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乡随俗太委屈自己,入乡还俗吧

一 随俗不易

王老师是来进修的,山东人,大大咧咧的,又是热心肠,人缘极好。但毕竟年龄大了些,语言就是一个非常吃力的事情。据他说,他过去是学过俄语的,我估计也大概就是个小学程度,还没有入门,因为我看他完全是把外语当中文来学的,说起洋文来跟用山东话念语文课本没有多大区别。遇到单音节的词还好办,如果是多音节的单词,他一定得把它分解成单音节的中国字,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整个单词的重音就顾不上了,每个音节都是重音,更何况他是山东的抑扬钝挫,那管它洋文的语感。My professor always gives me a lot of work to do,到了他的嘴里,他先把它分解成中文单字,再用宏亮的山东口音念出来,买-破-发-色-呕-喂-死-给-死-米-二-楼-特-奥-富-龌-克-to do, 特有山东汉子诗朗诵的感染力,他不念到“to do”,你不会明白他是在说英语。不信,你用山东话把上面的读一遍,保证逗你乐 。

王老师的老板的老婆是我的同事,在一个节日里,他们夫妻邀请了一些同事到家作客,我和王老师一齐受邀。王老师出国,系里赋予了重托,要设法邀请老板到国内讲学、要建立两校长期的合作关系、要说服他明年接受两名系里的研究生……,平时王老师难得有机会跟老板在一起,这次家宴为王老师提供了交流的机会,所以非常珍惜,事先恶补了洋文,把该说的话都写在一个小本本里,还温习了好几遍。

欧洲教授的家宴考究而隆重,比起美国同行用简单的BBQ打发,实在不可同日而语。这一点,王老师已经了解到了,入乡随俗,王老师也要打扮得像个绅士,第一次在国外穿起了西装,在镜子里一看,蛮有精神的,有了些扬眉吐气的感觉。这些日子里,王老师一直是像小媳妇一样受气的,语言不通,跟同事说不上几句话,好不容易吱吱哑哑几句,彼此听不懂,就像说哑语一般,能做的就是埋头工作。王老师是个喜欢露脸的脾气,可是幽默的本性发挥不出来,有力使不上,王老师的心里呀,憋得慌。在镜子里把领带打好,一表人才的模样,王老师找回了国内时的自信甚至众星捧月的感觉。“要是老婆能一起赴宴就好了”,王老师想起了此时在国内的比他年轻许多的漂亮媳妇,打扮起来绝对是艳丽夺目的,让媳妇像贵妇一样挽着他的手,也让洋人睁开眼睛看看,我也算得上一个上流人物,是你们这个鸡窝里的凤凰。

王老师这好不容易追忆回来的自信一跨入老板家的大门就渐行渐远了。按例,主妇在门口迎接,客人递上礼物后,要与主妇拥抱,在两面颊各吻一下,然后再寒喧几句。王老师跟在客人的后面一看这架势就紧张了。这个吻,心里有一万个乐意,可东方的腼腆教他把这个“乐意”藏起来,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又要表现得不好意思,这就难办了,脸涮地一下红了,想到吻完了后还得说几句客套,而这些话事先都没有准备,心里就更加紧张了。倒是主妇是见过世面的,一看就明白了王老师的尴尬,于是伸出手跟他握手,虽然给他解了围,但王老师因错过了那个吻而懊悔得不行,不知道嘴里喃喃了几句什么算作了寒喧,就稀里糊涂地进了屋。几分钟后,心里平静了些,才发现礼物还拿在手里,心里就骂自己没有用,这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是出师不利,不由得沮丧起来,对王老师的自信心是个不小的打击。

