康。无论是著名台湾企业“富士康”在大陆的各工厂,还是国内各种小作坊、乡镇企业,都是如此。中共官方则站在资方一边,拒绝执行《宪法》、《民法通则》/《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中对于劳动权利的保障条文。当发生工人罢工和抗议时,政府还派警察甚至武警协助维持生产秩序、弹压罢工。
而中国工人的处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模式”的典型体现和后果。关于“中国模式”,我另有文章论述,摘录于此:
所谓“中国模式”,即政治专制与经济开放并行,压制包括劳工运动、维权抗争、女权运动在内的各种争取和维护权利的社会运动,禁止罢工、游行、组党结社等政治行为;
依靠军队、警察及黑恶势力,采用武力威吓、限制人身自由(如户籍制度、留置、“被精神病”、社区矫正、其他“强迫失踪”手段等,及已被取消的劳教、收容、“双规”)、监视、恐吓、骚扰、拘禁、殴打及其他酷刑等暴力手段维持社会稳定;
以低工资、低福利、低社会保障压低劳动力成本和民生支出,在此基础上逼迫国民参与生产建设、以高效率拼命劳作以维持生计,而将这些工人、农民、普通职员等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的绝大多数掠走,用以为特权阶层分肥和投入再生产。
此外,该模式还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并不惜代价达成关键目标、以纵容腐败和潜规则来激励官商民较高效工作、政府机构/国企/事业单位有严格的科层等级制等特征。
整个模式以“低人权优势”和“稳定压倒一切”为两大基本点,牺牲占人口大多数的平民人权、压制相对弱势者对正当权利的追求以换取经济快速发展;
维持社会不平等状态、塑造“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制度和文化环境,鼓励人们放弃权利维护而转向自我实力提升(且倾向于暗示不择手段),以维护特权阶层利益和刺激国民奋斗积极性;
以损害中下阶层、女性、身心残障者、边缘化人群等相对弱势、异质群体的权利为代价,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和阶层固化加深,“损不足以补有余”赢取既得利益阶层的欢心;
放弃意识形态争论或只将意识形态作为“遮羞布”,将追求利益和实力作为第一要务,从国家政策到社会风气乃至个人价值观,皆高度社会达尔文主义化和犬儒化,官员和民众普遍道德沦丧诚信丧失;
有意营造和放任社会不安全感的滋生蔓延,为强化社会控制制造借口,也以此转移国民注意力、刺激劳动积极性,作为“饥饿政治”的一部分;
通过禁制政治抗争和意识形态竞争,保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减少了影响经济的人际群际争斗和“内耗”,将人们的精力和动力引向发家致富,确实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导致社会问题和利益冲突缺乏公平合理的解决渠道,暗处的暴力与冲突加剧、灰黑的腐败与“潜规则”盛行,制造了更多与公开政治冲突不同、但实则更为“内耗”、“内卷”的后果;
利用中国和东亚传统的重视秩序、人民较为忍耐服从、受教育水平高而工作熟练和遵守纪律、社会管制体系健全的特性,将这样的特性加以扭曲化的改造和透支式的使用;
透支资源、环境、人的身心潜能和忍耐力,实现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经济的繁荣及一部分人(包括大量尸位素餐甚至从不工作的食利者)的高度富裕。然后以上政策不断循环下去,以维持统治存续和社会运转。
19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模式”即初露端倪。而1989年六四事件和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中国模式”实现了“标准配置”,即政权采用“形左实右”的理念和政策,人民争取政治权利与自由的抗争被极大压缩,“闷声发大财”成为国民主动或被动接受的现实。该模式此后又被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名,逐步稳固和“升级”。
它也在吸收、借鉴西方的经济学说和发展模式,例如90年代借鉴了芝加哥学派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学说推动国企改革和货币改革(伴随着悲惨的下岗潮、物价大涨和教育医疗的市场化,以及贫富分化的迅速加剧);而如今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主张又得到中国既得利益阶层的青睐。而这两套西方经济学说均主张较低的社会福利、忽视劳工保障,倾向于弱肉强食的发展模式。
中共摒弃这两个学派关于政治经济自由的主张,但吸收了其丛林化倾向的、低社会保障的、强调效率无视公平的经济理念。这些西方右翼经济理论在中共暴力机器下,将其野蛮残酷一面发挥的淋漓尽致,成为“中国模式”中保障经济发展的关键部件。
