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经文解析(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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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经文解析(15)-8

在基督里合一:我们有宝贝放在瓦器里(十五) -- 希伯来书第八章经文解析

经文解析的修订是在圣灵的光照带领下。一切感谢赞美荣耀归给主!

基督的超越:四、新约的功效比旧约更美(8:1-10:39)

一.有更美的中保(8:1-13)

(一).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真圣所供职的大祭司(8:1-2)

(二).旧约祭司所供奉的事乃是天上事的影像(8:3-5)

(三).耶稣基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8:6)

(四).旧约之不及新约(8:7-9)

(五).新约之优于旧约(8:10-13)

I. 在新约下,神要将他的律法写在人的心上(8:10)

II. 在新约下,神要使人与他有更亲密的关系(8:10下)

III.在新约下,神要使人更认识他(8:11)

IV.在新约下,神要彻底解决人罪的问题(8:12-13)

四、新约的功效比旧约更美(8:1-10:39)

上文已经证明新约的大祭司比旧约更美,因新约的祭司,乃是神起誓所立,照更美之等次为大祭司,并且这大祭司本身是圣洁完全的。在这一段中,圣经则更进一步证明,新约的功效如何比旧约更为实际,不是只有外表和虚名,乃是能发生真正效力,把人真正引到神面前。按本段所论新约之功效较旧约更美可从三方面看出:

一.有更美的中保(8:1-13)

本章之主要论题是要证明新约比旧约更美,并已取代旧约;而耶稣基督,就是这更美之新约的中保。可分五点讨论:

(一).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真圣所供职的大祭司(8:1-2)

在这两节中,告诉我们应知道的三件事:

【来八1】「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文意批注)

A.我们应当知道甚么事是第一要紧的

著书的神仆特别提醒信徒们,在他以上所讲论的事中,应当知道甚么是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已经有一位如上文所讲的,圣洁、无邪、高过诸天、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凭神起誓而立的一位完全的大祭司--基督。这句话证明上文所有的讲论,目的都不过是要使信徒认识耶稣基督乃是他们第一需要和第一紧要的。所有见证基督的人,不论他引证甚么历史人物或其它事情,都应当像本书的著者一样,要使人认识基督为一切人物事迹中之第一,又对人有第一紧要的关系,以此为目的才是神所喜悦的见证人。

注意,这里不是说第一要紧的是「我们有这样的圣所」或「我们有这样的律法」;乃是说「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在旧约,律法和圣所是第一要紧的,但新约第一要紧的乃是大祭司--j基督本身。有了这样一位完全的大祭司,那更美的律法和圣所才对我们有益。我们第一先认识了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有了这样一位大祭司,然后他把更美的「律法」写在我们心版上,并带我们进入那更美的圣所。

B.我们应当知道,这样的大祭司是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

按旧约的祭司,不论是在院子圣所或至圣所供职的时候,都是站著的,在整个会幕中没有任何一张椅子,可让祭司坐下休息,所有的祭司都必须站著事奉神。但我们这位在天上真帐幕供职的大祭司,却是已经坐在至大者宝座右边的。因为那些在旧约帐幕里供职的大祭司所献的祭,都只有暂时和表面的功效,必须继续地献上,他们所供奉的事,也都不完全;但我们这位新约的大祭司,「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并且「成全到永远」,所以他坐在那至大者右边,因他只一次就把赎罪的事做完了。

本书的(1:5)已有论及基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参来1:5注解),他这样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也是表现他在十字架上所得到的绝对胜利,已经完全打败魔鬼,而可以坐下安息了。这不但是他本身的荣耀,也是那位「天上至大者」的神之荣耀,又是所有以他为「大祭司」之人的安慰和保障。

C.我们应当知道,这样的大祭司是在天上的圣所供职的

【来八2】「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文意批注)