接下来,客人喝开胃酒、聊天,王老师喝了一口酒,脸就红了。本来就插不进聊天的嘴,又觉得脸红了不好看,就一个人逃到书房里去了,这对王老师来说又是一个打击。在书房里,王老师就翻看书房里的书,洋文写的名著和小说之类的东西占了大部分书架,他自然不敢问津,他的眼睛盯在两类书籍上——专业书和有关中国的书,这是他的强项。不过,王老师是个明白人,在今天这个场合是不适宜聊专业的,聊聊中国还是恰如其分的,遗憾的是一本有关中国的书也没有找到。王老师抬头看到墙上挂的瓷器盘子,很有点古迹的味道,还似乎带有明清风格,想必是中国产品,这盘子因为珍贵没有放在柜子里,而是挂在墙上了。他觉得跟中国扯上边的东西都无疑会拉近与老板的关系,于是来了点精神,考虑怎么能从瓷盘上发挥一下。这时,老板夫人进来请王老师入席,怎么不是老板呢?一看到夫人,他不由又紧张了,脑子一片空白,想跟夫人聊几句,可是刚才准备的几句话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天,夫人才猜出来王老师在说,这个中国产的瓷器真漂亮。这个瓷盘是她从祖母那里讨来的宝贝,是传了三代人的传家宝,那时候的中国产品虽然没有像今天的廉价产品声名狼藉,但还是不满王老师把他们家的东西都说成是中国来的,也没有理解王老师以此拉近关系的用意,也就没有给他面子,连说了几个“不不不”,比比划划地解释那是英国皇家的瓷器。王老师觉得很下不了台。

吃完了饭后,大家都到院子里走走,那里阳光明媚,有主人精心呵护的花卉,有碧绿平整的草坪。酒足饭饱后的客人少不了借院落对主人恭唯赞许。在院落的深处长出了一朵蘑菇,可能是刚长出不久,菇伞还没有完全打开,显得娇嫩可爱,使这人工修整的院子有了一些野趣,就像一只小鹿突然闯进家里一样让人兴奋。客人发现蘑菇后,就把女主人和其他的人叫过来看,大家自然异口同声说点缀得漂亮,与周围的花草相映成趣。王老师听不明白大家在说什么,但知道大家都在说那新长出来的蘑菇,于是自告奋勇,跨过人迹罕到的草丛,把那最耀眼的一柄蘑菇摘了下来。当他兴奋地折回,准备献给女主人的时候,大家都转过了身体。王老师这才明白做了傻事,虽然蘑菇不是稀罕之物,说不定明天还能长出新的来,但破坏了大家的兴致,王老师懊悔不已,手里的蘑菇拿着不是,扔了也不是,左右为难,异常尴尬。最后借上厕所的机会,愤愤地把它捏得粉碎,扔进了茅厕,王老师的最后一点自信随着马桶里的水彻底流走了。

在回家的车上,王老师摸着那个精心准备了但却没有派上用场的小本子,感慨万分:“我这个年龄出来一趟不容易,我也想入乡随俗,跟他们打成一片,可本钱不够呀。我本来是个喜欢热闹、喜欢聊天的人,但语言不通,人家说话,我一句也插不上。我也喜欢称兄道弟,可我喝不了那酸溜溜的葡萄酒。有些东西我尽力去做,带血的牛肉,我不含糊地吃了,臭哄哄的奶酪,我也没有皱眉头,餐厅上的规矩,我懂,刚才吃饭,我绝对没有丢份。可有些事情我做不到,喝凉水,我的肚子实在受不了。我知道,别人都把外衣脱了,就我一个人仍然穿着西装在那里走,格格不入,我也知道老外不穿两条长裤,可是,我在中国生活惯了,容易受凉,只穿一条长裤?我怕得关节炎。小放呀,这入乡随俗是你们年青人的事,我投降。”


二 随俗秘箴

王老师是想随俗的,只是听不明白别人的话,另外老家的山水养育了他,易俗就很难了。其实,王老师的故事给出了入乡随俗的秘箴,一是要把洋文学好,二是要学会喜欢过去不喜欢的东西。

