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妇与英雄

[按]: 这是很久以前俺看到的一个帖,是一个叫大狗的网友,给《水浒传》里武大郎同志的爱人潘金莲女士平反的帖。但转在这里,博大家一乐。

帖是一个好帖。内容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俺自己觉得,第二部分,批判武松也就算啦,毕竟武二先生和潘女士有过接触,但顺便的捎带上了李逵先生,有点没有厘头。

潘金莲女士开天下妇女解放的风气之先,是我国女权运动的先驱。但长期以来,潘女士不为男权社会和封建制度所容纳,以至于多年蒙受不白之冤。时至今日,西门庆先生早以身披大红花,手拿大哥大,频繁出入于楼堂馆所和政协人大,但潘女士之所作所为,仍不能见容于天下。

幸亏前有施耐安氏为之作传,后有一名叫大狗的网友为之喊冤,再加上无数青春美女与时俱进,前赴后继,才使潘氏功夫,没有失传,并逐渐的成为一门显学,和人见人羡的谋生手段。

 

大狗: 荡妇与英雄

水浒传里潘金莲是个荡妇,因为她偷汉杀夫,没了良心,武松、李逵之流是大英雄,因为他们替天行道,诛杀贪官。这样的观点是最好不过的,因为历史早有定性,谁想翻案,就会成为千夫所指,央视拍摄水浒,对潘金莲稍有同情,讨伐之声便四起,但今天,我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再来翻一次案。

一、潘金莲不算荡妇

首先要确定“荡妇”这一概念。

“荡妇”应该是指那种“别问他是谁,请和我做爱”的女人,如目前很出位的那个“阿美”之流,不顾一切地把性当作满足生理需要和自我实现的唯一手段。但潘金莲不属这一范畴的女人。这位出身清河县大户人家的使女,因“颇有颜色”,引得大户日思夜想,口水直流,多次半夜起来跑步,多次想搂搂她的“细柳腰”均被严拒,最后大户把她卖给武大郎为妻。我得提醒大家注意几点:

第一、阿莲生性并不放荡。否则,她早就主动勾引大户了,还用大户经常三更半夜来探索她?毕竟,做一个大户的“二奶”总比嫁给“三寸钉谷树皮”强得多,何况武大郎又是个性无能者,跟着他简值入了火坑,有清河县“猪肉佬”的话为证:“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但她“虽九死犹未悔”,不肯屈从大户,可见伊人何等坚贞。

第二、潘金莲是有原则的女人。在金莲日日夜夜忍受性煎熬和与极反感的“猥琐人物”武大郎一起生活期间,县里就经常有一帮“浮浪子弟”来勾引她,但她依然坚守那块“阵地”,一次又一次击退了妄想“一亲香泽”的浪子,这说明她不是一个很随便的女人,否则,这块肥肉早落到“脚踩两督屎”之流口中了,哪里会轮到西门兄。

第三、潘金莲是个讲爱情的女人。据文字记载,阿莲一生只动情两次,一次是对小叔子武松,一次是对西门兄弟。这两个均是不错的男人,有成就、生猛、强壮,是女人都会迷上这种男人的,这说明金莲是有眼光的,不是象“阿美”那种人尽可夫的女人,并且这两次动情都是情有可原的。阿莲一见武松如大狗般高大威猛、很酷的样子,想起一母所生却“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老公,心里产生不平衡,这是人之常情,在坐的哪一位女士不作如是想呢?久别的亲人回家,在阿莲的心头产生脉脉亲情,加上几年来她所受的委屈和性渴望,对“自己人”武松产生了欲望,这是正常的,有不少男人不是对自己美貌的表妹,甚至表嫂都产生欲望么?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只要处理得当,应该能好好相处的。恁武松那厮没有读过《性心理》,所以对大嫂的感情处理得过于轻率,一发火便搬出去住,使阿莲情难以堪,最后让西门庆有机可乘,捡了条咸鱼。感情空虚的阿莲,怎敌心仪的西门庆的精心设计,于是酒乱卿性,终成云雨。从本质上说,这是诱奸,并非清醒的阿莲的本意。但阿莲最终背叛甚至害了大郎,这是她长期受压抑的“人性火药”在某种导火线引导下的必然产物。对此,当时的社会制度要负责任,武松的思想工作不当也要负责任,不能全怪她一个人,要是别人,身负着这样的美貌,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面对着这样的老公,不早早“开篱以待狗来眠”,便早就发疯了,阿莲能撑这么多年,已经很难得了,我们怎么能“站着说话不腰痛”,骂她是荡妇呢?将心比心,哪一个美女,或哪一个男人的美女儿、美姐妹掉进这样的“火坑”,能安于现状的?

