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就是一条虫(3) -- 游泳篇(上)

野草的乐趣就是疯长。而且,杂草丛生的地方才是最自然、最接近本质、最能触摸到心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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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游泳,俺不能不提俺当年的壮举:俺从六岁开始,就跟着一帮毛孩子,时不时地窜到江里去游泳了。后来大了,俺也长学问了,边游俺还边哼:“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俺说了半天,其实还不是就想让各位明白,俺这游泳的基因是没得说。什么,我太太?那也是游个两三千米,气都不带喘的主。

不是说教育得从娃娃抓起?俺硬是没敢耽误,打小就把女儿扔澡盆里泡着。瞧着她那蹬胳膊踢腿的欢快劲,俺就喜不自禁,心想:有门!瞧瞧,这才象俺闺女嘛!这有遗传和没遗传还就是不一样,瞧这水性!

书上看到过,这潜能不用可就过期作废了。这不,俺孩子还没满五岁,俺就带她进了

YMCA的正规游泳班。俺暗地里寻思着,这不出一年还不赶上他爹当年的水准?再过几年还不得很快展露头角哇?说不定,俺也能上奥运会贵宾台上坐一座儿,没准也上电视上露个脸,到那时,俺不也算是一知名美籍华人,为俺的母国争光?俺才不管他升的是哪国国旗呢,只要是俺闺女就成。

 

可是几次训练班下来,俺闺女的潜能竟没有给开发出来。真正是误人子弟呀。末了,她还是把个游泳池当个大澡盆子似地泡着。一松手,还真就“鱼像潜底”了。这事还让俺迷惑了很长时间,瞧她那身材,就是不用手划都应该能往上浮才对。难道阿基米德定律有什么适用条件不成?每逢我冲她嚷嚷的时候,她总说:我就喜欢这么着泡着。看来,这小时候泡澡泡太多了也不行那。

从那以后,俺就再没带过她上过有水的地方。这一晃就是五年,五年哪!奥运会才四年一次呀,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五年哪?要不然毛主席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呢?到不是俺没有恒心,而是俺心脏不太好,实在受不了那个刺激。就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谁要再说俺心不烦,俺非得跟他急。谁让她是俺闺女呢!

redtruck 发表评论于
希望她是一只”丑水鸭”,将来变成一只在水中飞行的"天鹅", I w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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