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 食 住 行 之 “食 ”篇

在美国中西部的农村一呆就是n年,成了地道的中农;要再算上精神生活和品味,贫下中农也一点不过分。农民总要有点自留地,种颗菜呀果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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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来美国插队十周年大庆。支离破碎的记忆,清晰又模糊,如雷电交加的雨夜。逝去的童年,即将逝去的青年,没有纸笔,怕是记不清那些流水账般的流水年华;真要落笔,却发现实在是些鸡毛蒜皮的衣食住行。索性就按衣食住行来命题了。 食篇 所谓衣食住行,衣当先行,但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所以欣然给食篇一张特别通行证。其实,真正的缘由,还在于我对“食”的疯狂执着。搞不懂我是怎么出落成这么一个馋才的,但肯定的是,打小的记忆与吃相关的居多。老妈指天发誓说我小时候虽然没享受过燕窝鱼翅河豚,但她绝没虐待过我饿过我,并有我小时照片为证,说,中日建交后照相馆的师傅总想把我的照片放大了放在门口橱窗里,可以做广告说,看,日本小相扑明星都来这儿照过相。 小时候的我是人馋志短的,也还没听说过“宁死不吃嗟来之食”。就象现在我会为每月领那张工资单起早贪黑一样,童年的我念书做家务都是为了好吃的。可悲的是,那些所谓好吃的东西不过是一小碟炸虾片,一块巧克力,三分钱的糖米花,五分钱的小豆冰棍,现在回想起来,常有一种如同被人用五美元占有了贞操的屈辱感。 小学时,老爸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套花花绿绿的英语教材,让我和老姐学英文,说,以后如果能用英文向他提要求,他一定满足。老姐很认真地一页页学下去,我很快的记住了cake, apple, banana, orange等一大串实用单词,在老爸面前鹦鹉般狂叫。老爸食言,我忿忿然再不肯学英文。 老爸其实是个童心未泯的大小孩,常会象逗狗一样拿出一小块散装巧克力,在我面前得意地晃一下。那时的散装巧克力做的象块小砖头,硬度也和砖头差不多,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泛白的粉,象大连表姨的脸。我会竭尽全力软硬兼施地把那块巧克力搞到手,冒着崩坏牙的危险,咬下一口,含在嘴里,半天不化。我知道老爸不会只买一块散装巧克力,见石念山,一边消灭着老爸给的散兵,一边思索着剩下的大部队被老爸藏到了哪里,然后开始有的放矢地翻箱倒柜。老爸很乐得和我玩这类游戏,直到我上大学回家,还曾在洗衣机的甩干筒里找到他藏的小零食。常常觉得后来做实验时让我受益非浅的观察能力就是在家经年累月四处打食儿培养出来的。 从小没出过远门,我的地理知识贫乏得可怜,四川和云南对我来说没区别,反正都是很远的地方。然而,每每有亲戚出差或远方的亲友来访,我一定很积极地询问是从哪里来的。老爸老妈不解我为何对此如何关心。其实区别大了。天津会有纸筒里装的彩色朱古力豆,上海会有珍味烤鱼片,德州会有扒鸡,青岛有晒干的海货,济南有种薄脆的酥饼,成都老爸的朋友会带来一种叫缠丝兔的美味,广州更是美味的天堂,就连老爸从广州回来时飞机上发的一盒广式小点心在我看来都是“此物只应天上有”的。依靠这种动力,我的地理勉强维持了及格的水平。中学地理结业考试时,填空填到“京广线”,一滴哈啦子落到了油印的糙纸试卷上,连忙伸手去擦,把油墨未干的试卷涂抹得一片狼藉。 馋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和对自然的爱好,大院里的植物我几乎都能认出来,还常知道哪种好吃,哪种能吃,哪种是中药,哪种有毒,更不乏有过神农尝百草的舍身行为;后来见过我吃自助餐的人都相信我是铜肠铁腹百毒不侵的。最常摘的有榆钱儿,槐花儿,桑椹儿,枸杞,金银花,马齿苋,苋菜,还有被我们叫做“老头儿喝酒”的地黄,拔下毛茸茸的花,吸花根处一点点的蜜。初中参加学校的“百种植物识别竞赛”时,为证实对一个样本的猜测,试图品尝;监考的生物老师带着“可怜的弱智孩子,见什么都往嘴里放”的慈悲表情阻止了我。后来发现这个弱智孩子得了遥遥领先的第一。 在“馋”这种原始又致命的诱惑之下,我做过很多自绝于人民的行为,好在人民的代表老爸老妈至今也不知道。