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金浩的分裂是在半夜。我知道自己是怎样伤害了他。那时我们刚刚移民到Montreal,过了半年的等待期,终于如愿以偿的上了大学。那时我26岁,有一个三 岁的儿子,喜欢快乐无忧的日子,奢侈华丽的衣裳,纸醉金迷的生活。虽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但金浩总是尽量满足我在美容和服饰上的要求。我从来没像那些年过三十的家庭主妇一样为房租和食物的价格煞费苦心。赚多少花多少是我一贯的生活方式,即使有一个月因为我连着买了一双意大利皮靴和一件皮上衣,被迫向同学借钱付房租,金浩也没抱怨过我。金浩宠我就象宠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根本不像朝鲜族男人那样大男子主义。他唯一的理想就是带我回他韩国的老家,让他多年没见的家人看一看他骄纵任性而美丽多姿的妻子。
我想金浩是因为个性过于安静沉稳,循规蹈矩才如此欣赏我这种随心所欲的人吧?而我因为有太多的小资情调而显得有些神神兮兮的。许多人都说我们是互补型,金浩就象一幅画的背景,而我是那黯淡背景上的绚丽的花。我们相互搭配,也满足这种搭配。
然而上帝造人时却不是这样造我们的。上帝有时好像很满足他的编剧角色,他造了两个我的另一半,这是我在Montreal上了大学之后才知道的,那个另一半,就是阿凯。
阿凯是福建人,有南方人少有的高挑身材和清秀容貌。开学的第一天我们就神使鬼差的坐在一起。后来他说,他第一眼就被我的容貌陶醉,我有一张椭圆形的脸庞和高高挑起的眼角,虽然生育过,但生育并没有破坏我的身材,反而使身材显的更加窈窕有致。
那时下午经常有课。大多数同学吃快餐和披萨。有一天阿凯对我说,他家就住在这附近,他请我到他家去吃饭,“可以吗?”他说。
我觉得我简直没办法拒绝这样一个人的美意。
阿凯住在一个三个半的公寓里,起居室内有明亮的阳光照进来,挂着白纱帘的大窗两边是直到天花板的书架。房中间赫然摆着一张宽大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种精致的工艺品,以陶器具多。风扇慢慢的摆着头,凉爽的风便弥漫在整个房间,无论你的脚步走在那里,都有风儿赶着你的脚步。阿凯安排我坐在宽大的布艺沙发上,就去厨房忙了。大概只有半小时的时间,餐桌上就有了丰盛的饭菜——
一只菠萝从中间剖开,躺在一只长长的瓷盘子里,菠萝的中间是玉米,虾仁儿和切成小方块的菠萝块儿,贡菜用李锦记蒜蓉辣酱拌过之后,翠绿的闪着红红油油的光亮。两个小瓷碗里是泛着金黄色的虾子粥,阿凯望着惊愕的我笑了笑,说,下午还有课,没时间做的细致,更不敢酌一口酒,咱们就将就着吃吧。下次我一定好好招待你。然后他用那样深情而爱恋的眼神儿盯着我。
我的心就跳起来,就象许多年以前初恋时的感觉。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金浩早已不再像看情人那样看我。结婚之后,生活越来越平淡,越来越索然无味,尤其是有了娃娃以后。这就是婚姻的悲哀吧。而如今,在异地他乡,面对一个年轻男子爱恋的目光,我迷失了自我。
爱恋中的人总是与平时不一样。自从有了阿凯,我的脸庞变的像少女一样容光焕发,常常莫名微笑,当然也有神不守舍的时候,不能集中精力在儿子各种古怪的问题上。金浩虽然安稳却不乏心机,何况情感的改变大概夫妻间最易察觉的。
于是我总觉得金浩用狐疑的眼神儿怪怪的看我。
我从来不会撒谎,也不愿费尽心机去掩盖什么。所以我就对金浩说了实话。金浩显然对我所说得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他平静的脸在一瞬间失去了颜色。他的眼睛流出的悲哀的眼神儿是我从未见到的。我的身体立即变得僵硬起来。我们不知这样呆呆的坐了多长时间,在黑暗中我听到金浩下床的声音,听到他去了客厅,在长沙发上躺下,听到他在黑暗中摸香烟的声音和打火的声音。那烟头的一点红火格外烧灼着他的心吧。我真后悔我真是个傻瓜我为什么要告诉他!
我忍不住想去他那里,像以往吵架之后那样,相亲相爱。
于是我披衣下床。窗外的街灯在百叶窗的缝隙间洒下一地斑驳的碎影,好像是无数玻璃的碎片。我就这样踩着玻璃一样走向金浩。
我跪在地毯上,用我的头去触摸金浩的身体,金浩却别过脸去。我固执地找到他的嘴唇,但两片嘴唇一相碰,我吓了一跳,我就象吻在了石头上------
我知道我们完了。
可是我们还有一个儿子,他仅仅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