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C答复I140申请审批的有关问题

4月19日,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同Nebraska Service Center(NSC)举行的例行会议中,NSC就I140和PERM的问题回应了律师协会询问。大家知道I140 申请自4月1日起都转到NSC中心进行处理。会议中有关I140的部分包括: 1)NSC预计在2006年5月份将公布设立I140的Premium Processing。我们预计I140的Premium Processing类似现行的H1B申请的Premium Processing。I140的Premium Processing将会加快审批速度,同时Premium Processing也会增加申请费。NSC表明设立I140Premium Processing系统之后,现行的I140和I485 Concurrent Filing将会停止。另外,NSC表示I140Premium Processing将不适用于NIW的I140申请。 2)公司规模超过100人的公司在递交I140申请的时候,一般不需要公司的税表和财务报告(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只需要公司主管写一份证明信,说明公司的规模超过100人,并且公司有能力支付申请职位的薪金。NSC说明在一般的情况下,Officer不会向公司要求税表和财务报告,但是Officer有权针对个案发出RFE要求进一步的财务资料,如果申请公司收到RFE要求公司提供税表和财务报告,为了不延误申请审批,申请公司还是应该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律师可以同时通过律师协会向NSC反映情况。 3)如果申请人工资单上的公司地址同申请人工作的地点不一样,律师经常会收到RFE,要求提供LEASE等文件证明二个不同的地址属于同一家公司。移民律师协会向NSC询问是否可以减少这一类的RFE,NSC回答如果在工资单上可以看出二个地点属于同一公司,NSC一般不会发出RFE。但是,有一些公司将Paycheck的工作Outsource到另外的公司去处理,有时工资单上出现的是Outsource公司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NSC认为律师最好在递交I140申请时说明工作公司地点同Paycheck上的Outsource公司地点二者之间的关系。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3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E-mail: info@jclawoffice.com www.jclawoff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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