而且,中共也在实际上完全放弃了其政治纲领中“反对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压迫”的诉求,相反全力取悦和纵容位于全球产业链上游的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国内外权贵资本家,攫取中国资源、压榨中国劳动力,还积极镇压工农大众。而美日欧各国也愿为自身利益,默许甚至支持中共在中国的继续统治。某种程度上,中共已成为其当年最为反对的“外国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势力、大资产阶级在中国的代理人”。这是颇为讽刺的事。
40多年来,“中国模式”的确刺激了中国大陆经济的急速发展并使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但也同时极大的侵害和压制了人权与自由,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大贡献者劳工阶层的权利受损至为严重。
……
这样的“中国模式”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造就了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工人的命运与生活。相较于极度贫穷破败、人们被分成若干等级、旅行自由都被限制的毛时代,邓小平及之后中共统治期的中国大众,有了靠自己勤奋劳动满足温饱、改善生活的机会。尤其是以前被禁锢在农村、从事极为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可以成为工人、获得更多收入、多了一点自由和物质享受。
但相较于正常国家(不仅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也包括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人阶级,中国非国企工人尤其农民工,仍然严重缺乏基本的劳工保障,收入也显著低于产出(这可从收入与GDP对比来分析)、收获小于贡献。
中国工人也没有结社自由和罢工自由,1982年宪法将旧宪法上工人名义拥有的罢工权也予以取消。而毛时代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国企正式工和临时工/外包工的多个“双轨制”,在邓时代仍然延续了下来,只是部分的有所松动。但国企在编职工和“非公工人”在保障上的巨大差异,并没有消失,这两种工人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地位和境遇,而不可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苦况和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
虽然根据宪法,1978年至今的中国名义上仍然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占中国工人数量80%以上的非国企正式工的“非公工人”,不仅不是被广泛尊重和保障的领导阶级,反而和农民类似,是饱受压榨欺凌的被统治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
其中规模庞大而身份特殊的“农民工”,更是遭受作为工人和农民的双重压迫,劳动内容和贡献与城市工人无异,却又没有城市居民相对略好的待遇,还往往承受与父母子女分离、夫妻分居的骨肉分离之痛,并在农村留下数千万“留守儿童”,或让孩子做与自己一起在城市漂泊的“流动儿童”。与他们的父母劳工保障缺失类似,这些儿童的教育和身心健康,都难以得到良好保障。
中国大多数工人,包括部分白领和大多数蓝领,虽然满足了温饱、维持了生命,但在看病、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这些工人日常攒钱,往往一次大病就花光积蓄。即便侥幸无大病或硬挺过病痛,家庭开支也让他们压力巨大。即便那些外表光鲜的白领,也要从事“996(早九点工作到到晚九点,一周工作六天)”式繁重工作,有猝死的风险,而收入也并不算高,尤其面对高昂的房价,高级白领也“压力山大”。
中国工人的这些困窘,根本上都在于劳工权利保障和社会保障水平的低下、收入水平相较物价(尤其房子等刚需品价格)的微薄。这些国家社会的生产与建设者,并不能享受自己大多数的劳动成果。
而这不仅让工人自身陷于困窘,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出口、消费/内需,其中内部消费是绝大多数国家最重要的经济动力,且最为根本和稳定。但由于中国工农等大众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足,所以消费能力和愿望也偏低,继而影响经济繁荣。只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也让经济不稳定和畸形。诺奖得主克鲁格曼、美国财长耶伦等人,都曾疑惑过中国为何拒绝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费和改善经济。