本节说明旧约照神的吩咐所立起的帐幕,不过是天上真帐幕的豫表。地上的帐幕是属物质的,暂时的,常常搬迁更移的,但天上的帐幕是属灵界的,是我们永久的家乡,永不朽坏的住处;地上的帐幕是人所支的,由软弱的人,按软弱的条例「作执事」,但天上的真帐幕乃是主所支的,由那胜过掌死权之魔鬼的基督作「执事」;地上的帐幕有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但天上的真帐幕没有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隔开,因基督已经开通了至圣所的路,使我们可以坦然地进到神面前。他自己也就是「帐幕」,我们在他里面居住与他合而为一(约17:21)。他也住在我们里面,因我们也是神的殿(林前3:16-17;林后6:16))。

他虽然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右边,已经一次完成赎罪的工夫,已经击败仇敌,等候仇敌作他的脚凳,但他仍然在天上的真帐幕里作执事,接纳那些信靠他的人的祷告,并为他们祈求(7:25)。

(二).旧约祭司所供奉的事乃是天上事的影像(8:3-5)

上文既说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真帐幕供职的大祭司,这样,那些希伯来信徒不免会发生疑问:凡大祭司既都是为献礼物和献祭而设立的,这位在天上的大祭司怎能无所献?在此著者进一步解明,这位大祭司并非无所献,不过不像旧约大祭司所献的。反之,那些旧约大祭司所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豫表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要作的而已。在此约分四点讨论:

A.基督也像地上的大祭司一样有所献上的:

【来八3】「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

(文意批注)

本节未说出这位大祭司所献上的是甚么,但按(7:27)可知他是自己献上,一次成全了赎罪的事。但这里未提他所献的,是因为这里只注意论及基督也像那些地上的祭司一样有所献上,并非无所献上这一点。著者料想受书的希伯来人或会怀疑基督何以未如地上的大祭司有所献上,所以在此特表示著者同意「凡大祭司必须有所献」,所以基督也必须有所献;不过基督虽然也必须有所献,却未必像那些用牛羊为祭的大祭司所献的一样罢了。在下文第9章和10章中就详细讨论他所献的是甚么。

使徒保罗劝勉罗马信徒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因为我们这些在新约下,以基督为我们大祭司的人,也都成为了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所以我们也应当有所献上;并且我们所献上的,也不是牛羊,乃是应把自己当作活祭献上,且不是为赎罪而献,而因是「理所当然」,是神所喜悦的,是他神的「慈悲」所感动的缘故。

B.基督不是在地上为大祭司,当然他所献的也不像地上的大祭司:

【来八4】「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

(文意批注)

若基督是在地上为祭司,就不能作大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而且照律法言,基督既不属利未支派,就「必不得为祭司」。但基督既是「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与地上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不同,当然他所献的,也与地上祭司所献的不同了。既然基督所献的比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所献的更美而完全,这样人们岂可仍拘执于旧观念,以为基督应当像那些人间大祭司那样地献祭?

C.地上祭司所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事的影像:

【来八5】「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 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做各样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

(文意批注)

这节圣经,一方面解明地上祭司所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事的影像,好象一个「图样」,使人易于了解神在以后要显明的真理。神在基督尚未降世为人受死,又复活升天在天上的真帐幕里作我们的大祭司之前,豫先藉摩西设立了属物质的帐幕,和其中所供奉的各种事,教导人知道如何与神交通,事奉神;又借著这些属物质的帐幕中供奉的事所豫表的意义,使人可以明白基督救赎工作的价值,并知道他成为我们天上之大祭司的紧要。所以基督成为我们天上的大祭司,又把自己献上为祭,正是这些地上祭司供奉之事所要表明的真体。这样,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供奉献上的一切事,当然远胜过地上的祭司,而无须依照他们的方式来供职献祭。另一方面这节圣经也说明了这些地上祭司所供奉的事,虽不及天上真帐幕中的大祭司所作的,但并非毫无用处,因它们是神用以作为「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的;不过人们却不可因先看了形像,反而轻忽了真体。

「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蒙神警戒他,说:『你要谨慎,作各样的对象,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下半节引证摩西造会幕时,受神警告他,要照著山上所指示的样式,作各样对象的事为例,以解明地上祭司所供奉之事是天上事的形像。照样,神也在基督尚未在天上作大祭司之前,也在地上使人先有一个「形状和影像」。

