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流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所以先从股市的初衷说起。
建立股市的初衷,是为了给有潜力的企业集资,让它有脱颖而出的机会。如当初微软和IBM于1980年联手之时,资本家看好微软,眼睁睁等着它上市。当微软最终于1986年以MSFT上市时,买者汹涌,比尔盖茨一夜之间成为千万富翁,微软借助滚滚而来的资金,发展迅猛,一日千里。这样的例子,美国很多,如谷歌,脸书,英伟达等等。
然而每一个行业,一旦规模够大,便会有寄生虫。所谓金融大鳄,便是股票市场的寄生虫。他们可以通过左右股票的价格,制造股票市场的动荡而牟利。股票的动荡,有大规模的,也有小规模的。打个小规模的比方吧。企业XYZ很有前景,股票价格暂时是$20。买办资本家可以在积累了大量XYZ的股票后大量抛售,带动很多散户抛售,于是股票价格降为$5。此时买办资本家可以抄底以$5的股价大量收购,于是股价上升,又带动大量散户收购,最后股价上升为$25。这种在买办资本家占据主动的散户滞后效应,让买办资本家以$5的价格得到价值$25元的股票。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散户恐慌,即使在买办资本家大量收购的时候还继续抛售XYZ的股票,以至于股票价格从$5跌倒$1,这是否就意味着买办资本家以$5的股价,只买到价值$1的股票?如此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么?这就涉及到前面提到的一句话,“企业XYZ很有前景”。这样的很有前景的企业,如果能以$1的股价而得到该企业的控制权,岂不是一本万利!
股价降低时,XYZ的企业主当然不服,通常会贷款来回购XYZ的股票来稳定XYZ股票的价格,但这就正好堕入买办资本家的圈套。买办资本家资金雄厚,会继续抛售,而XYZ的企业主只好继续回购,最终XYZ的企业主资金短缺,于是XYZ的股票崩溃,导致企业XYZ被买办资本家控制。小说《子夜》中的民主资本家吴荪甫,最终不敌买办资本家赵伯韬。
股票市场已经存在多年。如今的股票市场已经和《子夜》中的股票市场很不一样了。如今有六大法律维护股票市场的公正和透明,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自己去看。
股票市场的最大威胁是官商勾结,所以六大法律的第一大法(Insider Trading Laws)就是针对官商勾结。其实官商勾结不光存在于股票市场,而且各行各业,无所不在。如果政府决定要发展江北,但某官员将这一决定先行透露给某开发商,该开发商就可以先行一步而占据商机牟利。这样的情况,在独裁国家中更是司空见惯。
像美国和英国这样司法立法相对健全的国家,官商勾结自然是大罪。但惩罚犯罪的领导人,不如杜绝领导人犯罪的机会。因此美国和英国的法律不容许各级领导有让股市动荡的权利。大幅加税或减税都会引起股市动荡,所以要有国会批准才能大幅加税或减税。
然而法律有利也有弊。第一次世界大战于1914年爆发时,参战的欧洲国家原来大多是贸易伙伴,于是英国国会于1914通过了《敌对势力通商法案》(The 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 1914)。美国与1917年通过了同名的法案。这些法案赋予国家领导人在国际危机关头对国际商贸有一些独断专行的权利。尼克松入主白宫后便借口越战和冷战而利用这些权利干涉了国际和国内的若干经济政策。
为了限制美国总统恣意妄为,美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了《国际危机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or IEEPA)。该法律虽然对美国总统的权利有所限制,但仍然容许美国总统有宣告国家危机(national emergency)的权利以及在国家危机中限制国际商贸的权利。
美国若干法律的制定,是有一些假设的。其中一个假设就是美国总统是通情达理的。有史以来,美国总统也确实比较通情达理。《国际危机经济权力法》自1977年通过以后,一直到川普入主白宫之前,还没有一位美国总统使用过该权力法赋予的权力。所以美国政客们从来没有觉得《国际危机经济权力法》有什么潜在的危险。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如今的川普,正如同文革后平反的某些官员,忽然意识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川普毫不犹豫地宣告美国正处于国家危机之中,所以他有权利直接干涉国际贸易。于是就有了美国对世界各国的全面关税,接着又有了对中国的125%的关税,于是股市动荡如过山车。
美国进入20世纪后,共和党倾向于增加关税,而民主党倾向于减少关税。共和党于1930年通过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案》(The Smoot-Hawley Tariff Act),导致全球脱钩,贻害多年。民主党于1934年通过了《互惠稅則法》(Reciprocal Tariff Act),容许美国总统与他国协商互减关税。如今川普把《互惠稅則法》变成了《互害稅則法》。
如今就看川普的家族亲友能否把持的住。如果彼等有官商勾结的嫌疑,借用国家危机和关税来牟取私利,则祸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