而中国之所以拒绝加强保障和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费、发展经济,是因为其构建的“中国模式”是以“低人权优势”为基底,尽可能压榨平民和弱者、以低收入和零福利刺激人们拼命劳作换取温饱。如果给予劳动者更多收入和保障,也就不再有“低人权优势”。
若更进一步的揣测,中共也是希望以类似于古代秦国专制设计师商鞅的“疲民弱民辱民”之策,或按照现代政治经济术语定义的“饥饿政治”,有意压低国民收入和保障,削弱国民生存能力,以使国民长期生活在贫乏和不安定状况下、没有能力独立和有尊严的生活,只能成为现代化下的某种形式的新式奴隶,必须通过依附体制、依赖强人、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精致利己,以维持基本生存,而无力表达不满和反抗。
在“低人权优势”为基本特征的“中国模式”下,中国工人常年工作在“血汗工厂”中,没有劳动者应有的尊严、保障,收入不抵贡献。发生工伤事故,有时根本得不到赔偿和善后,有时能够得到一些补偿但不足以弥补工人损失。一些工伤致残的人更是丧失劳动能力、后半生都极为凄惨。这些都实实在在损害着工人的权利和利益。虽然最近十几年,中国劳动仲裁机制和司法体制有了一些进步、规范化和实效性都有提高,但仍很有局限,且受益者主要是白领阶层及其他正规企业的中层及以上人士,大多数劳动者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讨得公道。
如果说在1980-1990年代,由于中国过于贫穷落后,也尚未完全进入现代市场经济和融入全球化,过渡期间以强调效率、发展经济为主,劳动者也急着满足温饱而无暇考虑更多权利,尚可理解。但进入21世纪,中国已全面现代化、国家日益富强,作为国家最主要贡献者的工人(包括农民工),显然应当更多更公平的分享劳动成果,而非继续做“血汗工厂”的奴工。许多在“富士康”工厂代工苹果手机的中国工人,却买不起苹果手机,这本身就是一种讽刺。而同时,美国工人工作不到一周,所得工资即可购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
而所谓“福利养懒人”问题,在非国企的工人及国企的外包工人中,基本并不存在。或者说,中国工人的保障程度,还远没有到将“福利太高养懒人”加以重点考虑的水平。这就像对一个常年食不果腹、饥肠辘辘的人,不积极保障其进食救命,却考虑其营养过剩会得肥胖症、糖分摄入过多会有糖尿病,显然是脱离现实的杞人忧天,颠倒了事实、搞错了重点,影响了当务之急的救助。
生活在“中国模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工人,遭受着中共权贵和官僚、本国资产阶级、外国势力和资本的多重压迫,还遭受这些势力所雇佣的打手及黑恶势力的直接伤害,既有世界各国尤其发展中国家工人遭受压迫的普遍性,也有在中国极权和丛林模式、名义上为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形左实右”政策迷惑、严密的专制压迫和控制下被剥夺更多权利自由、被压榨程度更重、反抗更难的特殊性。这同时意味着,中国工人有以结社和罢工等形式反抗的更大正义性。
中国工人抗争面临的困境和“软肋”:专制体制、无组织与散沙化、社会达尔文主义与极端自由主义思潮
处在恶劣境况中的中国工人,发起过不少次的罢工和抗议活动。最近十年中,以2018年深圳佳士工人罢工、2022年底河南“富士康”等全国各地工人抵制“清零”政策与配合学生和市民“白纸运动”为典型。前者有数千工人、学生、毛派人士参与,后者参与的工人有数以万计。但像这样大规模且对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罢工,确实是少数。大多数罢工都只有数十至数百人,且往往只为具体的利益,而没有政治性或长久的诉求。而且大多数抗争都以失败告终。
中国工人难以抗争,根本上当然是专制体制的压制。中共严密控制和监视社会,对于工人运动更是严防死守。中共以工人运动起家,却最害怕工人运动颠覆其统治。中共严禁任何形式的独立工会出现,哪怕是松散的结社也不允许。近两年,外卖骑手这一行业劳动者多次组织集体抗争,一些骑手结成非正式的组织,为外卖员争取权利,但很快被警方“破获”,骨干成员被拘捕。而前述的佳士工运和“富士康”罢工,工人组织也都被摧毁、主要人物被捕。而中共官方的主导或允许的工会,当然只是一种摆设,除了日常发放一些米面粮油这种形式主义,并不能为工人争取权利和利益。
对以上问题,中外都有不少研究,我在此不再详细展开。但另有一个阻碍中国工人抗争的因素,是颇为值得提及的。那就是中国社会中,无论精英还是平民、建制派还是自由派,普遍秉承的主张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自我奋斗,及崇尚极端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而同时极度鄙夷平等公正、照顾弱势、福利保障,这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的泛滥。
