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兵坛看到一篇文章,说是在阿富汗美军平均25万发子弹击毙一名塔里班。这新闻听者这么像老生常谈呢?噢,我想起我的越战老乡了。
刚到一公司有个把月,同组的华人职工逐渐熟悉了。其中一位天才发现地说:咦,你会说粤语,编程组有你一位老乡呢,快点来,我给你介绍介绍,我跟他只能讲英文。
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位老乡,每次临下班我就过去打个招呼,唠唠家常。一天谈到上下班开的车。我说,你这车个头蛮结实的。他说,纽约开车得开大车,不然你给别人碰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于是他说起一起车祸,肇事的人一点伤都没有,那无辜被撞的反倒当场毙命。原因:肇事者车大,被撞者车小。所以买车还是要买大车,多烧点汽油不要心疼,保命要紧。后来,我还真听了他的忠告,买了辆方头愣脑的大车。
一天,我对老乡说,你这计算机语言快过时了,你不想再学点什么吗。他满不在乎,公司用不上我这技术就得送我去培训,他们不敢解雇我。我问为什么。他说,他是越战老兵。我当时吓了一跳,我说我的妈呀,你这面孔别给友军误伤了。我原来还想指望听一点惊险故事的,就刨根问底地问他越战经历。他说,打仗一点都不危险,他压根儿没看见过越共。我说你是打仗来着吗?他说打仗打多了,每次冲到阵地前沿时地皮早给B52翻了三尺深了,那还能见到越共呀。我问美军伤亡是怎么来的。他说,他们那是到镇上喝酒嫖妓给暗杀的,我没那爱好,绝对安全。
按照我这位老乡的感觉,在纽约市开车比到越南打仗危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