嘿嘿,趁着年青,我使劲学洋文,中文能忘多少就忘多少。很快,我就可以跟洋鬼了对骂了,脏话出口成章;很快,就忘了写中文字了,不用电脑怎么也判断不出来写的字是对的。我强迫自己喝啤酒,而且要喝冰凉的,冰彻肌骨的那种。我让自己喜欢吃半生的牛肉,不带血的不要,拼命吃生鱼片、生虾片、生肉片,锻炼我的胃,争取把我的胃恢复到史前状态,不到饮血嗜毛的地步不算到位。我强迫自己看棒球,嘴里也嚼口香糖,硬说自己是Orioles的粉丝,跟同事一起骂Yankees不是东西,尽管特别讨厌Orioles那些臭球篓子,特佩服Yankees。

慢慢地,找我聊天的人多了,我们不聊中国了,聊电影聊体育聊明星,说某某某又改嫁了,骂布什骂老板骂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切,找你要钱还说成是给你service,够虚伪。慢慢地,找我喝酒的人多了,上次一个朋友到我们家来聊天,提一打冰镇啤酒,坐下来就砍,不到一个小时,啤酒喝完了,走人。还有一次,另外一个朋友跟我对干烈酒,不用佐菜,一个shot一个shot地干,老兄喝得不过瘾,说去尝尝海洛英吧,把我吓得落荒而逃。


三 入乡还俗

刚刚出差回来,吃了一个星期的洋餐,牛排龙虾外加红酒,敞着吃,反正是公司买单。今天是周末,想吃点清淡的,做一顿家乡的宽面吧。拿出制面机,和上粉,十分钟,地道的宽面就做出来了,下到滚烫的沸水里,谗水也跟着出来了。突然来了兴致,做一碗炸酱跟这面搭配,绝妙。拿出甜面酱、黄酱和一些猪肉馅,再加些香菇、葱段、姜末、蒜末,炒熟后,趁着刚出锅的酱香,扣了一大勺在面里,哇,地道的炸酱面。

那天,屋里很是闷热,吃几口就出汗了,这面条正吃在兴头上,狼吞虎咽地吃得正过瘾,不愿意变得慢斯条理而扫了那份兴致,管它出汗不出汗,照吃,找个凉爽点的地方就成。

我们家的洋宅子的前门倒是很凉爽的,门前一棵大梧桐树,把整个前门都罩在树荫里了,微风习习,空气又好,是闷热天气里的绝好去处,如果在那里拿把蒲扇,搬把竹椅,哈,定有庐山仙人洞前的感觉。可惜,这么好的地方,我们却很少利用,别说蒲扇竹椅了,就是站一下的时间都不长。我们小区里的洋人们也是很少在门前活动的,大门终年都是紧闭的,平时进出大都是通过车库或边门,大门的摆设成份大于实用成份。对了,我入乡随俗,如果我在门前坐竹椅摇蒲扇,多不雅观呀,还不被洋人邻居笑话?说不定还骂我影响了小区的房价。

今天的面条太有味道了,家里又实在太闷了。切,我花钱买的宅子,却不敢舒心享受,岂有此理。心里这么一骂,脾气就提了上来,走,到前门去,不仅要在那里多呆呆,而且要在那里开心地吃碗面。