人们攻击阿莲是荡妇的另一个理由,是她谋害亲夫。

是的,没有这一点,阿莲作为荡妇的依据就不足。不然,历史上婚外有性的女人不少,何以独独说她是荡妇。谋害亲夫是犯法行为,什么时候都不可饶恕,但大家想一想,当时的社会除了男休女之外,女人可以提出离婚的么?不可能,否则,以西门大哥的财力和豪气,甩给大郎二十万作为补偿不就得了,何必去冒险杀人?皆因他们知道,大郎绝不会写休书的,一者他确实需要女人,用不上也罢,隔山打牛总比没牛可打好些,况且阿莲已成了他的门面,蹲着茅坑不拉屎也不肯把坑让出来。二者他仗老二做官,不会轻易向人低头。假若武松还没打虎回来,或者虽回来但没打死老虎,或者虽打死老虎但没当上公安局长,大郎肯定会转让阿莲的,转让费可能还不用二十万。所以西门大哥只好出此杀人下策,即便如此,阿莲也不敢杀人的,都是西门庆惹的祸。退一步说,即使阿莲杀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能否就据此说她是荡妇?如是,那么请看下一个议题。

二、武松、李逵不算英雄

武松算什么鸟英雄,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在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一节里,武松滥杀无辜,他手起一刀,把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仆人杀了,接着,他“呀地推开门,抢入来,先把一个女使揪住,一刀杀了,另一个却待要走……武松手起一刀,也杀了”,武松杀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后,继续行凶,又杀了两个随人、夫人,直杀得刀坏割不断人头时,这家伙还换把朴刀继续杀人,养娘玉兰,带着两个小孩,让武松“握着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着。两个小的也被武松搠死……又入来,寻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在房里”。仅此一节,号称英雄的武松就杀死了12个无辜的人,连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也不放过,可见他内心极端残忍变态,这个魔鬼却狞笑道:“我方才心满意足”,真是让人不寒而颤。

英雄本是扶弱济困,匡扶正义的,可是声称“替天行道”的这些所谓英雄却向弱小的、没有做过错事的人挥刀,这算什么英雄?另一个杀人魔王李逵,以杀人比赛为乐,水浒传经常描写他“抡起两把板斧,向人群排头砍去”,而从不管杀的人是百姓还是污吏,不管他们该不该杀。死在他斧里无辜百姓不计其数。老实说读水浒时我最希望这两个魔鬼快点死去。当武松残废,李逵毒死,我悬着的心才安定下来。水浒中一大帮无法无天的所谓英雄组成了黑暗的嗜杀的流氓王国,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可悲的是后人还对这些流氓赞不绝口,甚至于说武松、李逵之流出身贫下中农,是革命最彻底的大英雄,真是让枉死的无辜人们九泉之下难以瞑目。

对此,我为潘金莲叫屈,她受人教唆害了老公,背上了千古荡妇的骂名,而这帮流氓谈笑间杀了多少无辜的人,比潘金莲凶残万倍,却成了千古传颂的“英雄”,这是多么不公平的逻辑。

如果潘金莲是荡妇,那么武松、李逵等人就是十足的流氓、强盗、社会垃圾,尽管他们披上了一千多年的英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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