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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图腾”是目前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大一统图腾”是目前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张三一言
[一]、给“大一统图腾”画像
甚麽是“大一统?”
字典∶春秋一书重视天下一统,强调诸侯统属於天子。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不论是古今大一统都包含两个基本内容∶一是,统一是压倒一切的至高原则;统一於至高无上的集权者。
民族主义在特定条件下曾经铸成辉煌成就,例如在外族侵略时团结全民抗敌等;但是在更多时候它总是犯著弥天大罪。尤其在今天,民族主义中国好事少为恶事多作。
民族主义是归属於集体(群体),其核心价值在於集体;民主是归属於个人(个体),其核心价值在於个人。可见,凡民族主义者,不管对民主多麽向往,最终必然是反民主的;同理,凡民主主义者,除非他叛变民主,否则不可能成为一个民族主义者。现今的“民族民主主义者”是一个以民主作为工具、手段以达到民族主义目的的民族主义者。现今的“民主民族主义者”是拿民族主义作为达到民主目的的民主主义者。
在逻辑和理论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是不相容的。但是,在民主制度下,在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保证而不受侵犯条件下(即民族主义被限制下),民族主义和民主是可以相安无事的。即是说,在民主制度下,民族主义者同时可以是一个民主主义者;民主主义者同时可以是一个民族主义者。
在专制制度下,特别是在挥舞汉族大一统大旗的专制独裁制度下,民族主义者视民族高於一切,即民主的诉求必须服从民族的统一。但是你要民族统一,唯一可行的就是寄希望於现专制独裁政权。可见,在专制制度下,民主和民族主义是不能相容的;民族主义者必定是反民主的,必定摆脱不了作为专制独裁者附庸或帮凶的命运。(王希哲的境况可作这方面的参考,王希哲把大一统视作图腾,就无法避免上述民族主义者命运的批注。)
大一统是汉民族的特产,是民族主义中的极端和恶劣者。它现在(正起著)的作用是作为共产党愚弄人民工具、掩盖其恶行的遮羞布、合法性的化装品。在两岸关系方面,它只有破坏没有建设,是破坏两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二]、“大一统图腾”是目前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为甚麽说∶“大一统图腾”是目前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除了上面所谈的事实外,下面再进一步谈一下其中的理由。
这理由很简单∶
其一,台湾由民主+大陆民主成=统一。
如果历史真的像王希哲所说得那麽决绝的∶「1949年前的共产党,谁敢说它不是一个主张民主的党?它是那时中国民主运动的旗手,中国一切的受国民党训政压制的民主势力,无不以共产党的马首是瞻。」并按这一逻辑建立一个真正的宪政民主政权,两岸统一问题根本就不存在。理由比一字还要浅。在这样的政治格局下,统一有助民主,独立是自削力量。即是说,台湾人要民主,无可避免与大陆民主权力互通互助,请问,独立怎麽出现?
其二,台湾民主+大陆独裁→大一统民族主义=台独。
台湾人,初始反蒋是基於反专制腐败,要民主;并不是基於要独立。台独的鼻祖是以谢雪红为首的共产党(前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台共→现在中豢养的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请骂台湾绿民为皇民者,先来一下正本清源。──插上说一些题外话∶共产党原是国际主义者,所以毛倡湘独、省独,谢倡台独;蒙独成事就是这方面的杰作。谢雪红投毛共後,毛共建立了专制独裁政权实体,叛变了国际主义,彻底否定了地方独立主张,拥抱民族主义。於是轮到谢雪红当灾了。她的“独思”不断受到批判,後被打成右派,最终郁郁而终──谢雪红的教训,值得今天新投共者借鉴;不过,历史的教训是,这类人不会接受历史教训!)。本来“谢共”投毛,在台湾的台独就式微甚至绝迹了。但是,因为中共专制政权要“解放”台湾──即解除台湾的民主,客观局势就是你要民主就必须反统一,求独立;你要统一就必然要放弃民主;两者必居其一。於是民主运动遂与独立运动相结合;共产党的台独遗志就由台湾的“绿民”继承和发扬光大了。中共独裁政权“解放”台湾所打的旗号就是大一统的民族主义,明显不过,这民族主义正是促使台湾独立的因由。说“大一统”是目前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理由即此。
倘若大陆民主化了,两岸统一就比现在的可能性大得了。
其一,统一无损台湾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等既有的权利;独立必切性消解,统一阻力大减。
其二,这时的统一不是以大吃小──“台湾省”统一於大陆;而是两个平等政治实体的合拼。不伤台湾人的自尊和历史自豪感。又在另一方面缓和了独的张力,大大减少了统一的阻力。
就是说,只要消除了专制和民族主义(放弃大汉族的“大一统图腾”),两岸统一的可能性就大增。这充分说明专制→汉大一统民族主义是两岸统一的罪魁祸首。
[三]、王希哲在“大一统图腾”下对台湾时局的不合理主张
请看王希哲在“大一统图腾”下对台湾时局的不合理主张。
王希哲说∶「当前,由於陈水扁家族骇人贪腐案的暴露,面临了人民要求他下台谢罪的风潮,极端台独派的陈水扁保皇党们,忽然又想起“宪法”和“宪政”,可以保卫陈水扁了。但是,哪一国的“宪法”和“宪政”?」
陈水扁明明是由中华民国辖下的选民选举出来的中华民国统统,现在陈在台上也明明白白依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法落总统的。但是,仅仅是因为陈水扁“主独”,不符合王希哲的“大一统图腾”标准,王希哲就判定陈不中华民国总统,行的不是中华民国宪法,而且台湾存在的不是宪政民主体制(按王的逻辑只能是没有体制的体制)。当然,如果王希哲能把他的主张贯彻始终、贯彻到底,未尚不是一个能自圆其说的一家之言。可是王希哲就在否认的同时,为反扁群众的民主权利辩护。理由是群众有这样的民主权利。是甚麽样的民主权利?王希哲回答说「人民通过集会运动要求已经使他们愤怒的统治者辞职下台,难道不正是中华民国宪法体制赋予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吗?」也就是说,这时,中华民国宪法又成为王希哲的权利依据了。
王希哲为甚麽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呢?
套用王希哲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宪政”这些美妙的画图必须要由大一统图腾来判别是非和取舍。符合大一统利益和要求的,┅一切被煽动的街头、立法院流血不流血的暴力胁迫和打斗,都是 “民主”、“宪政”;一切不符合大一统利益和要求的,都应该被抹黑为(诸如皇民保皇党),被否定(不是中华民国,不是宪政民主体制),被取缔(甚至借中共专制势力消灭台湾绿民),因为他们都是“危害宪政程式”,都是“只能是破坏,毁灭中华民国宪政”的了!──只要台湾没有人主张独立,而且都主张统一於现大陆政权了,这时台湾的中华民国就宪政民主了。
2006/9/3
(9/6/200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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