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這些日子,圍繞哈馬斯恐怖襲擊引發的以色列加沙報復事件,包括這次針對黎巴嫩的真主黨事件,以色列戰時內閣,尤其是總理內塔尼亞胡是壓力山大,受到聯合國秘書長以及歐盟等國家領袖的詬病,即便美國總統拜登以及國防部長出面,以色列也不買賬,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將戰爭往死裡打,這是為什麼?
我認為,凡事有因必有果。
釐清因果關係,便容易順藤摸瓜,找到事情的癥結,一碼歸一碼,一個一個逐步解決,提綱才能挈領,抓住主要矛盾,撇開人道主義,分清是非,事情便容易迎刃而解。所以說,國際遊戲規則一定大過國家利益,必須有個優先秩序,人類才能和睦相處。
先說哈以戰爭的因果。
我實在搞不懂,哈馬斯為什麼要在一個以色列境內舉辦的全球性演唱會,玩一場恐怖襲擊,搞到包括美國人,法國人,英國人,中國人,德國人和以色列人在內的1000多無辜的人成為人質,這是不地道的。
哈馬斯這樣玩,我個人猜測,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哈馬斯無法直面跟以色列人交戰,或者說,直接軍事衝突打不過以色列人,才無奈以這種“陰”的方式,玩一把陰的,讓以色列顏面掃地,形象一落千丈,除一口惡氣?
二是哈馬斯好歹是巴勒斯坦民族一份子,為了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的千年領土問題,要跟以色列打一次聖戰,彰顯巴勒斯坦人的威風,所以,才發動了這場明知沒有好結果的恐怖襲擊。
三是哈馬斯長期蟄居在加沙地區,早已融入了當地的社會生活。從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和醫療,方方面面。相信哈馬斯是很清楚一旦發動恐怖襲擊的後果的。但哈馬斯還是要做這件事情,無疑哈馬斯是不地道的。明擺著加沙居民是哈馬斯的肉盾和犧牲品。
俗話說“開弓沒有回頭箭”。哈馬斯一旦發動恐怖襲擊,以色列人怎麼回擊,就不是哈馬斯說了算了。可能哈馬斯怎麼也沒有算到,這次以色列人玩得這麼大,要將他們趕盡殺絕,置之死地而後快。而局外人士則認為,是哈馬斯玩得有點大了。
所以,我認為,恐怖襲擊是哈以戰爭的“因”,打到這個鬼樣子,死了這麼多人,尤其是無辜的加沙居民,是哈以戰爭的“果”。子彈的確不長眼。我相信黎巴嫩真主黨事件也是這樣邏輯。
再說以色列這個國家。
我去過以色列。發現這個沙漠國家真的很了不起,不僅學習能力,大學研究水平令世界稱奇,單是城市規劃設計和建設,就非常匠心獨運。我們所到之處都是綠草如茵,以及陰涼的地方。令人感覺這不像一個沙漠國家,倒像是一個植被非常豐潤的亞熱帶國家。
後來,我才知道以色列的灌溉技術很發達,尤其是以色列人開發的獨特的滲漏技術,使得他們的乾旱的土地可以長草,種花,空氣不會太乾燥,國民幸福感很強,並不會以為自己是生活在沙漠上。
我還聽說,以色列國家的應用科技水平也是世界一流。國民就業率超高,人均GDP水平也居中東國家前列。因為國家比較小,人口密度大,以色列人的受教育程度也是位列世界前茅,從軍事科技,到商業應用,尤其是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富人,玩金融的能力也是世界獨佔鰲頭。由此可見,這個民族還是人類的精英民族。
至於說到幾千年前,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的土地糾葛,以及沒完沒了的領土博弈,套用一句中國老祖宗說的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是說不清楚的。
但話說回來,無論以色列,還是巴勒斯坦,都應該有個屬於自己的家園,彼此相安無事,有個國際契約才行的。沒有人喜歡寄人籬下,或在別人的屋簷下生活。有個生存空間這是必須的。如果沒有,聯合國責無旁貸,應該盡快落實和解決這個燙手的糾紛問題。不能再搞和稀泥,而沒有徹底解決方案。
所以,凡事“君子動口不動手”。有事說事,有仲裁,可以釐清問題,不要搞到打架。按照我的觀點:恐怖主義是不地道的,傷害無辜,或以無辜作為肉盾更是不地道;既然大家都認可國際遊戲規則,那就要按規則辦事。不能玩陰的,更不能靠拳頭說話。
好多事情,還是要基於因果關係,有遊戲規則,才能令人心服口服,把事情說清楚。懲罰分明。打仗可能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不然,國與國之間,要外交部幹嘛?要第三國的斡旋幹嘛?要國際法庭幹嘛?要聯合國幹嘛?好簡單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