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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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游戏

来这里的人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是看客,一类是写客。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大都白天工作,晚上上网。看客多看了几眼结果写的时间就没了,而写客多动了几笔结果看的时间也就没了。但也不能分得绝对,看到激动处忍不住笔伐的看客也常有,写到无奈处不得不罢笔的写客也常见。

写的人骨子里爱文字的比较多,像我就是,算是和文字 间的恋爱游戏吧。《围城》中有一名句:“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其实不然。我经常会有写作冲动,不过单纯的只是想写些身边的琐事,简单而有趣的,每逢自己读起来都会心情舒畅的那种。写东西无非是自己的爱好,是爱好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可以写得好也可以写得不好。就和有的人喜欢唱歌但唱歌走调一样,你不能蛮横无理的不让人家爱唱歌嘛。再者,唱歌再难听也总会有因为爱屋及乌而喜欢听他走调歌声的人。归纳起来,想写就写,想唱则唱,找到自己喜爱的青菜和喜爱自己的萝卜。

我和文字之间的这种恋爱游戏可以追溯到小学。小学时的文风(暂且算有罢)随琼瑶的,读琼瑶大姐的书真是受害匪浅,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这是印象最深的一首,其他还有好多,记得当时有好多笔记本,把所有书中的诗词全都抄了下来,还配上一些江湖十三女侠碧血剑之类的素描想象画,也偶有水彩画。佩服琼大姐五体投地。但自从知道最喜欢的那首诗原来是琼瑶大姐照抄范仲淹他老人家的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琼瑶。拿现在说来就是最早期版的博客,有字有画有心情。

这种文字游戏实在让人上瘾,时时刻刻满脑子都是文章。电脑不会一直开着,偶尔洗澡的时候想起点什么想要立刻写下来,结果满身肥皂泡地从洗澡堂跳出来,肥皂水湿了一地。所以我在家里走路的时候总时蹑手蹑脚,自己设下的陷阱防不胜防。有时实在找不到纸就往手心写。我总结了一条经验,就是往手心写时一定要用红颜色的圆珠笔,笔最好是用绳子给它拴到脖子上,以防想要找它的时候找不到。这样不会把衣服弄脏,也不至于太影响形象。反正突然间半夜想点什么就迫不及待的往手上写,总之不管写在哪里,写的字过后跟天书似的,自己根本不认得,懊悔不迭得感叹道:又一篇《百合心》的雏形没了。事情没做成的人的确是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但毕竟不是母语,开会时经常能遇到自己不懂的东西。又不好打断人家,只好不懂装懂。经常听的一句表扬的话就是:**,你也太厉害了,这个词都懂!我就腆腆的说,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外文表达的再好也没有中文来的顺畅,而且文章通常都是一气呵成。不至于想表达个什么意思突然间因为语言而卡壳,等字典查完了灵感也全飞得一干二净。
就像中国人和外国人谈恋爱一样,简单层次的沟通没有什么问题,反倒因为文化差异双方比较容易吸引。但那只是表面上的。深层次的交流总不如中国人来的方便。就我个人来说,比较喜欢篡改个诗词什么的小游戏,想想看,你说巴山夜雨他能给你对出个共剪窗烛什么的该是怎样一种诗情画意呢(想象太丰富了)。生活里没有诗就等于一盘菜没有放佐料一样。有放盐有咸淡不会妨碍到你吃,但是总觉得是少了一点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境。

真正写起来时,大脑就会处于一种极度兴奋状态,每个细胞都在动。写的过程中经常会节外生枝,就又生出一篇文章来。往往一篇文章才写了个开头就又有了三五个等待创作的题目。时间像被谁偷走了一样,在电脑前呆呆的一坐,有时笑得很收敛,有时忘了控制就笑得比较猖狂,神情异常专著,感觉不到困,也感觉不到饿。所有这些症状如果再加上心理医生的诊断书就可以确诊为神经病。像今儿早把牙膏当洗面奶洗脸时还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等把洗面奶当牙膏放在嘴里的一瞬间就醒悟了。这种荒唐的事情很多。所以我不敢写小说,怕自己沉浸在里面出不来。我的一个老朋友说我的性格是火,说火给人带来能量,自己绚丽多姿,让人赞叹。我倒是希望自己象他说的那样,充分燃烧有什么不好,天翻地覆,轰轰烈烈,照亮周围的每一个人。

自己的文章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怎么看怎么让人着迷。在加上点动情的音乐相片什么的,那文章简直就如杰作一般。

全身心的投入的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啊。但是有玩物丧志这个词,所以又时刻不得不提醒着自己要看那一堆经济类的书而不是小说,要听英语学习资料而不是音乐,要去健身房而不是上网…
人,总是能找到各种理由自己折磨自己,让谁痛快了也别让自己快活。所以像我现在这样一边痴迷在自己的文字里跟一个沉迷游戏机的小学生似的,一边又备受自己精神折磨。忍耐了几天但还是忍不住。于是这篇文章就诞生了。既然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么开心索性就去做吧。别被看客们骂耽误时间就好。

 

小小无知 发表评论于
(想写就写,想唱则唱,找到自己喜爱的青菜和喜爱自己的萝卜。)
这一句比
(“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
这一句好!
看了第一句我高兴,看了第二句额脸红。
40hutu 发表评论于
看云林真是对文字痴迷了,糊涂有两招:
1。想起什么,给糊涂打个电话,好点子保证不丢,全收进糊涂的《百合心》: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php?blogID=12103
2。就近找一个sony什么的袖珍录音机,有想法对它说,不用麻烦笔墨,弄浊您的玉体凤身。
北鹤 发表评论于
嘿, 终于找到一个曾经喜欢穷摇的人了...

我煽风点火, 抛砖引玉, 到这里看看...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609&postID=3605
lanlanmao77 发表评论于
能够这么投入地做一件事情真好。
何况还有等着看你的“乱写乱画”的人呢!
mapleinfall 发表评论于
归纳起来,想写就写,想唱则唱,找到自己喜爱的青菜和喜爱自己的萝卜。
--哈哈,是这样的, 很同意! MM 也很幽默
云林 发表评论于
不对,充其量算作真正爱好乱写乱画的人。牙膏当洗面奶的后果惨重,因牙膏里含有薄荷成分,后来皮肤一直红红的,估计有点儿过敏。
倚天看海 发表评论于
这才是真正的写作的人.想想俺从来没有没有往脸上抹牙膏,也从来没有用过洗面奶,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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