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是电话面试我的第一个人,原来是他手下缺了一个人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有幸得到这个机会。他们果然对我印象深刻,是啊,如果不是第一眼被忽略过去,无论是谁,都会有些兴趣了解一个在美国大学拿了化学工程,计算机二个硕士,又在读应用数学学位的女流之辈。
不过尽管如此,也不意味着我能够了解所有他们的产品和流程。果然,很多术语我连听都没听说过。于是,用脚我也能想到,他们一心希望找个有经验的工程师的希望破灭了,但是这是个非常难得的机会,我必须努力推销我自己。于是我决定摊开了来说就算是置于死地而后生吧。“我知道你们的期望。但是我想说明的是,虽然从短期内,我可能不是非常你们想要的人选,但是从长期来说,我要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有优势得多。。。。”撂下电话,我依旧心里惴惴不安,不知道等待我的是祸是福。
不过好歹他们给了我面试的机会,这样一来,我就信心倍增。我相信我可以让人印象深刻,对于任何一种方式的谈话和任何一种人,我都不会怯场。这也是我不喜欢跟人没完没了聊天的原因。偌大一个文学城,这城里城外,凡是有名有姓,我读过一篇二篇他或她的文章的,大致对于其人,我都已经有个了解。
他既然是我可能的未来的老板,自然成了第一个面试我的人。其时,他穿了一件土色的小马衬衫,英俊的面庞因为过于正式的装束反倒显得拘谨。他反复看着我的简历,问了一些问题,为了准备这个面试,我甚至准备了一份slides。半个小时既定的时间过去了,他也问了我一些关于蒙的卡洛模拟的问题,我甚至鼓励他不要=被这个庞大的名字吓住了,他居然有点腼腆得笑了。又最后一眼恋恋不舍地看了一样我的slides另外一个回归模拟的例子几眼。。。。
后来我的老板居然不是他,因为大老板觉得我可以做更加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于是最后我就被派到另外一个老板手下。有意思的是,我只是和他匆匆忙忙说了几句话而已。尽管如此,Jon还是在我第一天到公司的时候,迅速从他的cube里闪出来跟我问好,算是熟人再次相见。我有点可惜没有成为他的部下。
Jon是比较讲究的一类美国人,有无数件小马衬衫,而且是各种各样,颜色不拘。但是每一件似乎都比面试我的时候好看,我才注意到他其实一向注重仪表,一次和他谈话之前,他迅速在嘴里塞了一块薄荷糖,以保持说话时口气清新。他的蓝眼睛尤其好看,澄澈明净,据说是这儿的”King of metrology”。美国人通常都有二个别名或昵称,一个是被频繁使用广为流传的,另外了则是一个家庭的小秘密,比如,Jon告诉我如果他有麻烦了的话,他的父母就会喊他“Michael”—接着他的麻烦就来了。。。他很聪明,不但是度量方面的专家,而且还会编程序,自己写一些codes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我先前并不知道有一个程序是他开发的,简单看了一下结果,觉得有问题,就到处去说,可是听的人大多都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是他写的程序,虽然那是一个非常容易fix的小问题,我也学着和别人一样忽略掉了。
一次我和他提到我有一个六岁的儿子,他颇不服输地说,他有一个13岁的女儿。以此来表示对我说的话的可靠性的质疑。虽然看起来他应该比我小好几岁呢,但是我故意顺着他的话说”Okay, grandpa”,他马上不满“not so old”。。。
他的案头上摆了好几大罐各种坚果类的食物,于是成了食品供应站,大家有事没事就跑到他那里揩油。。。嘴里大叫“my brother”…..作为我的芳邻,有时候跟他能谈上几个钟头,有的时候几天不说话。他是属于有点恃才傲物的一个,短短几个月里,他居然休了三次假。工作对于他的补偿也是丰厚的,在一群”cow boys”中间,他就算我们口中的“小资”吧,开得也是“lexus”.一天,跟在他后面一前一后绝尘而去的时候,突然想到我也该换一辆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