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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 2. 《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插了10年有余。一直犹豫着,犹豫着。原因种种,或是因为听说小说晦涩难懂,或是因为有“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老话在作祟。
然而,3周前,突然似想通一般,毅然决然地打开扉页,决心将它啃下来。
读了没几页,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实在有点恼怒自己当初怎么就真的以为这本书是天书了。
不是读中文出身,平时也不通文学理论,严格说来应算是不学无术之人,可是读故事的感觉还是有点。
即使布恩地亚一家六代的名字颠来倒去的循环着,依旧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华丽想象所吸引。梦幻与现实,历史和神话,政治与人性被他神奇却又轻巧地把玩着。说他是超现实也好,魔幻现实也好,加西亚的笔轻若鸿毛地描述生活,描绘欲望,刻画人性,而力透纸背留下的却是一种反思,反思文化、反思社会、反思道德、反思历史、反思思想演化。
所谓的孤独,百年孤独,只不过是一个表相而已。孤独不是因为孤独而孤独的。个人的孤独,家族的孤独,城镇的孤独,乃至国家的孤独,都有那么一股子凝重在。当最后,马贡多在大风中变成粉尘,倒是有点“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孤寂味。
当作者尽情挥洒他的想象时,我一路跌宕起伏在他营造的气氛中。读来很有回味。
觉得有那么点对不住当初送我这本书的那个男孩,这本好书,我怎么会让它在尘土中蒙了十年?!
楚天 发表评论于
欢迎玄米冒泡。
马尔克斯的笔举重若轻,令人佩服。您推荐的这本书,有空一定找来阅读。谢谢你,:))
玄米 发表评论于
冒个泡。
读百年孤独已经是十八年以前的事了,中文的,书只读了一遍,记忆却是深刻的,记住的不是情节,而是读书时联想出的画面,我好像看到了那个家族代代遗传的那双眼睛,足以见写书人的功力。读了这本书后我理解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个基准,不管是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好或是不好,一定要读出作者是深深爱着自己国家和民族的那颗心。
还有另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也非常好看。
楚天碧霭 发表评论于
呵呵,很大的面子哦,厚厚厚。:-D
小丫头 发表评论于
呵呵...罢了哥哥好坏哦,咦,我面上居然发烫,不好意思...先把脸遮起来.
我来是要亲亲楚天姐姐的.楚天姐姐是世界上最最好的.
罢了 发表评论于
什么时候小丫头成了哲学家了?
小丫头 发表评论于
没有文学城的小丫头很孤独,没有孤独的小丫头很天真,有了孤独的小丫头很想念大家。
哈哈。。。小丫头回来了。
大家好!
xiaoxiaozuihao 发表评论于
孤独于男人是养内,于女人是养颜。没有孤独的男人无内功,没有孤独的女人无美貌。
清静莲花 发表评论于
前两天看了CCTV到多伦多演出的同一首歌,多少带给我们一点过春节的味道。好多个歌星都来了,有刘欢、韦唯、李谷一、谭咏麟、苏芮、张明敏、张帝等等。但最让我动情的是李宗盛唱他自己的歌“爱的代价”,刚听了两句,不争气的眼泪忍不住哗哗地就流下来了,也不管旁边有几个小孩和相熟朋友。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像朵永远不调零的花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
看世事无常
看沧桑变化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
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
也曾黯然心碎
这是爱的代价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
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
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
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仍在我心中
虽然已没有他
爱是什么,罢了兄一定比我懂得的多,就连我这个愚陋的人也为爱伤心流泪、黯然心碎,也明白你为什么说:“最大的遗憾是我带不走的只有爱”。
唯有孤独是我永远的朋友,在孤独中我开始认识自己,学会了和自己的心谈话,学会了聆听,听音乐、听歌、听诗、听画、听佛说法、听圣人讲道。。。有一天突然发现,孤独的时候原来是自己的心最快乐的时候。也盼望有一天能有个人和我一起分享这样的孤独,人生得一知己足已,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楚天推荐的这本书我一定会看的,看了之后有什么想法再告诉你们吧。
楚天碧霭 发表评论于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气质。
即便从蛮荒一路走来,人类的进化和发展都无法将孤独驱走。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所以我们注定孤独。
人的思维萌生、看法形成、观念定型,一切的始和终只有自己才能完成。没有旁观者,没有提醒者,凭着每个人的感悟能力,我们一个个从那远处的黑暗中踽踽而来。
于是,我们每个人享受孤独,我们因为它而渴望外界的拥抱,也因为它而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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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好好思索过人的终极归宿。而我却相信孤独并不妨碍人的灵魂拥抱永恒。因为,孤独也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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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是个极美的概念。用这两个字便让人对那边的世界充满敬畏:那个我们现时无法想象的空间。于是,因为它的存在,人生的尽头有了另一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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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不去想所谓的前世今生,所谓的Deja Vu,是孤独的灵魂串门的反射呢。
呵呵,越说越玄,这个我不擅长啦。
打住。
罢了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的推荐,一定会去读一读这本书。
孤独是一种伟大的感受,只有心灵和头脑丰富的人才能享受孤独的感觉。它绝对是一种阳春白雪般的感受。我想人最孤独的时候莫过于来到和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时会更甚一点。来到世界是我们的智力不足以去了解和感受孤独,但我们面对死亡离开这个世界时我们是孤独的。我们的内心充满了对亲人们的不舍和对那个未知世界的恐惧。我想没有人想死,即使想去天堂的人,也是希望能活着走进去。
我认为死在美国的人会少一些恐惧,也许是因为这儿大多数的人都有宗教信仰,或是因为他们与生俱来的乐观性格。因此,死亡也变得不凄惨了,死亡也成了诗,是生命化入永恒的延续。看看那些公园般的墓地,处处树木幽深,花草葳蕤,一座座坟墓都是优美的艺术品。死亡虽然不再使我们孤独了,但遗憾还是有的,最大的遗憾是“我带不走的只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