经历毛泽东残酷政治运动和激进共产主义政策的极左时代后,中国人在遭受创伤后变得对于左翼、社会主义、平等极为厌恶,不仅反感毛泽东和列宁斯大林式极左极权,连带也对主张以和平渐进方式改良社会、促进公平的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高福利、劳工运动与权利保障、女权与妇女权利保障等,“恨屋及乌”的厌恶和远离。哪怕这两种“左”有着天壤之别,但人们并不加以区分。
尤其是本应代表中国良心、批判黑暗、呼唤正义的中国自由派/政治反对派人士,大多数就是反对高福利、良好社会保障、劳工权利、罢工、组织工会权利的。他们认为这会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大锅饭”、“绝对平均主义”,会损害劳动积极性,会损害勤劳者和富人的利益,变成“养懒人”。这些人还非常反对罢工,认为损害社会秩序、破坏经济,更将工会视为“洪水猛兽”。
这些人在认知上也出现严重偏差和错位。如今中国的问题显然是社会不平等、工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急需得到保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更加重视公平,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等。而他们却还在强调“不养懒人”、自由放任、减少税收。他们似乎看不到中共实际的政策与中共意识形态标榜的完全相反,总是拿中共名义标榜的左翼立场作为靶子,却忽视现实中中共实行极右翼的权贵资本主义和压榨工农的政策。这些人还混淆了国企工人贵族和非国企的民营经济下的工人,以毛时代的工人及如今占中国工人少数的国企工人的待遇和怠工,遮掩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中国工人工作辛苦、生计艰难的事实。
而这些中国自由派和反对派人士,也严重缺乏对于工业革命后国际工人处境变迁及工人运动史的了解,不知道在极左暴力革命之外,还有更具规模、更有影响力的非暴力的劳工抗争、社会民主主义意识形态和实践,以斗争、妥协、改良为方式的阶级调和与促进公正的进步路径。他们没有看到19世纪中叶尤其20世纪中叶以来,以和平方式为主的民权运动、平权运动、劳工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功、对人权和平民生活的极大改善,也没有看到中国的问题并非极左共产主义,而恰恰是工人农民生活艰难,需要发起阶级抗争的事实。相反他们却仍然抱残守缺、死守哈耶克等人的教条,只会更加脱离中国和世界的实际,让中国更难实现自由民主和公民权利。
文章开头引述的王志安的反罢工反工会言论,不仅是他一个人的看法,也是中国许多自由派人士共同的观点。而这又同时是中共官员和体制内精英的观点,也是中共实际上在实行的政策。在反对劳工权利、反罢工、反工会问题上,中共政权和反共自由派,居然达成了高度一致。这不得不说是非常讽刺的事。
中国精英反罢工、反工会、发工运、反劳权,也和他们一贯主张的“告别革命”的保守立场一脉相承。他们无视工农及其他弱势大众日常的苦难、做工时死伤的危险,却专注于反对抗争和革命的流血。他们对于以前破坏秩序、反抗既得利益者的行为,都非常警惕和反感。
这样的社会价值观,尤其自由派精英的这些看法,不仅停留在个人观念上,也实实在在影响了现实,阻碍了劳工权利的伸张和实现。因为他们的影响力,无论其发表反对工人运动的言论,还是拒绝参与和传播中国工人反抗的活动,都显著阻碍了中国的工人抗争,也不利于反对中共专制和实现自由民主。
罢工、工会、工运并不会导致国家专制化、工人腐败化,方式力度得当还能利于维护劳工权利、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和谐、推动自由民主;劳工福利提高符合时代进步要求、与物质繁荣社会相适应
这也正是我写下本文的原因。罢工和组织工会在内的工人运动和工人团结组织,对于工人阶级维护权利非常重要。无论在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都不可能单凭法律保卫权利。法律的制定、解释、实践、修改,也都在于各方的博弈。
而二战后欧美及许多亚非拉国家,工人运动有力维护了劳动阶级的权利,也即维护了最大多数人的权利,且并没有牺牲少数人的权利。如欧洲人民之所以在战后过上“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障下的生活,正是在于工人的抗争,以及资本主义统治者担心高举工人权利旗帜的苏联红色政权渗透、其政权可能被颠覆,而对本国中下层劳动阶层的妥协、改良了资本主义,让民主政治普惠大众。劳工权利的改善,也直接和间接助推动了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族裔、LGBT群体等弱势者权利的改善。这些群体中的劳动者直接受益,而非劳动者也在劳工权利抗争和受益过程中,得到了启迪和帮助,由边缘和受害,迈向平权。
