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乡后的第一个春天,我已经熟悉了农村的生活,一般的家务活都会干了.因为妈妈要下地务农,我就责无旁贷的在家照看弟弟,不能上学了。带弟弟对我来说刚刚入门,我还是个孩子呢,就勉为其难的带“小孩”了。每天妈妈都把我和弟弟的饭做好才去干农活.我遵循着一个标准,不让弟弟饿肚子吃好睡好.只要不磕着碰着就行了。弟弟已经有八个月大了,不仅会坐还会爬了。长得白白胖胖,挺招人喜欢,每天伢伢学语,手舞足蹈。一刻也离不开人。我一个人带弟弟,也是忙得不以乐乎.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才能休息片刻。更多的时候还要给他洗尿布。提起这事儿,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北方的初春,咋暖还寒,冰冷的水刺骨的凉。每次洗尿布时,我的一双小手,被冷水冻的通红通红的。因为这种水是从“河套”里打来的水,含有高碘成分,而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时间用久了,就成为一种“大骨节”病(地方病)。现在我的手指骨节,就落下了根,比其他女人的手指骨节粗。但是,我不怨恨生活,这种生活让我学会坚强。 当时,弟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虽然农村的生活艰苦,但也不能亏了弟弟的嘴,他每天都要吃一个苹果,保证维生素的供给。我和妹妹一个星期都吃不上一个苹果.每天上午我把苹果用刀切成两半,用小勺挖苹果的浆液喂弟弟.一个苹果很快就吃完了,我只能把苹果皮放在嘴里,吃弟弟剩下的残果肉.就感到莫大的幸福了. 说起我家买苹果,在大苏河公社都出了名.妈妈每周都要到公社去开会,顺便给弟弟买回苹果和奶粉.七十年代农村还很贫穷,我们全家的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弟弟身上.农村本地人吃口粮都不够,哪有钱买苹果,所以妈妈每次去买苹果,都引起不少人的误会,人们议论纷纷说:碾盘沟生产队有一个“五七战士”,每次都买许多苹果。这件事在当地成为街头巷尾的闲话,以为妈妈是一个生活奢侈的人,在背后经常指指点点。好多人都认为,不好好改造思想,对妈妈当时要入党造成了影响。后来是“五.七战士”为妈妈解了围。当淳朴善良的村民,了解了真相以后,供销社的人特意给妈妈留下最新鲜.最红.最大的苹果. 鲁迅先生写过"一件小事"的故事,可我要写的也是一件小事,它让我刻在了脑海里.有一次弟弟没有吃好,竟然拉肚子了,为了给弟弟洗屁股,我把家里的开水都用光了.日渐正午了,弟弟已经嗷嗷待哺.在情急之下,忘记妈妈告诉我不要自己生火烧水的话了,我添上了少半锅水,好容易用秫秸把火引着了,放了些容易燃烧的杨木劈材,熊熊的烈火舔嗜着锅底,我心中有说不出的兴奋,我也会烧水了.然而一场大火既在眼前,我却全然不知.火舌喷发着,一股股浓烟顺着灶台漫过整个屋子,就在紧要关头,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此情此景,知道烧干锅了,马上把木材从灶台中抽出来,避免了一次火灾.现在回想起来都很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