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言之,工程是受诸如资金、资源、工期等条件限制的一种科学实践,此乃工程实践与理论研究之大异。其实,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实践不但应在以上诸经济条件的边界内进行,还应在环境与生态这些社会条件的边界内进行,这才能达到工程与社会的最大优化。例如对目前中国电力短缺与能源利用的问题,是否利用水电就是最佳的选择呢?例如可否用同样的资金来提高目前的发电效率呢?中国目前发电平均效率约在30%左右,即有2/3的一次能源(例如煤)都浪费掉了。这些浪费掉的能源跑到哪里去了呢?一部分变成费热跑掉了,一部分变成废气跑掉了,跑到大气里成了污染源。国际发达国家的发电效率约在45%左右,显然在我们的发电业里有很大的增效空间。如果用水电的投资来提高发电效率,每提高2个百分点,以同样的一次能源消耗,其多发出来的电可超过怒江水电的总量(约三峡水电的1。1倍),同时还可降低环境污染。此外,中国目前可经济开发的风能资源约为 2.5亿千瓦,为怒江规划装机容量的12倍。目前风电的经济性可以和气电相比。开发风能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要比水电小得多。我们应该看到,即水电为早期能源利用技术,例如美国的水电大多在罗斯福当政时建设,水电的弊病之一是对生态影响较大。风电在技术与经济上的成熟正在使其成为大规模商业应用的新型能源之一。
何祚庥先生与方舟子先生本是科学态度严谨的人,然而他们现在对“敬畏自然”的反对却颇使人费解。何先生提出在自然与人的关系上应“以人为本”。不但有弃自然于不顾的不通情之嫌,且于道理上也不甚通达。社会中,人的利益有呈集团化与群体化的倾向。那么应该以哪个集团哪个群体的利益为本呢?是靠旅游业为生的人还是水坝的既得利益者?是水坝上游的人还是水坝下游的人?是乐于“敬畏自然”的人还是推行“人本主义”的人?是生活在当今社会上的人还是千秋后代人?显然,以不同的人为本就会有不同的结论。所以这个概念是模棱两可的。试想以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来作为决策的根据能说是科学的吗?方舟子先生声称“敬畏自然”就是反科学,更是让人一头雾水。科学规律本身就是来自对自然界的观察与研究(当然这里指的是自然科学),大自然是科学规律的主体,怎么“敬畏自然”反倒成为反科学了呢?有人说汪永晨女士俨然成了大自然的代言人。我倒觉得敢于为大自然代言是一种值得人们肃然起敬的美德。她和不为任何利益而去学术打假的精神就像兄弟与姐妹一样,都是良心的儿女。
原载>(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