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记忆之(七)苍山暮雪只影去素手灵心乘风来

明月清凉地,佳茗在握时。   淡淡微风起,停杯欲语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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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飞狐”是拜一个小伙伴儿所赐。
  他原来住我楼下,后来调了房子,改成我家隔壁,不过是隔了楼道的隔壁。其实隔的更远了,害的我们只好爬阳台才近点儿。为了这事儿他妈找了我妈好几回,老说我把他们家孩子带坏了。不过他确实挺胆儿小,干点儿出格儿的事基本上是我教的,他妈也没冤枉我。
  认识他的时候,我也刚刚搬到那里,环境和人都陌生的很,只是我比较不怕生,又皮惯了在家里待不住,就天天往楼下跑,似乎那里有无穷的乐趣。现在想来其实并没有什么,不过是一个花园几棵树、一条水泥路几块泥巴地和一条沟几座小桥而已。但那时侯感觉不同,很不同。
  下楼的时候,经常看到他家的门开着,只关了纱门——那时改革开放还没多久,人心和治安都还好,现在自然没有人敢了——他总是坐在门里的桌子旁看我跑下去,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位置和姿势。我至今还记得那张桌子,上面放一快玻璃,下面是张国画的挂历纸,那是那个时代普遍的装备,和用细绳系着盖儿的茶杯一样。我和一帮孩子玩闹的时候,偶尔抬头,也能见到他在阳台上向我们的方向看。我招手,叫他下来,他只是腼腆的笑笑,却又不走开,还是继续看。
  后来有次天黑了回家,他已经在楼道里站着,我看到他的时候,只是个隐约的影子,我停下脚步,等他说话,他却不说,终于我憋不住,问他:你叫什么啊?他怯生生的回答:我叫小白。我笑话他:你还是叫大黑吧,我只能看到你黑糊糊的。后来我就叫他大黑,一直叫到他上大学,才不好意思再叫改了口。他这两个名字都好,一个是小白兔,一个是大黑狗,都是可爱的宠物,不过那时候取笑的意思更多些罢了。他则叫我×皮,取我小名的第一个字加个尾音。
  我们一起做过很多事,也挨过不少骂。自然我被骂的比较多,因为出主意的总是我,他多半是跟着跑,属于从犯。
  因为受我影响,他也开始看武侠。有天他拿来五块钱——那个年代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我一个月的零花才一块——说:我看到书店里有一套“飞狐外传”和一套“云海玉弓缘”,买哪个啊?我说租了看就好了,干吗买?他说就想买。说实话我也犯嘀咕,梁羽生那时侯还没臭了街,还只是他的几本不错的书,如“七剑下天山”、“冰川天女传”什么的,所以也还很有诱惑力。后来想想,“飞狐”是“雪山飞狐”的前传,还是它得了。
  后来也不知道我的选择对不对,因为“云海”是老梁写的比较好的,应该算他的最好作品之一吧,金世遗历胜男是梁老先生能感动我的为数不多的故事之一。而“飞狐”在金庸里并不算出色。不过并没有后悔,没看过的金庸,总是忍不住要看的。

