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舍呆了一天,真是辜负了外面的春光明媚。 晚上没有东西吃才懒洋洋地走到门口的饭馆里买紫菜包饭吃。回来的路上脚被什么绊了,仔细一看,是几簇被揪下来的丁香花——想不到丁香已经开了!我下意识去张望四周谁家院子里开了丁香。就在旁边,一棵丁香高高夭夭地茂盛着。我捡的这几簇开的非常好,香气四溢,真是可惜了。一定是这附近那几个皮孩子干的,臭小孩,不知道爱护花草! 可是我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啊。小时候也喜欢花朵,4月的时候常常采摘路边和别人院子里的花朵,桃花,梨花,丁香,迎春,都大把大把地采过,插在瓶子里,自己看着玩着闻着,高兴得不得了。可也就那么半天的时间,扔在脑后勺想不起来了。离开枝子的花是狠容易凋谢的,花不再丰美了,枯萎了,我就毫不客气地把它们扔了。任性,自私,不懂珍惜春天的赏赐。 现在终于明白了,有的时候想出手也不要出手,尤其是对大自然的美丽。它们只属于山野,再美丽挖回自己的家也少了那份自由的情趣。再美丽的花朵我也学会只竖鼻子去闻闻,仔细看看,赞美赞美,至多拍下来,也不再摘它们了。也不仅为这些美丽的生命,也为别人能欣赏它们,更为我自己的良心。 又想起一个安利讲师的话。现在40岁左右成功男人最吃香,但是不搞婚外恋才是有品德的男人。万一就遇见一个知心的,美丽的呢?只能动心不能动手,才算人类的最高精神境界。这和采花一个道理,适时止步缩手,会比贸然出手好得多。 想了很多,夜风吹得我发抖。我舍不得这几簇丁香被人脚踩车轧的,匆匆进了屋,找了个杯子灌了水,把它们养起来。 不一会,我的房间里飘满了丁香的花香,是它在感谢我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