欧美二战后高度发展和繁荣的“黄金时代”1950-1970年代,与国际上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及社会福利迅速提高时期重合。而工运和工会衰落的1980-1990年代,恰是欧美贫富差距拉大、资本主义国家新的社会矛盾和新危机萌芽和逐渐恶化的时期。虽然欧美的兴盛与危机并非全由劳工待遇和公民福利保障决定,但其起码是一种原因、一个方面。
当然,欧美劳工权利得到保障同时,也保持市场经济体制、不同企业间的竞争、激励辛勤劳动者和创新贡献者,而并非“大锅饭”。欧美不仅有“高福利”,还有反垄断法及各种打击垄断、保障竞争的措施。
欧美劳工权利保障更多是对所有劳动者的“兜底”及让多数劳动价值相近的劳动者之间最大限度平等,而并不抑制辛勤劳动和创新,对后者还加以激励。而欧洲也有不少国有制企业,但主要为保障民生和兜底服务(如邮政、铁路),并参与市场竞争、受法律约束、被公众监督,且由专业人士运营和具体规划,而不会像中国国企“大锅饭”、浪费国家财政、腐败、不透明、“外行领导内行”、生产和管理缺乏科学性等。
二战后各国经济能够持续繁荣,还在于劳动阶级为代表的中下层人士有了更多收入和保障,人们有了更强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劳动产品有了更多更稳定的销量,形成了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以前因为产品积压等原因导致的经济危机减少、程度减轻。而劳动阶层普遍有了钱、可以买消费品、享受生活,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有所缩小、阶级矛盾缓和,也就不愿再冒着死亡、受伤、坐牢风险参与暴力革命或制造致命骚乱,社会也更加安定和谐、国际关系也更为和平。这恰恰避免了发生苏联、中国、东南亚等地残酷革命的危险和潜在悲剧。
这些国家的工人运动也未像苏联和中国那样演变为左翼极权专制、“大锅饭”,相反不少国家工人运动促进了自由民主。例如韩国、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的工人运动,与学生、农民、市民、知识分子等群体的合作抗争,共同促进了国家结束右翼专制独裁,让国家实现了民主和政治多元化。在苏东剧变中,以波兰“团结工会”为代表的工人抗争,也成为结束苏东极权的重要因素。而工人运动、工会组织,本身就是民主的一部分,也是更多民主抗争和民主参与的训练和预备。
拿着苏联、东欧、毛时代中国等在列宁斯大林体制下发生的工运和工会被利用和滥用的情况,来否定工会及罢工必要性的,是郑人买履、刻舟求剑、一叶障目,完全不考虑更多有益案例和时代发展变化。而如果放眼这些红色极权之外更广泛更具代表性、更值得效仿的国家工人运动情况,就知道工会和工运是利大于弊的,只要没有酿成大规模死亡的暴乱、没有颠覆民主体制、坚持了平等博爱等普世人权立场,就无须担忧。
欧美等国的工会及罢工,虽然也有一些弊端,如确实一定程度影响了劳动积极性,一些人宁愿吃福利也不肯工作(虽然福利仍然远低于工资),但瑕不掩瑜,整体显然利于劳动阶层利益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繁荣。劳动和生产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促进人民的幸福、全民的平等和谐,而非为了少部分人的暴富和骄奢淫逸,不能为提高效率而不择手段。罢工及工会有弊端,也可以加以检讨和改良,而不应否定其本身的必要性,不该因噎废食。
更根本的,经济的发展当然是为了民生的幸福,自然也包括劳动者的幸福。即便福利体系、工人抗争,会一定程度影响效率,而严厉压制工运、缩减福利,能刺激劳动积极性,但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更好普惠大众、创造财富的劳动者自身却被剥夺大多数所创财富,那么这样的发展意义何在?难道经济只是为少数人服务、大多数人只做牛马吗?
而且,“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追求平等是人的天性。虽然现实总是不平等,但这更刺激人们追求平等。绝对的平均主义确实难以达到,“大锅饭”也影响积极性、损害勤劳者利益,但不意味着适当的平等也是错的。现实中,很多收入高的人,往往并没有贡献更多,收入低的人劳动强度和贡献也未必低于更高收入和保障者。过于强调“效率”,就是丛林思维作祟,为不公不义寻找借口。在承认现实中人的个人条件、贡献、所得必然存在参差情况下,为弱势群体兜底、努力缩小人与人的差距、让人与人之间相对更平等、社会趋向公正,是必须和必要的。
对社会福利问题,还要若干特别说明。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物质已经高度繁荣、社会文明程度也较百年前有了根本提高,给予公民基本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失业、工伤等保障,给予公民无条件基本收入和最低工资,都是现代社会人的基本权利、应满足的基础性的合理需求。
