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写到“男和男行可耻的事”,不出意料,我收到“人在北美”坛许多口水跟帖。那好,现在就让我们继续公布还有哪些可羞耻的事。当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以后,1972年2月芝加哥大会“同性恋权益政纲”里的其它目标还有:
1.娼妓合法化
2.减低或废除性行为合法年龄规定
3.成人与儿童性行为合法化
4.一夫多妻合法化
5.一妻多夫合法化
6.三人或以上之人结婚合法化
7.乱伦(家人结婚)合法化
8.由同性恋者编辑教科书,从幼儿园开始,向儿童灌输同性恋意识
(from:“The sociology of Homosexual Liberation”, Prentice Hall: 1972, p.165)
抛弃天理人伦·故事篇
人兽婚姻合法化。记得,有一天我吓唬儿子说:你不好好学习,将来找不到好工作,没人肯嫁给你,养不起老婆,当单身汉,看你怎么办?我13岁的儿子嘻哈浑笑着说:谁说我要养老婆,象我这样的精英男人,将来只养狗仔不养老婆,气死她们漂亮美人。当我们这一代人沸沸扬扬地闹着同性恋合法化的时候,到我儿子那代人对此根本不屑一顾了,他们要闹的是人兽婚姻合法化。且不说狗也懂得口淫,性交,而且保证人兽恋,不会生出人面兽心的下一代。谁敢说我们是乱伦的一代,哪本书上写着人兽不得结合?你们这些封建专制,禁锢自由的人。
到了我孙子那一代,(如果还有的话,呵呵)将是游行请愿,呼吁政府修改宪法承认兄妹通婚,姐弟婚姻,母子通婚,父女通婚合法化。因为人类历史上从来都没有不允许近亲结婚过,人类老祖宗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出来的。事实证明人类后代越来越聪明,而不是所谓的近亲结婚产生弱智后代。现在是到了要为近亲结婚正名的年代了。只要两个人相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以上是理论根据,事实根据是,天下最好的女人只有我妈。我从小就含着她的奶头睡觉,凭什么到了长大的年纪,就不允许了?如果母子通婚得以合法化,我就可以一辈子枕着她的乳房睡觉。我们保证不会生孩子,因为我们知道生出来的不知道算是我弟弟还是我儿子。
不给生孩子,我可不同意,天下只有我老爸是我一辈子的情人,他身上集一切优秀丈夫的好男人品质,且不说从小抱我,哄我,亲我,供应我的一切,他真是爱我爱到愿为我去牺牲自己性命的地步,天下只要我想要的,他就没有不整来送给我的。我一定要为我亲爱的老爸生个后代,不能让他断子绝孙。管它是我妹妹,还是我女儿,我只想用此来表达我对他的爱情,孝心和崇敬。有错么?
阿哥阿妹情谊深~~,此歌一点不假,我们父母每天忙着从事国际贸易,天天飞来飞去,很少和我们在一起,只有我们兄妹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形影不离。我饿了,我哥让我先吃,我渴了,他让我先喝,有人欺负我,他马上把坏小子打得离我远远的,每天看顾爱护我,我这辈子什么男人都不要,只有非他不嫁!血缘怎么了,亲上加亲,弱智后代怎么了,总比养条狗强吧,何况我们家有的是钱来供养我们爱情的结晶,家族的宠物,还可以保证血统纯正,家产不外流。
我姐姐是我的再生母亲,自从我妈生我难产去世,她就成了我妈的代替品。她发育时,让我最先吃她的乳房,因为她可怜我从小没有吃过母奶,我发育时,他让我在她身上发泄,平衡荷尔蒙。如果不是她,我就没有功成名就的今天。我现在宣布,要和这世界上最爱我,也是我最爱的人结婚,生死不渝,不论是生病,残疾还是贫穷,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的婚姻分离。什么,还没有立法?那还了得,如果有谁胆敢阻挠我和我姐姐的爱情婚姻,我就要和他宣战,直至最后一口气。
芝加哥第二次议案,提交美国国会,中国人大审议,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全体投票通过。从此人类男女淫民欢喜快乐,过上幸福生活。
温柔提示:反宗教斗士不必看下段
英国思想家Edmund Burke说:“好人无行动,罪恶便得胜”。如果你看了此篇,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或大不了的话,你就知道你已经离开天理秩序有多远了。如果看了此篇,觉得人类真的是要好好反思,我们的社会究竟在干什么,往哪里走,你还有得救的希望。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
圣经说:“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