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2017年底,我在 Oshawa 买了一套投资房,租客一直住到今年年初才搬走。快两个月了,我还没收到热水器的租赁账单,担心逾期罚款,于是2025年2月28日上午 10:10 给租赁公司打电话,等了很久才接通,直到 11:21 才结束通话。

在电话中,我问了热水器的使用年限,该公司的客服告诉我这个热水器是2010年安装的,至今已有15 年了。我问每月租金,她说是 $40.53 + HST ($5.25),总共 $45.79。这么一算,一年要付 $549.59,15 年的总租金高达 $8,243.80!

然后,我顺便问了一下新款热水器的租赁价格,她说中等大小的壁挂式热水器每月租金 $56 + HST ($7.28),总共 $63.28。这么算下来,一年 $759.36,15 年总租金 $11,390.40!

挂断电话后,我找了一位专业师傅咨询,他告诉我,安装一台新的壁挂式热水器大约 $2,800。于是,第二天,我给租赁公司发邮件,询问如果买断这个用了15年的热水器,需要多少钱?男性客服回复说:$501.71!

这合理吗?我用谷歌搜索了一下,2010年同款新热水器的市场价大约是 $1,000。热水器的正常寿命为 10-15 年,如今已经超期服役,我居然还要再交$500买断?这未免太不公平了!于是,我继续发邮件问这个买断价格是不是太离谱了。

这位男士的回复如下:

“您的合同属于useful life contract (使用寿命合同), 意思是只要设备还能用,租赁合同就会一直有效, 直到技术人员认定无法修理,或者客户选择买断。买断价格按照您购买当天的市场零售价计算,并由我们公司单方面决定。”

天哪! 15 年的租赁费已经远超设备原价,现在买断还要再付近一半的费用,而且价格完全由租赁公司说了算! 这简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要合同在,他们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尽管我觉得买断价格有点高,但为了避免以后被继续“割韭菜”,我还是咬牙支付 $501.71 买断,并花 $2,800 安装了一台全新的壁挂式热水器。

这次通话让我学到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使用寿命合同”,彻底刷新了我的认知。原以为租赁是灵活便捷的选择,没想到却成了一场无休止的付款游戏。从长远来看,对于收入有限的家庭,一次性购买新设备或许才是更经济、更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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