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馋猫,早有定论。上中学时钱不多,每隔两三个星期才能跑一趟小卖部,买我最爱吃的巧克力维夫饼干。及至大学,自己有了金融自主权,每月开销中固定有一项零食的支出,且每逢周末便忍不住往市区里有名的小吃店跑。而大学去各地实习,旅游时,更是变本加厉,事先早早就打听好各地的名吃,到了地方,放下行李,便邀三邀四,成群结伙地去尝鲜。甚至有吃完大吐的经历,但仍初衷不改,誓将解馋行动进行到底。
等到了美国,第一次下的当然是中餐馆,可惜味道实在不敢恭维。当时便想:美国吗,中餐当然是没那么原汁原味了,西餐应该会好吃的让人流口水吧,可惜天不从人愿,这么多年过去了,能让我吃完不忘,几月不吃便想的,还是中餐。
曾经第一想念的便是馒头。妈妈曾很奇怪地问:你在中国并不没有天天吃馒头啊?仅仅是一两个星期买次街上的馒头换一次口味而已,为什么到了美国想馒头会想疯了?答案是思乡病重。而且即使是从美国中国城里买来的馒头都不能让我满意,总觉得不够甜,不够白,不够筋道,面发得不够...,总之不够味儿。于是如何蒸出又大又白的馒头便成了我的头等大事,直至科技发达,出现了面包机,我的馒头才终于符合了我的标准。而让我骄傲的是连我父母从国内来,都直夸我的馒头蒸的好,“比国内摊儿上的都强“。
经过多年的锤炼,馒头早已不在我眼里。连北京烤鸭,广东早茶,也经常自己解决,不麻烦餐馆了。现在如果实在想偷懒,下一次馆子,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便是:“这菜,跟我水平差不多“,至于,“这菜,还不如我呢“,是小声说出的。
常言道,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抓住一个人的胃。来美经年,最爱最想的仍然是中国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