物质高度发达下,满足这些要求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无论中国还是其他许多国家(尤其发达国家),有能力给予劳动者在内国民基本保障。而且物质丰富情况下,即便分配向穷人倾斜,富人的生活也不会受到根本影响,仍然会比穷人有更舒适优越富足的生活,只是与穷人差距有所缩小。
人类文明从原始社会的贫乏和朝不保夕,到奴隶社会和中古社会的森严的尊卑等级,再到资本主义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和不公,以及现代社会的高度发达和繁荣,不同阶段适用于不同的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制度、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在物质非常贫乏、社会文明程度有限的古代,人们也确实难以得到较好保障。而到了21世纪,物质前所未有的繁荣、人类整体文明程度前所未有提高、人权得到前所未有重视,对于人物质和权利的保障当然也要与时俱进,并尽力与同时代最先进的人权保障水平看齐(当然也要考虑每个国家地区具体情况和现实承受力),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中国古代和近代,乃至毛泽东时代和邓小平时代,囿于生产力和制度,无心无力实现良好的人权和物质保障。在改革开放初期,贫穷中的国家和人民,普遍以个人奋斗摆脱贫穷,国家福利也确实力有不逮。但在中国GDP和国家财政收入迅猛增长、物质繁荣的今天,给予劳动者在内人民更好保障、减轻人民生活负担、促进公平,显然就是既必要又有能力做到的事。而拒绝“福利社会”,则违背情理,或者说是权贵为疲民弱民以控制民众的手段,显然应该批判,并呼唤各项福利保障齐全、国民都有基本收入、劳动者权利权益得到保护的福利社会。
笔者也并不主张过激的劳工运动、过高的福利保障。例如去年法国因养老金改革引发抗议,我就写了一篇《法国养老金改革的背后》一文,强调法国工人已有优厚保障,所以应该顾全大局支持改革,这样国家养老资金才能持久,否则财政破产,也殃及工人。
但中国现在的情况,显然是福利太少、保障太低、工人太苦。这样情况下当然要更强调提高福利、支持抗争,而非为抗争泼冷水、为降低福利找借口。如果未来中国社会保障和给予各行业工人的收入过高、影响效率(就像国企工人贵族那样),那就又该批判过高的福利。但显然显然不是那样的境况。
对王志安若干吹捧权贵资本家和赞同铁腕镇压工人抗争、贬损工运、质疑罢工与工会作用言论的评论与回应
除了本文其他章节对于王志安所发表言论的回应和批驳,在本节内容中,再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剖析和驳斥王志安的若干言论。
王志安重点强调的“福利养懒人”、“工会庇护懒人”等,本文对此已做了多次说明,在此再强调一些。福利虽有副作用,但在市场经济和竞争性环境下,并不会和“养懒人”划等号,也与中国国企工人贵族的养尊处优完全不同。而工人适当的得到休息,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权利。并不是只有老板和高级管理者才“配”享受假期、和家人悠闲度日,普通劳动者也应有这样的权利和福利。这固然一定程度影响效率和便利,但工人自己难道不需要消费和接受服务吗?而且劳逸结合,更利于工人在较短工时中集中精力工作、事半功倍,利于激发工人自主活力和创新,而不是让工人在连轴转的高压工作中心力憔悴、事倍功半。
而王志安所说的“支持非经济的保障,如反对歧视、改善工作条件”、“只是反对经济要求(提高工资)”,现实中无论经济要求还是非经济保障,都需要有工人的抗争,尤其工会和集体谈判,才能实现和得以维持。而并非只靠讲道理。而罢工工人对于增加工资的要求,大多数时候都有具体的情理而非漫天要价。
王志安及其他网友在讨论中提到的“美国教师凭借工会尸位素餐、罢工阻止解雇,影响教育质量”,以此反映美式工会包庇不称职工作者。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显然需要综合考虑教师利益、学生与家长利益,而不是偏废一方。简单的解雇固然可以促进教育改良,但会带来更多社会问题。正常社会应该求取折中的、尽可能照顾多方的方案,而非牺牲一方取悦另一方。而且对于真的很不称职的教师及其他行业人员,也会有裁汰机制,只是不能滥用、动辄开除人。对这种问题,也可以寻求更好的改良方案,而不是鼓吹取缔工会、废除罢工权。
王志安所说“曹德旺给美国工人带来饭碗,否则都饿死”,更是站在资本家和富人一方、蔑视劳工自主性和尊严的荒唐言论。工业生产及消费与盈利,是工人、资本家、技术人员、销售者、政府、社会各相关方共同完成的,而非哪一方的恩赐。而且工人处于整个生产链条的主要部位,是生产建设的主体,有权待价而沽。而中国等一些国家出现“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情况,恰恰是不正常的、因为工人农民等群体在压榨下过于贫困和无力,不得不相互“内卷”、竞争中压低劳动价格、像砧板鱼肉一样供权贵和资本家挑选。这恰恰更说明了工人团结组织抗争、让自己不再被贱卖的重要性。
而以“低人权优势”为特征、压榨劳动者获取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确实在向外国输出,但不是王志安认为的是福音,还是让世界都像中国这样不公不义的灾难。我在《强人洪森治下的柬埔寨:“中国模式”的复制》一文中有详细举例和分析,在此就不再展开。
