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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遗骨:哭泣的历史
2006年 4月28日
去年6月,洛杉矶大都会交通局(MTA)在修建轻轨铁路过程中,在一个公墓附近发现上百具遗骨,周围并发现有华人遗物多达3000多件。然而,因野蛮操作(用大型挖土机挖),处理不当(拟用大箱子将遗骨统统装进去),不尊重华人文化,如处理乱葬岗般的行为引发了华人社团的强烈不满。经《侨报》等华人媒体连续和大篇幅的报道,引起主流社会和主流媒体的关注。洛县县政委员会已经下令调查此事,《洛杉矶时报》在3月15日刊登长篇文章加以报道。近来遗骨事件又有新发现。3月30日,墓园旁的洛杉矶县政府所属的建筑物旁,发现刻有中文名字的华裔墓碑被用作路基。
华人遗骨事件应还有下文。根据罗省中华会馆一份保存了80多年的档案,证明在1923年以前,大约902名华人被埋葬在目前长青公墓以东地区,说明还有更多的华人遗骨尚散落在此地。
洛杉矶大都会交通局在处理华人遗骨过程中,简单粗暴,不光侵犯了华人崇敬先人的传统,并有违法之嫌(见3月31日《侨报》)。然而,我们的追究应不停留在此,这一事件还应有更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涵义。
从1848年起,因淘金热和修筑铁路,大量华工开始进入美国,为西部开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852年,当时的加州州长麦道格曾称赞华人是加州新近接纳的“最有价值的移民”。但由于种族主义的抬头和加州经济不景气,导致“土人争食”,“渐生妒争”(黄遵宪语),华人很快沦为被歧视,乃至被攻击,被排斥的对象。1882年,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个歧视和排斥特定民族的《排华法案》 (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这一恶法延续了61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中成为盟国后方废除。这一法案,以及相关的立法严格限制华人来美,更有种种今天听来匪夷所思的规定:华人不得拥有房产,不得入籍,不得与异族通婚,等等。
而洛杉矶的华人遗骨,正透露出当年华工的不幸: 其一,华工生前多为孤身:此次发掘出来的华人遗骨大多为男性。当年《排华法案》规定,不允许华人妻子及孩子随同赴美,因此他们死在美国时,一般没有后人。
其二,华工死后也入土不安:挖出华人遗骨的工地就位于洛杉矶东郊的“长青公墓”附近。但当时华工死后不允许被埋在公墓里面,而只能葬在公墓外的野地中。而墓碑被用作路基,更显示社会对华人先人的不敬。
遗骨如泣,墓碑如诉,提醒华人应抓住这一时机,向主流社会争取应有权益,维护华人的尊严:
第一,应促成大都会交通局向华人公开赔礼道歉,并祭奠和妥善安置华人先人遗骨;
第二,促成在华工血汗洒落最多的地方,如加州的旧金山和洛杉矶,正式纪念华人对美国的巨大贡献,如建造大型的华工纪念碑,纪念馆等,尤其是应将此次发掘出来的大量华人遗物妥为保存。
第三,应促成美国政府就当年的《排华法案》向华人作正式的道歉,并以某种方式作出补偿。
应该指出的是,这些要求并非过分和无先例:
其一,美国在二战时期,将12万交战国日本的侨民和日裔美人关进集中营。战后,经日裔的抗争,美国政府对此作出反省。1988年,国会向日裔正式道歉,并且向每个幸存者补偿2万美元。
其二,在与美国相邻的加拿大,4月4日,加拿大总理哈珀所领导的保守党新政府,在其公布的施政报告中宣布,将就“人头税”和排华法案问题向华人社区正式道歉,并将与华人团体商量具体方式。类似于美国,早期赴加华人为修筑太平洋铁路,汗洒加拿大东西,但在1885年铁路竣工后,加政府过河拆桥,通过《华人入境条例》,对华人征收50到500加元的人头税。加拿大现政府终于改变了长期以来对此“不道歉,不赔偿”的立场,这并非是突然的良心发现,而是加拿大华人团体长期抗争的结果。
其三,3月24日,在内华达州,一座为了纪念当年修建铁路的中国劳工博物馆正式破土动工。内州州长Kenny Guinn在开工仪式上大力赞扬了当年中国劳工对建设西部的历史成就。
日裔能,华人为何不能?加拿大能,美国为何不能?内华达州能,加州为何不能?
曾于1882年起,当任清政府驻旧金山总领事的黄遵宪,目睹为美国西部开发作出巨大贡献的华工,竟然沦落到如此非人惨境,发出了悲愤的呼声:“呜呼民何辜,值此国运剥。轩琐五千年,到今国极弱。鬼蜮实难测,魑魅乃不若。若谓人非人,竟作异类虐。茫茫六合内,何处是可托?”(《逐客篇》)
黄遵宪在当年“国极弱” 的时代,为改善华工的待遇奔走呼号。作为后来者,华人今天更应发出自己的声音,让遗骨入土为安,抚平先人的苦痛和悲愤,也为今人与后代创造一个更有尊严,更有平等和安全感的生活环境,不再有“茫茫六合内,何处是可托”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