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热议!前男友上门闹事 老父3枪将其击毙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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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令人震惊的视频显示,俄亥俄州一名男子试图闯入前女友的家,结果被前女友的父亲连开三枪击毙。

近日,当地大陪审团宣布,前女友的父亲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根据视频显示,事发在7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22 岁的詹姆斯·雷尔(James Rayl)来到他的前女友艾莉森·达克罗(Allyson Duckro)家门口,先是反复按门铃,然后双手交叉在背后,等待几分钟。


见没有人开门,雷尔试图强行闯进去,他先打开纱门后,试图用肩膀撞开大门。



屋内,艾莉森的父亲,52岁的米切尔·达克罗(Mitchell Duckro)警告雷尔停下来,他还说:“我有枪。”

但雷尔置之不理,把手臂伸进去,打破了门闩锁,将门推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米切尔·达克罗连开三枪,击中了雷尔。


雷尔中枪后向后退,并踉踉跄跄地走到前面的车库前便一头栽了下去。

大约8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证实雷尔已经死亡,后经验尸官证实,雷尔的肩膀有亮出枪伤,背部有一处致命伤。

经过调查,雷尔是艾莉森的前男友,但在一年半前就分手了。他在事发前一天晚上打电话给艾莉森,留下了语音信息,说想看看她过得怎么样,并未经同意就第二天找上了门。

事发后,艾莉森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说:“我的爸爸没有办法,他救了我的命。”

事发后,达克罗的这个房屋已经挂牌43.6万美元出售。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当地的谢尔比县大陪审团表示,根据俄亥俄州的根据俄亥俄州的“坚守阵地”和“城堡主义”法,并以 8:1 的票数,裁定米切尔·达克罗不负任何责任,在家人受到威胁的时候,他有权使用致命武器。

不过,雷尔的家人则意见很大,他的妹妹杰西卡·玛丽·科尔伯特说:哥哥那天没有恶意,不应该被杀。

她还在Facebook诅咒艾莉森父女俩不得好死。她说:“我希望你的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悲惨,你和你女儿一起是人类的一个令人作呕的借口。”
xms369 发表评论于
到处都是坏人闹事,正常人别跟着凑热闹啦
围观的 发表评论于
背后开枪 防为过当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Well done! Law and Order!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女人尖叫的习惯, 是不是因为古代没有警报器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没有恶意的人死的多了。就当自己不注意安全吧。
pokerpro 发表评论于
也可能男孩是上门讨债的,被老夫当场击毙赖债,反正就他一个活人,随他怎么说了。
拾麦客 发表评论于
强闯民宅,就是警察也是犯法的。
Liantao 发表评论于
这个年轻人感觉像是醉酒或者嗑药 不是很清醒的样子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骚扰全部击毙!!!哈
pickymonster 发表评论于
实情是打死的是白人就没事 另外一个肤色他不敢打
tz2000 发表评论于
上面引用的推特是胡扯,怎么可能从玻璃那里开枪,肯定是穿过门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开枪自卫就没有警告之说,闯入者手中也可能有枪,口头警告足矣。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这个肯定是无罪的,他破坏了别人的门锁,在别人警告后仍强行闯入,说他没有恶意那是不可能的。不过,他背部中枪,在兰州这个老爸是有很大问题的。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凶宅赶快出手
漂泊的马良 发表评论于

他为自己的鲁莽,不能控制情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过平心而论,这位父亲够狠的,完全可以手抬高30公分,吓唬他一下,或者打脚面。利用法律保护轻易取他人姓名,不支持!

太过了,鸣枪示警就行了。死者并没有携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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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鸣枪示警”或者“打脚面”。因为按照美国的法律,枪是用来保命的,不是用来示警的。如果你“鸣枪示警”,那证明了你并不认为生命受到了威胁。在自己生命没有受到紧急威胁的情况下开枪,反而会威胁别人的生命,因而违法。因此,在美国,“鸣枪示警”是违法行为,要坐牢的。。。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开枪无罪,但是,恶业不会因为是合法的而不会被造成。整体来说,美国人对于手上沾血这件事接受度过高,过于轻率。
wd01702 发表评论于
除非有深仇大恨,如果警告有效,没有人愿意开枪伤人,因为后续有很多麻烦。例如这个父亲就要过堂,经评审团之手才可以无罪。这个父亲也警告了,一早表面他有枪。当这个人强行破门而入时,你不一定再有时间开空枪警告。而且也不知道人家又没有带枪。不知道细节就别瞎评,就按常理,如果警告有效,没有人愿意开枪打人给自己找麻烦。
无极1 发表评论于
若在中国,死的肯定是前女友及其家人,已发生很多例子。这就是美国佣枪的好处,敢闯私宅开枪自保。
size0 发表评论于
他为自己的鲁莽,不能控制情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过平心而论,这位父亲够狠的,完全可以手抬高30公分,吓唬他一下,或者打脚面。利用法律保护轻易取他人姓名,不支持!
己千之 发表评论于
怎么判断没有恶意?是撞门的举动吗?这个姐姐应该收回那些话。
顺序是否有要求 发表评论于
正当防卫, 打就打死, 干净利落
时光的酒 发表评论于
回复网友评论 GuoLuke2 -----------
太过了,鸣枪示警就行了。死者并没有携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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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在前男友砸破玻璃要进来时候,你不知道他有没有武器,有什么武器。如果是要扔土制炸弹或手雷,倒霉的就是无辜的一家人了。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分手一年半了还这么冲动,是真爱
时光的酒 发表评论于



按照文章说的,这确实是正当防卫啊。

有什么好疑问的?

当然,如果是黑猩猩闯入,那另当别论。

nanoptics 发表评论于
门已经被撞开了,还没有恶意?死的不冤
gladys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打死,就要养对方一辈子,赔不完的钱,还要被对方告。估计女方父亲也是没办法,开枪了就必须打死。
偶偶地来一发 发表评论于
闯入人家,打死活该。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太过了,鸣枪示警就行了。死者并没有携带武器。
cwang28 发表评论于
打死的如果是贵皮色的 故事就不是这个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