(三).耶稣基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8:6)

【来八6】「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文意批注)

A.职任之更美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英文圣经译作「但如今他得了超越的职任」,这句话把耶稣基督与4,5节那些地上的大祭司清楚地分别出来,回到本章第1,2节论他是我们天上的大祭司话题上。既然那些地上祭司所供奉的事,不过是天上祭司的形状和影像,比不上那天上的事,这样,耶稣基督是否已经得了这天上大祭司的职任,一如旧约祭司所豫表的呢?这句话说明了他确已「得了更超越的职任」(本句中的「更美」原文是极优越的意思,与下句中更美之约的更美不同字)。

B.中保之更美

「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正如」把基督得了更美的职任,和他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这件事联系起来。他如何得了更美的大祭司之职任,一如他如何作更美之约的中保。他大祭司之职任「更美」有若干,他为我们作中保之「更美」亦有若干。他配作我们更美的大祭司,因他堪任那更美之约的中保。他作了神人间立约之中保的工作,是与他作更美之大祭司的职任相称的,但那些地上的大祭司,既不配为神人间更美之中保,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更美的大祭司了。

基督如何凭他为人受死赎罪的功劳,作了那用他自己的血所立之新约的中保--更美之约的中保,也如何因他用自己的身体为我们一次献上完成了赎罪的事,就得了更美之大祭司的职任;所以他是我们在天上供职的大祭司,是与人间的祭司迥异的。

「中保」由「中间」及「去」二字合成,就是居间者、中人、调解者的意思。新约共享五次(加3:20;提前2:5;来8:6;9:15;12:24),都是译作中保,按(加3:20)说:「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可见「中保」乃是要在神与人两方面之间作保的。只有基督能在神和人之间作中保,因他不但是神也曾经成为人,又曾经为人受死赎罪;所以他能在神面前为我们的罪作保证,使信他的人可以得着神「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又在我们面前作了神公义的保证,因他既然为我们的罪受了刑罚,神就不能再刑罚那些接受他赎罪功劳的人了(加3:13-14;罗7:6)。本书三次用这个字--「中保」(8:6;9:15;12:24),都是论及他是这更美之新约的保证者,只有在他的血的保证下,我们才可以获得新约中的一切福份。

C.应许之更美

「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这句话是解释上句更美之约所以更美的理由。何以见得这约是更美的呢?因为这约是凭更美之应许而立的。

注意:本节中共三次提及「更美」,显示新约之较旧约更美有三:

这应许所以更美的缘故是:

a. 是应许基督的圣灵的应许 (约 14:15-27; 徒 2:33; 加 3:14, 弗 1:13);

b. 是关于永生的应许 (多 1:2; 来 4:1; 来 9:15; 1Jo 2:25).

不是单靠人自己的力量「守约」,乃是按心灵,靠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和圣灵的能力帮助(来8:10;12:2;加5:25;罗8:16)。

A.有更美的大祭司,

B.有更美的中保,

C.有更美的应许。

(四).旧约之不及新约(8:7-9)

从7节起至13节的话都是继续第6节,证明新约是较旧约更美的。既说基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则这更美之约如何较旧约更美,实不能不加以说明。在此先引证旧约的话,证明旧约不及新约,然后再证明新约之优于旧约。

【来八7】「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

(文意批注)

这里的「前约」就是指旧约,「后约」就是指新约。这节圣经由反面说出旧约是有瑕疵的;若旧约是无缺欠的,何须寻求新约?既须另立新约,就证明旧约有瑕疵了。但注意,所谓旧约有瑕疵的意思,不是指律法本身不完全。律法是旧约的内容,是约言,但整个「约」所包括的,不只是约言本身,也包括立约的双方面。虽然约言本身是完全的,圣洁的,但立约之人有一方不守约言时,对整个「约」来说,就有了瑕疵,就不是成功的。所以旧约所以有瑕疵者,并非神方面的不信实,也不是神的话不完全,乃是因为人方面的软弱,没有遵守所立的约,如下文9节所说的:「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新约却没有这种缺点,因它不再是凭人自己去遵守,乃是凭那住在我们里面,为我们生在律法下,守了全律法的基督。他既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又为我们受了咒诅,就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加3:13),「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使我们只因信,就可以承受新约的福气(加3:14)。