王志安所说的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让中国农民得到更多收入、更好生活条件”等,后半部分确是事实。相较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及微薄的收入、村干部和恶霸的压榨,1990年代之前像奴工一样为国家和生产队劳动,在“富士康”起码有了基本工资、过上半个自由人和工业化生活。这确实是一个巨大进步。但这显然不意味着“富士康”及其他企业的劳动保障好,只是在两个烂的比较中,相对烂的较轻而已。
在中国极为贫穷落后、绝大多数人为农民时,农民进城成为“富士康”及其他“血汗工厂”工人,固然有进步性,但也有局限性。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好于“面朝黄土背朝天”但也属恶劣的“血汗工厂”,同样到了淘汰的时候。而且农民生活艰苦、遭受更沉重剥削,显然不是拒绝工人改善待遇的借口。其他发展中贫穷国家如印度、印尼、巴西等国,不少农民同样生活艰苦、进城打工,但也勇于追求劳工权利,包括组建工会、组织罢工,而不是“我进城比农村好,就甘心做奴工”这样的心态。这些国家的主要政党和公民团体也普遍支持工运。显然印度等国工人的工人阶级觉悟和人权意识、社会风气,都比中国要好的多。
王志安以“月嫂”等举例,认为“没有斗争、没有工会,也能提高收入”。这既以偏概全,也夸大月嫂等劳动者的收益。首先月嫂的工作较为特殊,其工作非常繁重、需要消耗大量体力精力,以及细心耐心,还要和屎尿屁之类污秽物打交道,收入高一些本就正常。以前“月嫂”收入较低是中国人力过于宽裕、大众过于贫穷、穷人不惜力气不怕肮脏,所以服务价低廉。随着社会发展,很多穷人也并不需要过于贱卖劳动和尊严,劳动选择也更多,“月嫂”价格逐渐升高也是正常。且恰恰是其他劳动者的抗争,工厂等地工资提高,人们有了更多职业选择,才让“月嫂”的工资上涨。这也更反映整个工人阶级、劳动阶层团结或分别的争取权利的重要、对劳动者整体的增益。
“月嫂”照顾孩子、孕妇、老人等弱势群体身体的工作特殊性,本身也让多数主人不太敢过于压榨,以免“月嫂”不好好照顾家人甚至使坏,这本身也是一种“制衡”。而且“月嫂”和主人“斗智斗勇”、争取待遇的情况也不少,著名网络红人罗玉凤就曾讲过她和其他农村妇女做家政人员时,遇到各种“奇葩”主人及与其斗争的故事。
王志安所说“自愿交易无剥削”,也是无视不同身份者之间存在的权力、资源、话语权不对等,必然导致强者剥削弱者的现实。许多“自愿”在根本上是社会结构性不平等所致,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愿”,根本也是“被迫”。为生计所迫、受权贵威压,即便没有直接被限制自由和强迫劳动,仍然是一种被迫。虽然资本家和技术人员因其关键性作用,是应在人均上高一些收入,但具体高多少、各方共同创造的劳动收益如何分配、工人的劳动成果是否真的最大限度得到回报,这些显然都需要详细讨论、博弈、妥协,才能得到一个较公平的结论和分配方式。如果放任劳资之间的不公平,那必然导致和加剧剥削压榨。
王志安将中国工人辛苦劳作、饱受压榨问题,及美国工人在民主体制和市场经济前提下争取劳工权利,和中国国企工人贵族的享受特权、消极怠工、腐败堕落混为一谈,以后者掩盖前者,显然是张冠李戴、以偏概全、以少数当多数,充满谬误。对不同身份工人的差异问题,我在本文其他章节段落已有叙述分析,在此就不再重复。
王志安所说的撒切尔和里根在1980年代的措施,虽然让英美两国中短期内摆脱了经济低迷和“滞胀”状态,但长远让社会更不和谐、引发广泛抗议,并遗留了大量问题。1990年,撒切尔在工人的咒骂中黯然下台。而里根虽完成两届任期,但其衣钵继承者老布什也在1992年败于克林顿,反映了多数民意并不喜欢这两个保守派典型人物及其政策。而接替他们的布朗、克林顿等人,所走的“新中间路线”/“第三条道路”,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逐渐恢复不少保守派执政时取缔的劳工权利,才让欧美社会重新走向平稳、贫富差距得到一定遏制。
而撒切尔所说的“法治”,只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选择性利用法律的“法治”。实际上其镇压劳工运动、打压北爱尔兰反抗活动、在拉美与阿根廷发生战争,都涉嫌侵害人权、违反若干英国国内法与国际法。撒切尔晚年不顾反对和压力,会见屠杀大量平民的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也反映了其蔑视民主人权的本性。而英美及拉美右翼政府对工运及工人的镇压、对罢工和工会的限制,也恰恰是自由派一直反对的政府权力扩张和镇压民众。自诩反对政府扩权和尊重公民自组织的中国自由派,却支持政府镇压工人、阻止结社,也是自相矛盾和颇为讽刺。
