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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不是教授毛金的新婚妻子金艳的来到,我可能会在毛金那里多住些时候。我觉得我挺喜欢那种阶级兄弟般的友谊氛围的。一如我过去总是和戴戴和胡杰在一起那样。金艳在北京还只是电视台亩?呓谀恐鞒秩恕T诖笱?焙颍??谷鲜段业耐?д盘一āH缃竦恼盘一ǎ?诒本┑揭丫?侵??慕谀恐鞒秩肆恕K?钠拮右彩峭?桓龅缡犹ǖ闹破?耍?抢锔愕镁拖袼?羌业姆蚱薜狄谎?U盘一ㄖ鞒纸谀渴且钥瘫≈?啤?/span>
我想接机回来的那第一夜,就应该是毛金真正意义上的新婚之夜。我总觉得他们的房那边半夜里会弄出很多响动。结果,我树起了耳朵,毛金的主卧室那边居然是一片死寂。
金艳还没有倒好时差,就已经开始用那房子的女主人的口吻和我说话。我开始自觉地交上每个月四百块的房租和两百块的伙食费。金艳还一再说喜欢我的车,毛金告诉我说,他下个月就要换车,也买宝马,因为金艳不喜欢他的日本丰田吉普车。金艳说她想毛金再买一俩给她开。毛金实话实说,其实这大房子他也是按揭供的。他首付才百分之五。还有那丰田吉普车也都是分期付款。虽然十万年薪,其实也是每分钱的花法都是算好的。真的没有能力再养第二俩车,更别说是宝马车了。
我觉得我在毛金家要住不下去了。我总觉得金艳的性格很西化,很物质。她的来到破坏了我所喜欢的温暖气息。西方人就是那样把钱看得很重,分得很清。我开始约经济看房子了。我准备买一套小一点旧一点便宜一点的房子。
每次我和经纪去看房的时候,金艳丽也要跟去。反正她在家除了学英语也是无事佬一个。结果被我看上的房子,总是被她说不好。弄得经济只埋怨我没主见,浪费他的油钱。我知道我口袋里还有多少钱,什么样的房子应该属于我。我一直在加拿大坐吃山空着,都快两年了。幸好的是,多伦多的房价比温哥华便宜得多。
我最后买的是一套小平房,只有两间卧室。有三十多年的历史。金艳丽则说,这是全多伦多可能最简陋最便宜的别墅了。她把有花园的房子都叫别墅。毛金的大别墅则有二千五百尺,四个卧室。花园里有一棵巨大的苹果树也一棵不大不小的樱桃树。
这个小房子的花园倒还不错。我就是喜欢那房子的花园里种满了紫丁香。我去看房的时候正值丁香盛开。因为我过去在西安,铁一中里,也到处都是这种花,一到初夏,就全是这种令我难忘的芬芳。
还有,我喜欢那个房子,是因为它的车库还不错,是房猪自己后来翻盖的。我心里还是挺宝贝那俩最便宜的白色宝马的。我总觉得那宝马车是能带我去我的梦境,那我真正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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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加拿大一个房子一部车,几乎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我在内心里,则不停地对胡杰和改革开放致谢。我已经比大多数中国移民起点高多了。移民其实是一种人生里最大的心灵冲击,你是去一个异国他乡从零开始。
离开毛金家的时候,我问毛金新婚性福吗?他以为是说幸福。他说:“还不错,金艳比我想象的温柔。婚姻也比我想象得圆满。”
我知道他没明白我的意思,就问:“那后悔做了这么多年的处男了?”没想到毛金却说:“在精神上,我其实还是处男一个。我其实是为了一种使命结婚的。为了爸爸妈妈,为了孩子,为了金艳。为了同学们不在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如果没有这些,我到喜欢,就和你像兄弟一样,永远住在一起,谈天说地,笑傲人生。”