换了一个大碗,又添了些面,再加一些炸酱。大碗,有农民的韵味,端着面一出门就像上了黄土坡,来劲。在自家门前吃面条,竟然有扬眉吐气的感觉,好像这宅子今天才属于我的,而且我今天要让它与众不同。我的门前并没有竹椅子,俺今天不坐着吃,俺今天蹲着、端着大碗吃面条,就像陕北的父老兄弟一样。夹一筷子面条,送到嘴里,用劲往嘴里吸,那吃面条的声音就呼啦呼啦地响起来了,多少年都没有像这样无约无束地吃东西了,一股随心所欲的舒心油然而生,不由得又大口地吃上一口,故意发出更大的声音,就像把多年的委屈宣泄出来一样。为了那个入乡随俗,为了那个主流社会,俺憋坏了。切,什么是主流社会,我们整天嚷嚷要进入主流社会,这黑人和墨裔兄弟怎么不说要融入主流社会呀?我努力工作,诚实缴税,还把自己当二等公民,削尖脑袋要进入别人的社会,我一定有毛病了。十年后,还不知道谁是主流社会呢,到时候我们是不是又要争取进入墨裔的主流社会呀?这世道,谁强大了,谁就是主流社会。中国那么多人口,多移点过来,管它是偷渡还是留学,只要是华夏血脉就能增加我们的力量。这块移民土地,你不来,印度人就来了,阿拉伯人就来了,哎,否则我们下辈子还是少数民族。

吃得爽,吃得急,额头上背上都渗出豆大的汗。把碗往地上一放,筷子往碗上那么一架,站起来,索性把上衣脱了,露出赤膊来,更土了也更牛了。吼一声,打一个饱咯,响响的,TNND地舒服,蹲下来继续吃,继续把吃面的声音弄得哗哗下,似乎不这样就对不住这碗地道的面,不这样就吃不出那特色来。刚进中国的可乐,那味道跟中药没有两样,但一说是美国的,大家都争着喝了起来。那肯德基,能跟德州烧鸡比吗?可人家是美国货,大家都争着吃了起来,而且变成了时尚变成了高尚。今天我要让我的左邻右舍看看这炸酱面的特色,那可是集了几千年底蕴的。

“媳妇,再来一碗”,好长时间没有这样痛快地吃了,“有蒜没有?”,媳妇从冰箱里拿出一根蒜,我把它洗洗干净,咬一口,辣得受不了,就口面,要的就是这口。把蒜往耳朵上一架,端起我的大碗面,俺继续到门口去陶醉。

当晚就有邻居揣着中国工艺品到我们家来,说让我这个地道的中国人给他鉴定鉴定,呵呵,感觉真好。我告诉他,那并不是当今中国人的形象,那只是我们的灵魂。

巧尔不巧 发表评论于
写得好,搔到了痒处!

入乡随俗,谈何容易. 随与不随,感觉复杂.

只是行为上随, 吃西餐,喝红酒,谈论sports,Bush, and other yankee things,终究只是表面的东西,如果思想上'随'不了,表面的东西也很难做好.参加party你就想随俗了, 平时就enjoy你的大碗面.临阵磨枪终究不会work out.

思想上随吧,信基督,热爱欧州文明,enjoy别人的文化残留,谈何容易! 我们身上几千年的儒道积累,你丢的下吗? 你丢得了吗?

张爱玲有一句话说得好,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




蜗牛搬家 发表评论于
怎么又出来一篇?我就把留言也再发一遍---

写得不错,呵呵!小放真的懂生活会生活呀。

那些批评的人真的很傻,看不懂幽默和自我解嘲,就追着“主流”和“中国特色”这些字眼往牛角尖里钻,好笑。
gingergirl 发表评论于
Sorry if I can take back below comment.
gingergirl 发表评论于
Was it from another blog? Or it is about multi-ids. I am confused.

Anyway, it is a good one.
oldcow75 发表评论于
同感,我觉得他们真的是脑子有毛病。我每回吃牛排都要well done,没有人会因此笑话我的呀。那个啥子王老师,你就是在中国嘛也不应该去摘别个花园里的蘑菇晒,宝器一个,I服了U了!!!!
莫可莫可 发表评论于
思想有问题,为什么来了美国就恨不得自己非要是美国人是的,喝不了凉水就喝热水,吃不了生的就吃熟的。不要太委屈自己。
挣着美国的钱,喝着热水、看着中文电视、吃着中餐,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我是一个快乐的中国人。
野花花 发表评论于
小放,好久不见啊!写的真好!我非常理解他们那些40多岁出国的人真的很不容易。谢谢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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