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闷骚为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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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过了一段很长时间的闷骚生活,因为郁闷所以闷骚,闷骚著就更郁闷了。脸上神情永远古怪,既像全世界人人欠我一百大洋,又像娱乐报纸派来偷窥私隐的卧底,不笑还好,一笑更像猥亵女童的老头,差点没露出森森白齿。这样的闷骚生活,还要过得津津有味,热衷故弄玄虚,自觉高深莫测,金口难得一开。身上藏了十八把刀和七七四十九个暗器,白晃晃的刀从不出鞘,暗器则用以混水摸鱼。决不使用感叹号及拒绝诸如"啊"这样的感叹词,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容完全因为早吓得呆了,用一个个句号那么的圆形把自己包得紧紧密密,没缺口的圆里尽是渲泄不出去的闷骚。

  形容一番后,怎看怎觉得自己在形容一性压抑。伟大的佛洛依德啊!

  这主要是因为刚上网时感情泛滥得太过火,过火得让自己脸红,后来只好架起眼镜埋头读一部部大砖头似的书,日日跟自己念三遍言多必失,绷紧著脸像老处女那样做人。言必内省,行必理性,不相信爱情同时不相信友情。

  不相信爱情还罢了,不相信友情就又过火了,闷骚就是装得不相信感情。我从不认为男与女之间有真正的友情,虽说在豪迈万分,忠肝义胆的江湖儿女前,我有这种念头实在觉得自己猥琐,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不相信就是不相信,相信不过自欺欺人,再磊落也是暧昧。同性之间,我指女的和女的,不贴近难以称得上是朋友,不过是一起喝酒吃肉的陪伴,互相利用以解寂寥什么的;贴近了就成了难辨真假,疑幻疑真的爱情。每个人都有同性恋的倾向,只看发掘得深不深,从一个同性身上会发现许多与自己相同的品质,从自恋出发,爱上一个同性太容易了。心理上的喜欢,发展到生理上的渴望,是顺水推舟的,心理与生理本来就互通。闷骚的日子里看过本大部头书,里边就有一句:物质与精神的桥梁就是美学。

  我不是男的,我不敢说男与男之间存不存在纯净的友谊,我只觉得看《水浒传》和蛊惑仔系列,一群男的互相生死相许,山盟海誓,像同性恋集中营。女的会比较容易发现和承认自己的同性恋倾向,男的就比较难,中国传统里忠君思想根深蒂固,那种七侠五义式兄弟感情又自古有之,男的爱一个男的,爱得能牺牲性命就不会往爱情那边想。

  我相信,感情不过是从他人身上发现自己,创造自己或体验自己。他人不过是一个自己和自己恋爱的假借物,我的感情抒发在他人身上,通过他,最后返回自己。若对像比你强大,感情是种攀附,你从他的强大里细细体验自己的柔弱,而模仿也攀附著强大而生长。模仿者与被模仿者当然不一定有关系,但若你要模仿一个人,他首先必深得你心,喜欢他这种感情应运而生。但你未必有机会能认识那个你想模仿的人,因此感情只能停留在遥遥喜欢或崇拜的阶段。

  若感情的对像比你弱小,反过来说你能从他的弱小中细细体验自己的强大。其后,从他的攀附与不自觉的模仿中,你会感到创造的快乐。这个人像被你创造出来的,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思想,他的决定,全是你在引导或若指点迷津。强大者侵领弱小者,然后重新塑造一个新的他,以自己的旨意。

  若感情双方旗鼓相当,则是互相体验,互相印证,甚至互相较量。自恋必需有一个对像,被你投射,比较,才能发挥出来。就像回音,你大叫一声,有回音,我藉著他人的反应来自恋。自己一个人在自恋,是自渎,对像是广大的群众,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自恋若有另一个人参与,就是感情了。

  感情还有一种,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怀。对像仍是大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可怜是完全没必要的。我觉得同情和可怜别人最终还是自恋,若非觉得别人比你低下,你岂会可怜。可怜是一种蔑视,来体验自己的骄傲。因此,我看到乞丐时,若当时想感受一下自己善良的品质才会给钱,不然看也不看一眼。

  所有的感情无非是从他人身上找寻发现自己,没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我们发生感情的对像可以很多,一个人绝不能在每个方面完全满足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又分了爱情和友情。大概爱情是友情的进化罢,一个人动不动刻骨铭心多累。是友情还是爱情,看你把握的分寸,和该人给了你多少满足感。我说不清楚,这个年代,男与女,爱情与友情的界限已非常模糊,我们大可在这种暧昧里大捞特捞,混水摸鱼不亦乐乎。

  发生爱情极为轻易,既然如是,压抑毫无必要,没人会给我贞节牌坊,反正我不过在闷骚,虽然闷著,还是骚的。大吼一声,坚决要化闷骚为媚眼,随处乱抛。把身上的刀和暗器,所有的说话和感情全抛出来,接招的人多那反应自然多,我从中大肆享受自恋的快感。

  接到我的媚眼者,如若会起鸡皮,我抱歉,但被勾引会有种成功感。希望为您带来。以媚眼去看世界,是我所能想到最热爱生活的方式。我已被热爱冲昏头脑。By 半脸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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