虽然,我没有因为买车买房负债,但也必须去工作赚钱了。因为养车养房还有养自己都需要钱。钱钱钱,如果说我对钱真的有了正确和积极的认识,那还是因为这移民加拿大和生活在多伦多。我最早每个月还需要有两千块的开销。
一开始,我找了一个帮人看披萨店的工作。一天工作九个小时,一个小时九块钱,一周工作六天。一个月正好可以赚两千块。老板看见我开一俩挺新的宝马车,吃惊的要死。他自己不过开一个日本二手车而已。他总以为,那车是我偷来的。
有段时间,我什么也不想,也不写任何东西,就只想一个月能把那两千块赚回来维持我的多伦多生活就可以了。有天,我给胡杰打电话,说我成了一个多伦多小店员。他说,他一点也不会奇怪。因为北美就是这样,需要靠具体的劳动赚具体的钱。要说机会,也全在国内,不然,他会海归?不过最后,他甩了一句,说,不行就回来吧。
那段时间,干完活,我回到只有我一个人的家里,内心却挺充实。我总觉得,我人生的梦境,在多伦多,得到了很好的延续。我在梦中等我的真正的未来。我觉得我出国以后最好的一个改变就是变得有耐心了。有些乌云和有些阴晴,都是人生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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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我还是会在周末去毛金家吃饭。我每次去,金艳都很开心。这种感觉和我住在她家的时候完全不同。她喜欢我以一个客人的身份来访。我知道,她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北美生活是非常寂寞的生活。有客来访,真是家中的大事和喜事。他们也换了新的宝马X5。金艳则在拼命考驾照。她已经四次没过了。她在国内可是有驾照的。金艳说再不让她过,她就真去买枪扫考官了。
我是在毛金家认识艾米的。当我知道她也是南大的时候,我真觉得,我好像早就见过她或者认识她甚至和她跳过很多次舞。我在记忆里找来找去。后来,当我提到我是中文系毕业,她又提到作家班残疾朦胧大诗人车先生的时候,我才真正地想了起来,原来我真的见过她。她那时候总跟在车先生后面,坐在台阶上看大家跳舞。
我说:“那你现在还喜欢诗歌吗?”
艾米说:“诗歌我永远喜欢。就像生活我永远喜欢一样。”我不由的乐了一下,她的说话也像在读诗。
艾米那时候还在多伦多大学读书。她读的是财务。已经是她在多伦多大学读的第二个硕士学位。我知道她还有一个男朋友在国内,那人是在电视台搞摄影的,不写诗歌,不写任何和文字有关的东西。他总说要为艾米拍一个电视诗剧。剧本,九年前,车先生在南大作家班的时候就写好了。艾米说,她就是为他那个诺言和他好上的。
有一次,我和毛金一家以及艾米和她的几个中国同学在安大略湖边烧烤,艾米朗诵了那诗剧中的一段。她说她最喜欢睡在床上的时候朗诵些这部诗剧。然后她会睡得特别香。不然她常失眠。所以她都有眼袋了。
我觉得艾米也挺固执的,这么社会化移民化了居然要靠朗诵着这种连我现在也不想去多看的东西才能入睡。早不是诗歌的年代了。听说车先生目前也就在北京靠找了一个崇拜者老婆养着,旧日风光早已烟消云散。
但在她朗诵的时候,我还是流了泪。不是因为诗歌动人。是因为我想起了南京,中国,和我过去中那些分不清悲伤还是快乐的破烂爱情。那一刻板我看见南京就埋在这安大略的湖下面。和沉船那样。以前,我以为到了多伦多后,我觉得我会过一种全新的生活。离过去很远,上万里了。但就在她的诗歌的节奏中,我发现,我可能不过是在换一个地方重复过去。就像诗歌,不过就是那些词汇们在不断地重复着自己而已。
就那一刻,我必须承认,我还更深地想起了满妹,我几乎肯定地预感到,她应该和我一样,正浪迹在这乌云般的多伦多。她就在多伦多,我早晚会和她重逢。我的眼泪其实是为她流的,因为以前我说过,只要我感觉昔日重来,或者说感觉满妹重来,我就会这么默默激动。