  小白和我邻居了很多年,直到后来上了大学。他比我大一岁,学习也比我好,人长的白白净净,笑起来还有俩酒窝,最要命的是,他走路还扭屁股,被我从小笑到大,他这毛病也没改了。
  我们一起干过的事儿不计其数,比较有趣的是一次一起摸进了一个大院,想看看有没有废铜烂铁可以拿出去卖钱。我们已经被买书和嘴馋掏空了零花钱,又不敢和家里要,只好自力更生。那时候铜很值钱,于是就成了我们的首选,基本上满足了我们精神物质两方面的需求。(后来大了以后我经常和朋友开玩笑,和我一样大的,应该我是最早进行投机倒把等商品经济活动的。)不过找新的原料产地,也是要有一定功夫的,往往并不容易。那次就是为了这个目的,看着那院子挺大,估计应该有人扔些废铜烂铁什么的。结果判断严重失误,一进去就听有人大喝一声:干什么的!——我们进的是局子!——那也是我第一次被抓进公安局。估计也是同龄里最早的了。
  当然后来有惊无险,人家也没想怎么的我们——就俩小屁孩儿,逗逗就算了。可是我们那时侯不明白啊,小脑瓜里还真琢磨了不少可能性,我装出一副很无辜又很害怕的样子,低了脑袋,特乖巧的认错,其实心里早打了主意:只要您不告诉我老爸,让我怎么样都成啊!装孙子咱也认了。您那么大个子总不能打我这小孩子吧!
  小白一看我那么老实芭蕉怕的要死的样子,一下子就慌了神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害的人家把能找的吃的全找出来哄他,可还是招来了领导,被狠骂了一通,说他不好好干活儿还欺负孩子。估计那哥们儿自己觉得冤出水儿来还没办法辩解。也真亏了他这一哭,不然可能那帮人还得逗我们一阵子。要是晚点儿再放我们,回家也得挨骂。
  后来小白上了大学,常常给我写信说他的情况。有次长跑比赛跑了第一,就说多亏了小时候和我一起偷东西被人追练出来了。害我女朋友说了我好几回,我再怎么说我是盗亦有道她也不信,特没面子。后来他得了奖学金说有机会请我吃饭还说我们以后不用再偷废铜烂铁解馋了,又被我女朋友看到笑话了我很久,我鼻子都气歪了也没办法,就骂他破坏我家庭幸福。他很快回信,里面只有三个字:对不起!落款却改了一贯的小白,写了大黑。
  很是奇怪,后来就再见不到他。本来我们的假期时间都差不多,住的又近,应该有很多机会见面的。每次都是从他妈妈口里知道他的消息,又热情的叫我到他家玩儿,我却从没去过。他也再没找过我。我们就那么隔着一堵墙,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一直没有见面。
  有次匆匆忙忙从家里出来,去参加一个饭局,正想着晚上怎么应付赖酒和第二天的工作,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外号,抬头一看,原来是他。我也是一声“大黑”脱口而出,他又是腼腆的笑笑,说好久不见。虽然很多年不见,他却还是老样子,圆圆白白的脸,并没有因为他练长跑而晒黑,虽然穿着牛仔裤,人也壮实了些,还是脱不了秀气。我们简单说了几句就道了别,似乎并没有什么久别重逢的惊喜,仿佛昨天刚刚见过面,又仿佛是很普通的朋友遇到了随便打个招呼。
  从那以后我们再没见过。我对他的印象也就停留在了那个傍晚,他微微笑着看我,晚霞洒在他身上,映的脸上也有了红晕。他叫我名字的时候,也和多年前没什么两样,仿佛岁月从来没有从我们的身边走过。
  后来遇到他妈妈,她总是说你认识好女孩儿吧,给他介绍的他没一个看上的。我也总是回答好啊好啊,却从来没有真正实施过。上次回去老房子,又遇到她,说起他的情况,他还是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我只好劝她事业第一,虽然知道她也不会信,但听了总归有些安慰的吧。
  有些事,还是不说明白的好。

  说起来,“飞狐”不够过瘾。除了与毒有关的部分略具风采以外,基本上是比较传统的除暴安良的路子,情节安排也是僵化的很,少有出奇出采的地方,能让人拍案叫绝的,基本上没有,所以,看的时候,自然嫌不够来劲儿。似乎多年以后想起来,还能让我会心一笑的,只有程灵素笑话胡斐听英雄事下酒那段儿了。
  在金庸里,“飞狐”只能排在后面,甚至在“侠客行”、“连城决”之后。
  胡斐的形象,塑造的比较僵化,也许是概念先行的原因吧。金庸太想寄托点什么了,反而不够自然。有意为之,反落下乘,看来那时侯金庸还没有悟到“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袁紫衣,是金庸笔下少有的失败的女子形象,虽然金庸花了不少笔墨,但是总觉得立不起来,比较平面,和胡斐类似。
  不过,“飞狐”里的赵半山倒是有了味道,成了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比“书剑”里强的多。