那时住一楼的人家都有个竹杆围着的院子,种些花花草草的,也有几家种了草莓,碧绿的叶子仆伏在地上,蔓延到院边,含羞地掩着下面亮红的心形果实。于是约了个小朋友,称傍晚天色渐暗,把院边一臂之内伸手可及的草莓收获了个精光。绝对不是因为什么生活空虚寻找刺激或初谙世事时的叛逆,就是馋了想吃当时不易买到的草莓。那个小朋友的父母总是无条件批准她和我一起出去玩,说我成绩比她好,是好学生,希望我能影响她。这是题外话了。 曾有两年,附近的农民会抓了田里的青蛙来卖,不贵,剥了皮后白净地成串挂着,看了总隐隐地觉得象串袖珍的人,垂着两条健硕的大腿。多年后看了进城镇压学运时不幸被人焚尸街头的雏兵照片时,忽然间会想起儿时农民卖的青蛙。不知是山野里的青蛙的确味美,还是那时好吃的东西太少了,反正至今还会对记忆中的青蛙味道垂涎三尺。那年夏天,老妈出长差,家里就老爸,老姐,表姐和我。一天晚上老爸买了不少青蛙,睡觉前清洗好,炒了一大盘,说第二天吃。第二天早晨,一盘青蛙变成了半盘。三个小孩都矢口否认与自己有关,指头乱指,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指头乱指,剩下两个小手指头都指着我。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倒是老爸还有点疑惑,因为他知道我向来睡觉如死猪,除非睡觉前西瓜吃得太多被尿憋起来,我半夜是怎么都醒不了的。他哪里想的到,馋是能极大地激发人体潜能的;别说半夜起床了,要是饿我一天再在我眼前放点好吃的,只怕我耳朵都能认字。青蛙案最后因死无对证而成了千古疑案,不过现在对某些无耻同事无可奈何时,常常奇怪怎么不能象小时候那样气定神仪地耍无赖。后来田里的青蛙越来越多少,农药越来越多,不知哪个是因,哪个是果。现在很多中式自助餐都会有牛蛙腿,味如嚼蜡。青蛙永远成了锁进记忆里的佳肴。 真正让我为自己的人馋志短而羞愧终生的大约是小黑和小黄的命运。一年春天,在中关村农贸市场看到卖小鸡,便欣然捧了两只绒球回家。家里人立即开始管黑的叫小黑,黄的叫小黄,我也只好一肚子委屈地替它们接受了这种毫无想象力的俗名。那叽喳雏鸣的小东西让我怜爱得无以复加,只差抱着它们睡觉;但小黑小黄一天天长大,气温一天天增高,老妈的眉头也一天比一天皱得更紧,虽然小黑小黄已经被我无可奈何地从我房间搬到了凉台。终于在一个周日,老妈宣判了小黑和小黄的死刑,还慷慨陈词列举了一长串罪证,从早上打鸣到制造异味到邻居有可能抱怨,并毫不留情地驳回了我的所有上诉,要求立即执行,死缓都不给,象当时街角布告栏常贴着由刘云峰批准打了大红钩的法院通告。老爸当选刽子手,刑场定在厨房。老爸还是同情我的,但在那个买花椒大料都要购物本儿的物资频乏的年代,我隐约看到了刽子手眼镜后面闪烁的期待。我搂着那时已经不肯让我搂的小黑和小黄流了半天眼泪,乞求它们原谅我带给它们一个如此缤纷又残酷的世界,然后找借口躲出去闲逛了一天,心里无可奈何的怨恨忧伤着。回家是晚饭时分,一进家门,扑鼻而来的香味和饭桌上一大碗红烧鸡块把一肚子的怨恨迅速地和平演变。坐上饭桌,老奸巨猾的老妈老爸一眼看出我强噘着的嘴在偷偷咽口水,便不断地咋叭着嘴评论着童子鸡的香嫩,比美国大兵用女色诱引那些伊拉克的穆斯林囚犯坦白还惨无人道。终于,一双颤抖的小筷子伸向了那个碗……现在想来,我这人或许天生是没有骨气的。亏得那时很喜欢去大院儿里荷塘边的“(日含)亭”,本是为纪念那个喜欢“谈骨气”的吴(日含)而建的;我一定气煞了吴老先生的在天之灵。 大学时期的馋是一种还算健康的馋,对“吃”的追求已由原始生理欲望转型为社会生活需要,一是因为周围好玩的人和事多了,吃虽然是人生第一目标,但已经不是人生唯一目标;二是发现原来周围有人比我还馋,尤其是那些外地同学,不能象我经常回家扫荡。其实回家也扫荡不出什么好东西,老妈老爸都忙,速冻饺子和半成品是常事,以致于老姐和我不顾老妈的罢工威胁,一致断言学校食堂的大锅菜都比老妈的饭菜好吃,更别提小炒儿了。 大一时,最热衷的是流窜于北京众高校,以访问高中同学为名,审查各校食堂。大二时,迷上了校门口化学楼对面卖包子混吞的小摊儿。我至今还坚信,那些摊主卖的包子混吞都是加了罂黍壳儿的。那时我们每周二是有机化学实验课,从上午一直到下午四点,个人根据自己实验进况安排午饭时间。每到周一晚上写实验预习报告时,我就开始想,明天中饭是买一碗混吞二两包子呢,还是一碗混吞四两包子,结果画出来的实验装置图上,圆底瓶都带包子褶儿,酒精灯象混吞着了火。到大三,随着手里闲钱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下馆子开始流行起来。