王志安所提及的中国企业家曹德旺在美国开办工厂,将中国那套“低人权优势”,如压低工资、加班加点工作、严苛纪律对待工人、打击罢工和工会等,运用到美国的工厂、管理美国工人,虽然确实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显然损害了工人权益,收益主要归了资本家和政府。这种“中国模式”的输出,破坏了发达国家较为平等和谐的劳资关系,损害了劳工等弱势者权益,不仅不应作为榜样,还要以此为鉴避免这种模式向世界的扩散。
王志安还曾发推文,把中国共产党及其现行政策和“共产主义”划等号。这又是典型的谬误。中共在建党之初确有共产主义理想,1949年之前和毛时代也有极左的、共产主义色彩的言行,但自1978年邓小平开启“改革开放”至今,无论经济上的市场经济、官僚资本主义,还是政治上的一党专制,都与“共产主义”无关,中共名义上当然还标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实质是权贵资本主义。而且毛泽东时代的政策,如榨干农民供养“工人贵族”、禁止言论和出版自由,很多显然也与“共产主义”基本原则相悖。从“共产主义”的弊端来测评中共执政的得失,如同以尺子称重,或以天平测长度,可谓“驴唇不对马嘴”,完全搞错了对象。
对于王志安以上看法及他其它与工人问题有关的言论,本文各章节内容都或多或少涉及和做了评论,基本上比较全面的回答了他的疑问、驳斥了他的谬误。
虽然王志安所说的一部分话,从另外角度看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一些话也值得人们反思和认真考虑,理解事情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但王志安的观点根本上显然是亲权贵、资本家、既得利益者,而蔑视劳工、弱势群体、受剥削压迫者的。即便一些有道理的话,也是片面的、讲了一面而忽视另一面的。他所推崇的东西,与中共“低人权优势”为基本特征的“中国模式”合拍,违背社会进步和普世人权,根本上是应否定和批判的。
总结:工人罢工权与组织工会权利现实中必要、维权时必需、法理上固有而不可剥夺
在中国,中国工人阶级为国家发展建设、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却普遍没有得到与贡献匹配的待遇,权利时常受到侵害。中国广义的工人阶层也是当今社会的主体人群,人数已超过了农民阶层。中国工人的处境和选择,某种程度也代表着中国人的境遇、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而中国若要结束专制和不公不义,实现自由民主和保障人权,也缺少不了对中国工人利益的考量、中国工人的参与和抗争。
所以,无论从工人自身利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现自由民主的目标,以及参看其他国家工人抗争及取得的成果之前例,工人拥有组织工会、罢工的权利,以及言论、新闻出版、组党参政等自由,都是必须、必要、有益的。工人结社、组织工会、集体抗争,也是对抗强大的资方甚至政府和国家机器的需要。即便有些弊端和副作用,也瑕不掩瑜。当然,也要对各种弊端还副作用予以正视、尽力解决,而不能以罢工和工会正义为由加以无视或简单贬斥。
而且正如前文所说,罢工和组织工会,本就是劳动者固有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即便没有各种功利性益处,也是应予保障而不可剥夺的。同样,获得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也是人基本的权利,是实现人权的重要环节。当然在保障劳动者和公民的待遇时,也要让其收入与福利保障。和其付出与贡献匹配,并与其他公民所得保持均衡。
总之,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工人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及劳动者获得福利保障的要求,都应当得到理解、尊重、支持,而非怀疑、鄙夷、批判。而中国无论毛时代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其工业体系与工人待遇都较为特殊、存在双轨制、对待工人与其名义意识形态不符(甚至相反)的情况,不应不加仔细分辨的判定。基于错误的认识,也不可能给出正确合理的解决方案。
面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模式”和“低人权优势”对中国工人、农民、个体经营者等弱势群体的剥削压迫,人们更应支持中国工人等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抗争,对抗弱肉强食的、充满不公不义的、导致人与人尊严、贫富、人权差距都很悬殊的“中国模式”,让中国劳动阶级不再是工厂的“人肉电池”和权贵的“韭菜”,真正有尊严、有人权的生活。劳动者有了充分的保障,也能更多消费、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中国经济也能更加可持续的发展、社会也会相对和谐。
王庆民
2024年9月25日
共和历233年霞月秋水仙日
(本文已发表于《议报》和《新语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