【来八8】「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注:或作“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文意批注)

在此「百姓」是指那些在旧约下未守约的人。「指责」原文有「找到短处」或「亏欠」之意。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这句话就是主既找到那些在前约下的百姓的亏欠,就对他们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参阅英文圣经,中文圣经之小字,及新旧库译本)。

这几节是引自(耶利米书31:31-34),著者如此引证先知的话,乃要证明旧约之缺欠早在未有新约之前已经见到;而新约之设立,亦早在神的计划中,所以神早已藉先知预告古时的以色列人了。

【来八9】「不像我拉著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

(文意批注)

旧约是神与以色列人的祖宗立的,就是出埃及那时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与神立的,所有外邦列国都没有份(诗147:19-20;出19:3-6;申7:6-16),为要使以色列人在列邦中成为神的选民,与万民有分别,神的律法典章条例是特别赐给他们的,是他们特有的「产业」(诗147:19-20;78:5;申33:4),他们又要世世代代遵守安息日,作为神与他们立约的证据(出31:12-17)。所以旧约是特别关系以色列家,对于基督徒并无直接的关系,只有间接的教训。神并未要求基督徒去守旧约,因为旧约不是神与今日信徒立的,我们是在新约下才与神发生关系。(所谓新约,乃是与神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旧约--比较来说是新约,希伯来人的信徒以前在旧约之下,现今因基督的救赎,就在新约之下。凭基督之血在恩典下得救之约,与在律法上靠行为得救之约比较来说,那前约既在前所以就是旧约,那后约既在后而又替代前约就为新约。但就外邦人的基督徒而论,他们未信主之前,根本就完全不认识神,从未与神立过约,他们一得救,就在基督之血所立的约--新约下--他们只在这个约下才与神发生关系,所以在他们是无所谓新约或旧约之比较的,因他们与神只有一个约的关系,在得救以前并无任何约的关系。)所以我们对于旧约中的一切律例礼仪,并无按字句遵守的义务,乃是按灵意接受其中的教训。摩西的律法是律法下的人生活道德的规范,但在新约恩典下的人,乃是以基督和使徒的教训为生活道德的最高标准;而基督和使徒的教训,已包括了一切摩西律法在道德方面的要求,而且范围更广泛更严□而合用,是不限于字句明文的规定的(罗13:8-10;加5:14)。

但神与以色列家另立新约,却不像与他们祖宗所立的旧约那样,只关系雅各布家,乃是关系一切「蒙召的」(9:15),不但关系按肉身是以色列人的人,也关系那些因信心而成为真犹太人的人(罗2:28-29;7:19-20;4:12),使一切在基督里的,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都归于一(加3:28)。

「我拉著他们祖宗手,领他们出埃及」,这句话形容神对以色列人的爱何等亲切,也显出他们辜负神的爱心何等的大。他们敢与神立约,却不能守约,以致神让他们被赶散至列邦。许多时候我们也是只知道立志,却不实行,只□慕高尚的属灵生活,却无法达到这种境界,因我们还不知道怎样享用新约的权利。

(五).新约之优于旧约(8:10-13)

按这几节论及神在新约中的应许优于旧约有四:

I.在新约下,神要将他的律法写在人的心上(8:10)

【来八10】「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文意批注)

