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正春风得意,经过难以想象的坚苦卓绝的奋斗,我要去美利坚和众国了, 我当时的感觉是从一个放羊娃成为黄皮肤的于连了。那时我个人状态是待价而娶。我觉得我人生的奋斗已经完成了,或接近完成了,下来应该做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了。
虽然我有一口非常结巴的绥德口音英文,但不妨碍我谱写几曲响彻云霄的爱情颂歌。这时候以朗平为首的女排正处于高峰,虽然队员们大都不能细看,连远看都特令人丧气,但我慢慢的对其中一个叫粱艳的产生了一些少年所特有的朦胧感觉。看球赛的时候主要是对其进行各种角度的扫瞄。
那会儿我就特报怨我父母没让我天生有特异功能而对人进行透视。我跟我们一块儿集训的铁哥们儿阐述了我的一些不健康的想法,而屡屡的遭受夥伴们的嘲讽。最让我不可容忍的是:如果打起来,墩子肯定被压成肉饼。
粱的那张笑脸没事儿就在我眼前和脑中晃荡,急,真急人,我家没什么背景,我找不到高枝儿可爬,即使有恐怕还没爬到中间就折了。我找不到一条路可通往粱家的门槛儿,突然间。。。待续,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