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搬家了,原因很简单:同一个地方住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我不是喜新厌旧,而是尽可能地享受生活。 我是留学生,本不应该有脸面和资历说出“享受生活”这样的话。 但是我在租房子,住在哪里都是给别人钱。说可怜一点,自己居无定所。当然是喜欢住哪里就住哪里喽。 尝试各种不同的生活嘛。 在有些人看来,我搬到北温的山里。不仅公车稀少,买东西也是很不方便的。 而我又没有车。 说实话,这些对我的生活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 并非我脑子短路,因为那栋房子里有一只体型巨大无比的德国黑贝。 想到自己一个女生能牵着那头一百磅重的大狗招摇在全是白人的住宅区...那该是多么帅的事情呀。 每一次搬家,我都会有一个令我兴奋,但会令别人发疯的理由。可能这就是我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