等到了大四最后一个学期,毕业一天天逼近,学校周围小馆子的老板老板娘们总是笑容可掬,熄灯前的校园里总有三五成群吃喝归来的同学游荡,扛人的,被扛的,横着走的,倒着走的,喊上铺兄弟的,喊班花系花的,喊上学期没及格那门课的任课老师他母亲的,然后把刚吃完的全吐出来。也曾有几次去麦当劳吃奢侈的套餐。当时大多数同学都已经拿到美国某研究生院的录取通知书,意气风发,豪情万丈。团支书兜里揣了十几张通知书,下巴沾着番茄酱,薯条和吐沫星子齐飞地说,劳动人民要翻身解放了,以后我们可以天天吃吃麦当劳了。 到了美国,我的味蕾无可奈何地经历了乾坤大挪移。坐在麦当劳里就着减肥可乐吞巨无霸时,我常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要开一家专卖清粥小菜大饼油条的连锁店。那是个打电话回国要八毛一分钟的年代,中国杂货店的怪味儿比现在大十倍,存货比现在少十倍,价格比现在贵十倍,还得琢磨提出带我去买菜的男生会不会是色狼,直到后来一个从没带我买过菜的男孩儿成了我那时的男朋友,我叫他胖猴儿。胖猴儿和我口味迥异,但一样的懒和馋,一样的在每月发奖学金后的第一个十天下馆子,第二个十天吃快餐,第三个十天一边吃方便面一边数还有几天才能领下一张工资单。 其实抛开中餐,在美国下馆子并不容易。不同形状的通心粉有不同的名字,一盘兔子都不吃的生菜叶子有十几种沙拉酱选择,比背京广线京包线还复杂。头几个月只能结结巴巴手脚并用地点自己看得懂的东西,怀念着国内下馆子时和几个同学惮去板凳上的死苍蝇坐下和老板娘胡侃的感觉。初到美国的一两年,在吃上不知闹了多少笑话,比如在同学婚礼上把沙拉酱当成法式浓汤盛了满满一小碗,在超市兴奋地对着狗食罐头喊原来美国也有狗肉卖。一次和胖猴儿在佛罗里达的一个挺高级的海鲜馆子,点了一份鱼。在海里扑腾了大半天后,早就饥肠辘辘,点完了菜,我的眼睛就一直聚焦在进进出出的侍者身上,直到看他端着我们的菜走过来。放在面前的是一个晶莹如玉的硕大白瓷盘作底,上面有一个直径不小但全是沿儿的盘子,盘子中间碗口大的凹处是一层撒满了新鲜Parsley的乳色酱汁,边上还有一朵粉色兰花,一眼望去,却没有鱼的影子。我疑惑地问侍者,“鱼在哪儿?”,侍者礼貌地指一指盘子里的乳色酱汁,说,“下面”。我吃鱼心切,想也没想,把上面的盘子端起来,满面疑云地歪头往盘子底下看去。胖猴儿想宣称不认识我已经太晚,只有苦笑着对侍者说,“她总是这么幽默”。侍者那天对我敬仰得五体投地,对胖猴儿不住地说,“你面前的这位女士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幽默感的人,你有她的陪伴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胖猴儿说他看出那侍者对他嫉妒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立时就横刀夺爱。出了门我对胖猴儿得意的说,“那侍者一定是在我点菜时就惊艳于我的美色,给了我一片最小最薄的鱼,浇了最多的汁,以暗示我有沉鱼之姿。我要是点了鸡或鸭,那鸡或鸭一定是毛也不拔放在地上,以示落雁。附近有麦当劳吗?我还饿。” 自助餐是到美国以后才接触到的。起初有点惊讶,觉得美国也有大跃进,明明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却要搞这种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的东西。当学生时,吃自助餐象给手机充电一样,吃一顿能管好几天,唯一的区别是手机电池充满电后能自动停止,我不行。有两回,吃完饭和同学几个仰面朝天在客厅地毯上发誓说,“再不能这么吃了,伤身体”。下回去,仍是记吃不记打。最常光顾的一个自助餐厅开门不到半年就倒闭关门了,我内疚了很久,总觉得跟自己有点关系。 前不久有一天,老公幸灾乐祸一脸贼笑地告诉我,他一个哥们儿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女朋友牢牢看死,还威胁他哥们儿说,“要是你敢甩了我跑,我就去死,我死法儿都想好了”。我很镇静很深情地看着老 公的眼睛,说,“你要是甩了我,我死法也想好了”。老公被我脸上圣女贞德一般的表情所震撼,三分紧张七分敬畏地问,“怎么个死法?”我斩钉截铁,字字千金,铮铮有声:“吃buffet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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