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经,生在帝王家(一)————我行其野

按道理,该用生在王家作标题,因为周朝的当权者们不称帝。大家都听惯了周文王,周武王,从来没听到过周文帝、周武帝。反正只有他家可以称王,叫什么都一样。但现在姓王的太多了,想来想去,还是加个帝字突出一下。

帝王之家有他们的规矩要守,比如婚姻,那肯定是不能自由。下面这首诗就是包办婚姻的苦果啊。

我行其野(小雅)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婚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婚姻之故,言就尔宿。尔不我畜,言归斯复。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不思旧姻,求尔新特。成不以富,亦祗以异。

大致意思:

我行走那郊外,枝干茎叶幼小那臭椿。婚姻的缘故,说去你的住所居住。你不养我,返回我的国家居所。

我行走那郊外,说采摘那羊蹄菜。婚姻的缘故,说去你的宿处居住。你不抚养我,说出嫁这样回来。

我行走那郊外,说采摘那面根藤儿。不思念陈旧的婚姻,追求你新的外昏。完成不凭富裕,也敬凭奇特。

明明是婚姻不幸的怨诗,《毛诗序》又说它:刺宣王。

《郑玄笺》解释:刺其不正嫁取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正妻只能有一个,诗里有俩,政策不对。

《毛诗正义》接着解释:荒政里的荒是指荒年。荒年政策特殊,允许多昏,诗中的时代可没遭灾。民风不正,领导责任。

绕来绕去,终于绕到了宣王身上。不过,本诗作者或许是跟宣王有点关系。周朝是家天下,《诗经》里三首诗用了邦家一词,还有两首用的家邦,这五首都在小雅和大雅里。说不定,作者是王室的重要成员,诗里都是皇亲国戚。

《诗经》里多少情诗,到了王室女眷这里,讲的是规矩。

她注重约定,反复说:过来,是婚姻之故;回去,因为尔不我畜,冷静得象在谈公务。

鉴于它进了《诗经》,也许,这就是一桩公务。

合作不成,作者没什么好话,连植物也受牵连,《毛诗正义》里说它们是恶木、恶菜。到底恶在哪里呢?查查看吧。

首先是樗臭椿。它长得跟香椿很象,也是雌雄异株,叶子揉碎了有股臭味,味道还苦。雄树开花时很刺鼻。这种树繁殖力强,长得快,砍了会再发芽,但寿命不长;时间久了,它的树干容易空心,再下去会倒掉。庄子的《逍遥游》里嫌它大而无用,于是乎,代言庸才两千年。



臭椿

告别臭椿,接下来遇到的是蓫羊蹄菜。网上查到它无数的好话,比如能长一米多高,叶片捣烂外敷,可以止痒;挖出的粗根是药材,虽然苦,但清热通便;淘宝上还有不少商家在卖嫩叶。



羊蹄菜,从嫩苗到长大,开花

缺点呢?找来找去,总算看到有人说牛羊不爱吃长大了的羊蹄菜。算算时间,臭椿发芽的时候,羊蹄菜已经不是嫩苗了。作者摘的叶子不太好吃,旅途中将就着添道菜。

吃过了蓫,下次采葍。它现在叫小旋花、打碗花,或者面根藤儿。根和花都可以入药,健脾益气,调经,活血。虽然嫩茎叶吃多了会闹肚子,不过野菜嘛,很多都这样。



小旋花

这三样都恶得有限,那为什么要选它们呢?《毛诗正义》提供了一个思路王肃云:「行遇恶木,言己适人遇恶夫也。」

也许,它们对应了人的可恶之处。编个故事:

王室女子到了婚龄,在诸侯国里选了门亲。夫家远远来迎,送亲的、迎亲的,在荒野里相遇,没有一见钟情。男方当时比较弱势,攀上门好亲,礼数周到,看上去还可以。

三、四年后,他做大了。这时他可以替人遮风挡雨,回望结婚时的局促,越想越委屈。而作者觉得自己没缺过礼数,错不在她。僵局。

男方转恋新人,冷落她。破局。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句话的源头至少可以上溯到宣王时代。作者要一拍两散,不用辩论什么爱不爱,只要说:他不给衣、不给饭。

她有钱,是她自己的事。断了该给的钱,没有契约精神,不合规矩啦。

到最后一章她才说,他俩中间还有个新欢,缘分已断。

回去的路上,她作了首诗:初见时,他象野地里的小臭椿,做大了,也不过是棵羊蹄菜;当初的一点点美好,再也找不回来。跟她竞争的胜利者,性格上有着擅于攀附的奇怪。既然一路上触景生情,干脆把它们摘了当菜。

谈判桌上,没有伤感。

这哪里是刺宣王,分明是宣王家在刺前女婿嘛。

注:

1、周朝衰败,失去天下的王子王孙们陆续姓了王。

2、《大司徒》:以荒政十有尔,聚万民。十曰多昏。看起来象是鼓励生育的手段,后人们偏向于往财力方面解释。

郑司农云: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

《毛诗正义》解释:荒年老百姓太穷了,所以宽限一下,可以不备礼物,很多人就结得起婚了。到丰年,要恢复礼数。看来关于彩礼的博弈,也有两千年啦。

3、一七四几年的时候,一个法国传教士把臭椿种子当漆树寄到了欧洲,得名天堂树,作为园艺植物栽培,再后来,被很多国家列为了入侵物种。

臭椿一年长50到70厘米,三、四年后,大概有两米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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