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国内股市呼风唤雨的保险资金有望明年去国外股市一显身手。昨日,酝酿已久的《保险资金境外
意见稿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除了货币市场产品(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和固定收益产品(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外,还可以投资权益类产品,包括
根据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据保监会预计,到2006年年底,全国保险机构的总资产有望达到2万亿元。这就意味着最多将有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国外资本市场。
对投资风险的控制,保监会也进行了充分考虑。意见稿规定,委托人可以授权受托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管理。金融衍生产品仅用于规避投资风险,不得用于投机或者放大交易。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此规定没有进行量的限制,弹性很大,对保险公司而言,操作性比较强。“目前保险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寿、平安等大公司,可以提前通过特批等方式先行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