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北美唯一让我开心的东西就是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为此我出过一次大车祸,老实了两天,以为自己从此可以断了这个开车的瘾,还专门住在单位附近,可以走着上班不用开车。最近终于没忍住,夏天的阳光和大地气息让我又开始了狂飙的日子。每天下班出去锻炼身体,会锻炼完后再去高速上跑两圈,为的就是那种边听音乐边飞奔的感觉。自己这辆灰不拉几的CORROLLA成了自己的最爱,给她维修从来都是最好的,再贵也不眨眼。这小车好像也跟我心灵相通,只要是维修得当,跑起来非常听话,启动及其快,加速也快,大部分时候可以把其他车压后。雨天跑时,我故意让她在积水的马路上跑,看见白色水花飞溅,车,人,大自然玩在了一起,真好。
我一直琢磨要开车跑遍北美。没想好一个人走好,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好?这年月,志同道合比黄金还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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