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哲学因为他读起来很枯燥,悟起来又模宁两可.贫。在形而上学方面我喜欢诗,在感性体验方面我读小说。最近读了捷克作家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发现,小说可以像诗一样形而上学,哲学也可以像小说那样读起来感性。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已经背离了小说的传统定义,他给读者一种思索的快感。
非如此不可
米兰·昆德拉在书的开始就提出了一个贯穿全文的哲学思想:人生的实质是很轻的,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个神秘的“众劫回归”观: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从反面说“永劫回归”的幻念表明,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中又反复提到贝多芬的四重奏曲“非如此不可!”:一个叫德门伯斯彻的人欠了贝多芬五十个弗罗林金币。我们这位作曲家长期来手头拮据,那天他提起这笔帐,德门伯斯彻伤感地叹了口气说;“非如此不可吗?”贝多芬开怀大笑道:“非如此不可!”并且草草记下了这些词与它们的音调。一年以后,这一音乐动机在他第135曲重现了。那时候,贝多芬已经忘记了德氏的钱,“非如此不可”取得了较之从前庄严得多的情调,象是从命运的喉头直接吐出来的指令。
贝多芬“难下的决心”也可以解释为“沉重的”或“有分量的决心”。这种有分量的决心与他的“命运”交响乐曲主题是一致的(“非如此不可!”);必然,沉重,价值,这三个概念连接在一起。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为一种积极的东西。惟有少数有大使命感的人才有的东西,相信自己的生命与种族、历史、宇宙整体有着内在的联系。
地球上人类的生存,人类中每一个体的生存,本身即是一个偶然,而在这偶然的生存中,又是种种偶然的机遇决定了人的命运。芸芸众生不过是被环境、生存、欲念、利益等等一时的因素而支配做出人生的抉择。人类的大多数凡夫俗子的人生实质是很轻很轻的。
人生抉择往往把我们折磨得要死要活,一个有思想的人还喜欢解剖事物的表层,要看看里面隐藏着什么。会去探询如果抛弃了他原先视为使命的“非如此不可”东西时,他的生活里还将留下一些什么。倘若我们想到所有这些抉择都将随我们的生命一同永远消逝,不留下任何痕迹,就会觉得不值得如此认真地对待它们了。
然而,一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人生,一个很轻很轻的人生,却可能比一个责任重大、充满痛苦抉择的人生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媚俗
“媚俗”这个词如今到处都可看到,属于一种贬义词,常常被用来指哗众取宠的庸俗风格。说得明白些,媚俗就是迎合公众的趣味,煞有介事地把某种公认的价值奉为人生寄托。
但在这里,我看到“媚俗”显然比平庸世俗要高尚一些。我去查它的真实含意时看到,
刘擎 在《世纪中国》中将kitsch”一词译作“悲情主义”。 他说,媚俗是对西语“kitsch”一词的中译,其词源来自19世纪的德国,原意是指用扇情手法表达模式化的思想与感情,以激发大众的共鸣。kitsch译作“悲情主义” 或许有失全面,但却突出了其重要的内涵。作为kitsch的悲情主义永远在预谋一个高潮的来临,一种“sentimental indulgence”,或悲痛与伤怀,或激昂与愤满,或欢欣与狂喜……。却唯独没有反讽与谐谑(irony)。因为任何讽喻叙事都会干扰“唯美”与“崇高”的冲动,使预谋的高潮令人扫兴地落入“日常性”的非纯粹世界。这个解释又太不容易懂。
昆德拉在采访时解释过这个社会学中“媚俗”定义。kitsch远不只是一种艺术风格,而是由某种世界观所支撑的美学,“几乎是一种哲学”。这种哲学干净地“过滤”掉生活实践中那些偶然、暧昧和悖论等丰富的非确定性因素,从而得以在道德上抵达无可置疑的唯美。
同时昆德拉也意识道,“kitsch” 无可逃离人类境遇,“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必须接受它并与之共存。任何人只要顾忌到环境就不免媚俗。因为媚俗,人们就不能依从本心行事,而是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追求。一旦整体价值与个人价值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就会完全失重,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从此无从判别,甚至形成善恶两极的同位合一。媚俗就这样成了人类一个超政治超时空的无力解决的问题。
譬如,萨宾娜因为痛恨苏军入侵而移居法国,可是,当她在巴黎参加抗议苏军人侵捷克的游行时,她又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游行。她认为,在所有的占领和人侵背后,潜在着更本质更普遍的邪恶,这邪恶的形象就是人们举着拳头,众口一声地喊着同样的口号齐步游行。这是媚俗的典型形象。为了逃避媚俗,萨宾娜背叛了一切公认的价值——家庭、国家乃至爱情,走到了虚空。
生命自是向往崇高,但生活本身就是俗。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非如此不可”不都是轻若鸿毛吗?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爱情
人的一生是由种种偶然的机遇决定的。在爱情方面,托马斯是一个善于欣赏偶然性之魁力的审美高手。他迷恋的是“那个使每个女人做爱时异于他人的百万分之一部分”,说有的选择中他把爱情处于‘非如此不可’的规则之外。
什么是爱?很多人问这个问题 。柏拉图有个著名的假说 “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寻找着那一半”。有一首歌和这个很相近 :“捏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些其实她与他合为一体的距离都太近足以看不到爱。
托马斯以为: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之一。把爱情从愚蠢的性爱中拯救出来,办法之一就是在我们头脑中设置某种机件,能让我们看见一只燕子也亢奋。 “人的生活就像作曲。各人为美感所导引,把一件件偶发事件转换为音乐动机,然后,这个动机在各人生活的乐曲中取得一个永恒的位置。安娜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自杀,但死和火车站的动机,与爱的诞生有着不可忘怀的联系,并且在她绝望的时刻,以黑色的美诱惑着她。” 忽视机遇,就会“把美在生活中应占的地位给剥夺得干干净净”。 他还说,性亢奋是我们的造物主为了自己取乐而用的一种装置,那么爱就是唯独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能使我们摆脱造物主。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处于“非如此不可”的规则之外。
想象一个的花红草绿,美如天堂的地方 ,一个红玫瑰伴着白雪,就会有花微迷乱,水悠春泛的魅力。爱是在敲打他诗情记忆的大门。如果他的诗情记忆里没有她的位置,她的位置只是在琐碎的地上。爱就是一种意象。他是形而上学出来的。他们诞生于一个情境,一个句子,一张照片,一种想象。直说了,爱是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