旧约的律法是写在石版上,但新约的律法乃是写在人的心版上。在此所谓「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的意思,就是神要使他们能以明了他话语的意义而存记在心里,又使他们爱慕神的话,有能力去实行的意思。如果神的话没有进入一个人的心里,在人心中占有地位,这个人是不可能会真心实行神的话的。因为一个人在未实行神的话之前,必定先受神的话感动,深刻在心中,才会实行。使徒保罗对哥林多的教会说:「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借著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林后3:3)。所以新约律法的优点,就是不限于写在外面的字句,更有神的灵借著真理在人心里所作的感动和引导;使人既然先受了感动,明了其中的正意,又有诚意去实行,就能在实行的时候不觉得负重担,而且存诚实的心去实行。这样神的话就不是只写在书本上的,更是活在人的生活行事上的了。

旧约的律法是在人的外面,把人圈在罪中(加3:23)。新约的律法是在人的里面,使人活出基督来(腓1:21)。在旧约时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拉出来,在新约中神要把埃及从我们心中「拉」出去。

II.在新约下,神要使人与他有更亲密的关系(8:10下)

旧约使以色列人成为神属地的选民,但以耶稣基督为中保的新约,却使蒙救赎的人成为神属天的子民,使人与神有更亲密的属灵关系,不只是一种外表上的关系,更是在生命上、地位上,真正成为神的儿女和百姓。

「我要作他们的神」,这句话已经足够包括一切福乐了。创造万有的神是「他们的神」,还有甚么惧怕不安?「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句话也已经包括人方面一切应尽的本分,一切应有的信靠、顺服、尊崇,倚赖的态度在内。我们既是神的子民,还有甚么理由使我们可以稍微违背或不信赖他的旨意?所以我们应当绝对信任他对我们的每一种安排,顺服他的每一样旨意,在任何环境任何时候中,都要完全尊崇他,荣耀他。

III.在新约下,神要使人更认识他(8:11)

【来八11】「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文意批注)

在此不用各人教导自己乡邻的意思,就是不用像旧约那样,要人将律法逐条教导百姓。按犹太人将各种律例诫命列为六百十三条,这样,即使常常听见律法的教导,也难免有时要请教乡邻弟兄或祭司等。但新约的律法既放在人的心里,以爱为一切行事的总则,又有真理的圣灵,在凡事上教导人明白神的旨意,当然就无须像旧约那样按逐条的律法来明白神的旨意了。事实上,旧约的以色列人,虽然有摩西将神的律法教导他们,并且神为他们显了许多神迹,但他们仍然心中迷糊,不认识神的作为(3:10)。但在新约下的人,借著住在心里圣灵的「教训」(约一2:27),不论是最大的或最小的,都能藉圣灵的帮助而认识神。

IV.在新约下,神要彻底解决人罪的问题(8:12-13)

【来八12】「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文意批注)

新约最大的特点和最大的成功,就是彻底地解决了人的罪的问题。惟有新约的中保--耶稣基督--的血,能彻底赎去人的罪(来9:15),使神宽恕人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不像旧约的祭司,每年献祭无非使人想起罪来(10:3)。注意,本节第二句的「不再记念」,不止是宽恕,而且是永不再想起,完完全全地赦免了的意思。所以在新约下的人所蒙的恩是完全的,下文第9章;10章中继续讲论赎罪的问题。

从10-12节一共三次提到「我要」,这也是新约的优点,这一切恩典都是神自己要给人的,是他自己为人预备了救法,是他自己要将律法放在人的心里,让基督的新生命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主,我们的责任是接受与信从,靠着主,活出基督的生命。

【来八13】「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

(文意批注)

本节可为这一段的小结。回到第6节「更美之约」的题目上,证明新约是较旧约更美,并且神既在先知耶利米时(上面的话引自耶31:31-34),已预言要另立「新约」,就显见是「以前约为旧了」,并且「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著者写信时耶路撒冷尚未被毁,但不过几年,圣城圣殿被毁,整个旧约的制度果然归于「无有」,应验了圣灵感动的这话。(上文本注解已略提及,旧约时代,圣殿是比祭司更重要的,圣殿一被毁,整个制度就废止;但新约最重要的是大祭司本身之完全,既有这样完全升入高天的大祭司,则不论有无可见之圣殿,供奉的事都不会陷于停止。而信徒的身体则成了神的殿。)

「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三16)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六16)

── 参陈终道等的经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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