  喜欢“飞狐”,只因为程灵素。
  金庸女子中,好的不计其数,自己喜欢的,只有寥寥数人。一个少年黄蓉,一个郭襄,一个程灵素。再加个小黄蓉非非吧。但论真正打动了内心柔弱处的,还是程灵素。
  对黄蓉,象“靖哥哥”一般的喜爱,既象儿时玩伴,又象青梅竹马的情侣,是自己难忘年少情怀使然;对郭襄,朋友角度的欣赏成分居多,虽然还没长大,那样的女子,可惺惺相惜把酒言欢却不可贪欢动情使之伤心;对程灵素,却是象父亲对女儿般的疼爱,只希望她能健健康康好好的活着,能让我知道她还好她还在,别无他求——似乎,再要有要求的话,就都是奢求了,命运有时候,真的是不公。她总是让我想起郑智化的那句歌词:为什么这世界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
  金庸女主角里,相貌最不济的,一定是她,然而脑海总会有她的影子,总有她温婉微笑的样子。总觉得她一直在晚风里,衣衫单薄娉婷如竹,捧一个小小花盆,里面一棵小小植物,瘦瘦小小的身子,仿佛会被吹的飘起来,瑟瑟的要发抖的样子,让你忍不住想拥了她,给她安全,给她温暖,让她可以在你的怀里安眠。那时候常常想,如果遇到这样的女孩子,一定要好好待她,不让她再受半点委屈。
  自从有了程灵素,就颇喜欢了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看到那样类型的,总会想到,她们是不是也有难言的身世,是不是也有那样一颗玲珑剔透的心。想想自己也是有些发痴,这样的胡思乱想,竟有些“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味道了。
  其实已经猜到了她会死去,却又不愿意看到真的那样,就不肯翻书,却又忍不住想看到结局,总有一丝的期盼,希望金庸能动了恻隐之心网开一面给程灵素一条生路,也为她设计了无数的可能,如抓个人来替她吸毒、如红花会群豪路过、如天可怜见有了峰回路转等等,可惜直到最后所有的希望破灭,金庸终于还是没有心软。在后记里说了几种英雄不为所动的条件,也许应该给金庸加上“不为自己的好恶所动”、“不为读者的希望所动”吧。
  只是可怜了程灵素原本羸弱又刚强的生命。
  只是可怜,到了最后,在爱人的心里,她也还只是个二妹。

  书中有段山歌,是金庸特别强调的,记在这里,算是纪念。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还有段偈子,在“倚天”里也有过,看来是金庸喜欢的,也记在这里。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雪山飞狐”写的挺象话剧,改编一下应该就可以在舞台上演的,不知道有没有人试过。这本先在一本小杂志看的缩写,似乎是“故事会”,还给加了个结局,说的是岩石掉落,两人招数无用,施展“壁虎游墙功”滑下,误会冰释化敌为友,大圆满结局。后来看了原书,也没觉得加的结局有什么不好。
  “雪山飞狐”写的很好,情节紧张,结构巧妙,节奏紧凑,转合自然,一张一弛,进退自如,没有多余的赘肉,也没有多余的枝节,应该是金庸实验结构的例子。批评金庸不懂结构不懂节奏的人,可以休矣。
  可惜的是,毕竟太短,刚吊起了劲头,瘾还没过足,就没了下文,仿佛话剧的一场,当你还翘首以盼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落幕,令你意犹未尽却无可奈何。
  看金庸小说,最恨其短,唯盼其长,每到结尾,总有不想看到结局,不希望故事结束的感觉,至今记得每每翻看还有多少页,踌躇难进,慨叹“又要完了啊,怎么不多写点儿啊”的心情。
  “雪山飞狐”结构情节好,人物却一般,说有,也只一个胡一刀,只是毕竟不够丰满,侠义一面可见,却没有来得及拓展内心,一憾。
  
  没写多少关于“飞狐”的内容,一个是书一般,僵硬了些,不够行云流水。一个是自己的感觉不多,多的是关于程灵素的,可惜也写不出多少。原因倒是简单,本来以前写过一篇关于程灵素的东西,只是早已经不知所终,自己也记不清楚写过些什么。那时候还年轻,感情充沛,应该比现在的好些吧。文字的东西,写过了,感觉挥发过了,再写,味道自然衰减,和恋爱一样规律。
  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网上叫程灵素的女孩儿,往往都是才女。真实样貌如何,并不知道,但往往有些自恋,只是一般都有自恋的本钱。

  本文的题目,上半句取自那首著名的“雁丘”,“神雕”中用过,我稍加修改,下半句套了程灵素的名字,又套了“雪山飞狐”中金庸编的那句顺口溜,当时觉得有趣,印象比较深,至今还记得,希望没记错,就不去查证了。话是讽刺天龙派的,出自胡斐口中:“天龙诸公,驾临辽东。来时乘马,归时御风”。用御风要比乘风好些,但御风自然是魂魄,然而在我心中,是不情愿她死去的,就用了乘风,还好句子中都有,也不算离谱。程灵素在书中没能和胡斐相守,在这里我把他们编排在一起,想必他们也不会太怪罪我吧。

  “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书里程灵素笑话胡斐,说道古人看汉书下酒,而胡斐听英雄事以英雄肝胆下酒。我辈有幸,生于金庸之后,得以金庸下酒。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寻访那些心底的往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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