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18章1---35节

1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虽然主耶稣在17章用登山变相再次明确自己神的儿子的身份,借此鼓舞门徒们,但祂马上再次预言自己要死而复活,门徒们充满忧伤。

但很快,门徒又回到人的思路上来,既然主耶稣宣告天国近了,那天国里有没有类似人的国度那样的等级制度呢?如果有,谁大谁小呢?实际上,门徒关心的很可能是自己这些耶稣身边最亲密的门徒,他们是不是在天国可以占据比其他跟从的人更高级的地位呢?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耶稣非常严肃的教导门徒们,如果按世界的观念来看待天国,那是十分危险的,都不能进神的国,而必须把自己变成小孩子那样,全然谦卑下来,仿佛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而必须全然依靠那位神,才可以进入神的国,也会成为天国里最大的。最小的,也就是最大的,这实在是个奇妙的悖论,当我们把自己放在最卑微、最无助的地位上时,我们就只有依靠那位掌管我们一切的神,那样子,我们反而会成为最大的、最高的。耶稣已经全然颠覆了世界上的一切的等级观念,在天国里,没有这样的高低之分,有的只是信靠神的一帮神的儿女,只要谦卑如小孩子,我们就都是最大的。

很显然,这里像小孩子,不是指我们真的像小孩子那样无知,孩子气,而是指那种卑微、无助的心里状态,是一个无我,唯有上帝的精神境界。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因此,主耶稣要求门徒要善意对待每一个身边的弟兄姐妹,包括那些有各种软弱的人,不可以伤害他们,以免他们跌倒。这里的跌倒指的可能是最厉害的罪,全然的离弃信仰。这岂不是最大的对弟兄姐妹的伤害吗?就如同把大磨石绑在他脖子上沉在海里,必死无疑。这样的罪过,无论是这个可怜的弟兄,还是导致这个可怕结果的那位伤害者,都是何其可怕和悲惨的结果。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主耶稣用极其夸张的手法来警告门徒,千万不要做这样绊倒人的人,否则,所受的惩罚也是十分可怕的。

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所以我们不可请看任何一个弟兄姐妹,特别是那些看上去比较不起眼、甚至软弱的弟兄姐妹,在天上他们的使者会常常见到天父的面,可能会控告我们的如此恶行。使者可能指他们的守护天使。当然,这里也并非暗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守护天使。

11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12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13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那些要进入天国的人,需要实践像小孩子那样的谦卑(1-5节),也要避免绊倒任何一个即使是最小的弟兄(6-9节),因为我们的神,就是这样,祂仿佛一个牧羊人,即使一个羊丢失了,祂也要尽力把它找回来(10-14节)。因此,我们也不可以因着我们的苛刻,而使得任何一个弟兄姐妹跌倒,失丧,那是我们的父不允许的。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如何处理弟兄姐妹之间的冲突呢,这里主耶稣明确了一个程序。也是我们教会目前普遍采取的指导方针。如果一个弟兄做了错事,而最终不服从教会的劝诫,则把他逐出教会就是合理的处理方案。18--20节重复了16:19的内容,但这里的权柄是针对犯错的弟兄的,16章赋予彼得的权柄,在此处则扩大到了其他的门徒,甚至扩大到两三个弟兄姐妹组成的小团体。两个、两三个当然不是指只有这么点人,而是一个象征,即便一个小的团契,当我们在爱里为犯错的弟兄姐妹以及如何处理他们而祷告的时候,天父就必为我们按祂的旨意成全,因为奉主耶稣名聚会的,就是主的门徒,主就必在我们中间,祂为我们成就的,就必带着祂的权柄和授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把20节理解成为只要有两三个人在一起奉主的名聚会就可以成立一间教会,则和本段的上下文,完全脱节,似乎就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了。

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既然要饶恕弟兄,那么要饶恕到什么程度呢?70个7,并非指表面的490次,而是指无限的次数。

23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31 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和人的不愿意宽恕别人相比,神的宽恕是无止境的。这里又一次呼应了主祷文的那句,免别人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但这里马太强调的是弟兄姐妹之间的互相宽恕和谅解。我们若不如此行,我们的父又如何宽恕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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